醫療糾紛鑑定非終點:剖析鑑定報告的侷限與爭議,釐清真相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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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療糾紛的漫長過程中,一份由專業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常常被視為指引真相的燈塔。然而,這份報告是否就代表了事件的最終定論?許多病患家屬在收到報告後,心中仍充滿疑慮,不確定鑑定結果是否能完全反映事實。同樣地,醫護人員在面對可能的指控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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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醫療糾紛鑑定結果就代表最終真相」的迷思,本文將提供實用建議,助您在醫療爭議中釐清事實。

  1. 審視鑑定報告時,請留意其僅依賴卷證資料,並無主動調查證據的權力,可能存在資訊上的盲點。
  2. 理解鑑定意見是專業判斷,非最終法律判決,法官的自由心證及全案證據纔是判決的關鍵。
  3. 若對鑑定結果存疑,積極尋求法律專業協助,評估提出新證據、聲請再鑑定或諮詢其他專業單位的可能性。
  4. 探索多元化的爭議解決管道,如衛生局調處或醫療爭議調解,為爭取權益提供更多元選擇。
  5. 與專業法律人士合作,深入解析案情並制定策略,以更有效地應對複雜的醫療爭議。

醫審會鑑定流程解析:案件來源、卷證限制與盲點

鑑定案件的生成與卷證的依據

醫療糾紛的鑑定,特別是透過衛生福利部審議會(以下簡稱醫審會)所進行的鑑定,其流程與結果的侷限性,往往是病患家屬與醫護人員理解的關鍵盲點。首先,我們必須釐清醫審會鑑定案件的來源。這類鑑定主要由檢察官、法院或原告(病患家屬)聲請,作為司法偵查或審判過程中的專業參考意見。這也意味著,醫審會並非主動介入醫療爭議,而是被動地依據委託機關的要求進行審議。因此,鑑定所依據的資料,侷限於卷宗內所提供的所有證據資料,包括病歷、檢查報告、手術紀錄、醫囑單等。醫審會的鑑定機制並無主動調查證據的權力,這也是其流程上的一大限制。也就是說,如果關鍵證據在卷證資料中有所欠缺,或未被妥善提交,鑑定委員將無法就該部分進行深入審查,進而影響鑑定意見的完整性與客觀性。這種「所見即所得」的證據依據,若有遺漏或不完整,便可能產生鑑定意見的偏差,成為爭議的開端。

鑑定流程中的潛在盲點

醫審會的鑑定流程,雖然旨在提供客觀專業的意見,但在實際運作中存在若干潛在的盲點。鑑定委員的組成,雖然納入了法學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但主要仍由具備醫學專業知識的醫師組成。這可能導致在某些跨領域的爭議中,例如涉及藥物不良反應或醫療器材問題時,鑑定委員的專業面向可能不夠全面。此外,鑑定委員的資格與迴避制度的落實程度,也是影響鑑定客觀性的重要因素。雖然有相關規定,但實際運作中,如何確保委員的獨立性,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再者,鑑定報告的形成過程,通常是透過委員們的書面審閱與會議討論。這種集體決策的模式,有時難以完全捕捉個案的細微差異,或對於複雜因果關係的認定,可能流於一般性的原則判斷,而忽略了個案的特殊性。鑑定意見主要是一種專業的判斷,而非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判決。法官在審理案件時,雖然會高度參考醫審會的鑑定意見,但最終的判決仍需依賴法官對全案證據的自由心證。這也意謂著,即使醫審會的鑑定結果對某一方不利,仍有爭取空間,例如透過提出新的證據、聲請重新鑑定,或尋求其他鑑定機構的意見,來挑戰原鑑定結果的有效性。

鑑定意見並非判決:法官自由心證與爭取公正的策略

釐清鑑定報告的角色與法官的權責

許多病患家屬或醫護人員在收到醫療糾紛鑑定報告後,往往誤以為這就是最終的真相,進而對鑑定結果產生過度的依賴或恐懼。然而,必須強調的是,無論是醫審會或其他鑑定單位所出具的鑑定意見,在法律程序中僅屬於證據的一種,其重要性與其他證據(例如病歷紀錄、診斷證明、傷勢照片等)並無本質上的差異。最終的判決權在於承審法官,法官會基於自由心證原則,綜合考量所有證據,包括鑑定意見、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專業證人的證詞,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來做出最終的裁判。

這也意味著,即使鑑定報告對某一方不利,並不代表就此喪失了爭取權益的機會。相反地,理解鑑定報告的侷限性,並積極運用法律賦予的權利,纔是爭取公正判決的關鍵。以下將闡述幾種在鑑定意見對己不利時,可以採取的爭取策略:

  • 審慎評估鑑定報告的內容:仔細檢視報告中的論述是否清晰、證據是否充分、邏輯是否嚴謹。對於報告中不理解之處,應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協助釐清。
  • 提出新證據:若在訴訟過程中能發現先前未被納入鑑定卷證的新證據,例如事後才發現的關鍵病歷、新的醫學研究資料、或能佐證事實的其他證人證詞,均可向法院提出,請求法官重新審酌。
  • 聲請重新鑑定或請求補充鑑定:若對原鑑定報告的客觀性、專業性或完整性存有疑慮,可以依據《醫療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新鑑定。此外,若認為原鑑定報告對某些爭點交代不清,也可請求法院命鑑定機關就特定事項進行補充鑑定。
  • 尋求非醫審會的獨立鑑定: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亦可自行委託其他專業機構進行獨立鑑定,作為輔助證據提交法院。雖然其證明力可能不如醫審會鑑定,但若能提出具有高度參考價值的報告,亦可能對法官的心證產生影響。
  • 強化辯護策略:針對鑑定報告的薄弱環節,律師可以透過詰問鑑定人、提出對自身有利的醫學見解,以及尋求其他專家證人支持等方式,來削弱鑑定報告的說服力,並建構對己方有利的論述。

總而言之,鑑定意見僅是司法審判中的一個環節,絕非終點。法官的自由心證,以及當事人積極爭取的策略,共同構築了追求醫療糾紛公正判決的最後一道防線。因此,面對不利的鑑定結果,應保持冷靜,深入分析,並與專業律師合作,制定最有效的應對方案。

醫療糾紛鑑定非終點:剖析鑑定報告的侷限與爭議,釐清真相的關鍵

醫療糾紛迷思破解:鑑定結果就代表最終真相嗎?.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鑑定人的專業與客觀性:醫醫相護、迴避制度的實質挑戰

鑑定委員會的組成與潛在偏見

醫療糾紛的鑑定,其核心價值在於客觀與專業。然而,在實際運作中,鑑定人的組成結構與迴避制度的落實程度,往往成為影響鑑定結果公正性與公信力的關鍵因素。台灣現行的醫療鑑定機制,例如衛生福利部審議會(醫審會)的鑑定委員,其組成結構旨在納入不同專業背景的專家,以求全面性考量。然而,社會上普遍存在「醫醫相護」的質疑,認為醫學專業人士在面對同業的醫療行為時,可能難以秉持絕對客觀的立場。這種疑慮並非空穴來風,它源於對專業倫理、同行壓力以及潛在利益輸送的擔憂。儘管制度上設有迴避條款,要求鑑定人若與案件當事人、委託機關或審議案件有利害關係時應行迴避,但這些規定的實際執行效果,以及如何有效監督與確保其落實,仍是重要的課題。例如,鑑定人是否曾與案主有過師生、同僚或學術合作關係,這些潛在的關聯性是否會影響其判斷,往往難以被外部完全察覺或證明。此外,鑑定委員中法學專家與社會人士的比例,以及他們在醫學專業判斷上的影響力,也牽動著鑑定結果的平衡性。若醫學專家的意見被過度稀釋,或非醫療專業人士的意見被過度放大,都可能導致鑑定意見偏離專業的醫學判斷。

  • 鑑定委員的專業背景:委員的組成是否涵蓋了案件所涉及的醫學專科,以及其學術地位與臨床經驗是否足夠。
  • 迴避制度的落實:如何確保鑑定人在有利害關係時能主動迴避,以及是否有嚴謹的機制來審查及處理迴避申請。
  • 「醫醫相護」質疑的根源:探討社會大眾對鑑定專業性的憂慮,以及其背後可能存在的現實考量。
  • 法學與社會代表的影響力:分析非醫學專業委員在鑑定過程中的角色與權重,以及其對最終結論的可能影響。
鑑定人的專業與客觀性:醫醫相護、迴避制度的實質挑戰
鑑定委員的專業背景 迴避制度的落實 「醫醫相護」質疑的根源 法學與社會代表的影響力
委員的組成是否涵蓋了案件所涉及的醫學專科,以及其學術地位與臨床經驗是否足夠。 如何確保鑑定人在有利害關係時能主動迴避,以及是否有嚴謹的機制來審查及處理迴避申請。 探討社會大眾對鑑定專業性的憂慮,以及其背後可能存在的現實考量。 分析非醫學專業委員在鑑定過程中的角色與權重,以及其對最終結論的可能影響。

證據調查與因果關係:釐清醫療過失五大要件的關鍵

鑑定報告的證據侷限性

醫療糾紛鑑定,尤其是醫審會的鑑定,其最核心的侷限性之一在於「鑑定僅以委託機關提供的卷證資料為依據,並不負責進行主動的證據調查」。這意味著,鑑定委員僅能根據病歷、報告、影像等書面資料進行判斷,而無法像司法偵查程序那樣,主動釐清事實、傳喚證人、勘驗現場,甚至囑託其他專業機構進行補充鑑驗。因此,鑑定結果的客觀性與全面性,高度依賴於訴訟中各方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資料是否完整與準確。如果關鍵證據未能及時提交,或被刻意隱匿,鑑定報告很可能因此產生偏頗,無法反映真實情況。

因果關係的認定挑戰

在證明醫療過失的五大要件——加害行為、不法性、故意過失、損害、以及因果關係——中,「因果關係」的認定往往是最為複雜且最具爭議的部分。醫療行為的結果可能受到多重因素影響,包括病患本身的病況、體質、其他潛在疾病、甚至是不可預見的併發症。鑑定報告在判斷醫療行為與損害之間是否存在「相當因果關係」時,雖然會依據醫學專業知識進行判斷,但其結論仍可能面臨挑戰。以下幾點是常見的爭議點:

  • 證據的薄弱: 若卷證資料中缺乏能明確連結醫療行為與損害發生的關鍵證據,鑑定人可能僅能做出推論性的判斷,而這推論性判斷在法律上未必能完全支持「因果關係」的成立。
  • 替代原因的可能性: 鑑定人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導致病患損害的原因,例如病患本身原有疾病的自然進程、或是未依醫囑配合治療等。若卷證資料未能充分呈現這些「替代原因」的證據,鑑定結果就可能顯得武斷。
  • 醫學的不確定性: 即使在醫學領域,對於某些疾病的發生發展、治療效果的預期,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鑑定委員在有限的資料下,可能難以百分之百排除所有可能性,進而影響因果關係的認定。
  • 醫審會以外的鑑定: 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聲請法院囑託其他專業機構進行鑑定,或自行尋求具公信力的私人鑑定,以補充或挑戰醫審會的鑑定意見。這些多元的鑑定管道,有時能提供不同的視角,進而釐清因果關係的認定。

總體而言,鑑定報告對於因果關係的認定,僅是法院審理案件時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法官會綜合考量鑑定意見、卷證資料、雙方攻防,以及其他證據,進行自由心證,最終做出判決。因此,即使鑑定報告認定不存在因果關係,並不代表病患家屬就無法透過其他證據或論述來主張其權益。

醫療糾紛迷思破解:鑑定結果就代表最終真相嗎?結論

經過對醫療鑑定流程、結果侷限性與潛在爭議的深入剖析,我們希望能打破「醫療糾紛鑑定結果就代表最終真相」的迷思。醫審會鑑定報告,雖為司法審判的重要參考依據,卻非衡量是非曲直的絕對終點。從鑑定案件的來源、卷證資料的限制,到鑑定委員的組成與迴避制度的實質挑戰,再到證據調查的侷限與因果關係認定的複雜性,種種因素都指出鑑定結果並非鐵證如山。法官的自由心證,以及當事人所能採取的積極爭取策略,共同構成了追求醫療糾紛公正判決的關鍵。因此,無論您是病患家屬尋求真相,或是醫護人員希望釐清事實,都應認知到鑑定報告僅是漫長法律程序中的一個環節,而非終點。積極瞭解自身權益,審慎評估鑑定內容,並與專業法律人士合作,才能在複雜的醫療爭議中,找到最有利的解方。

面對醫療糾紛的挑戰,專業的法律諮詢至關重要。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最詳盡的法律解析與策略規劃,協助您釐清疑慮,爭取應有的權益。

醫療糾紛迷思破解:鑑定結果就代表最終真相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醫療糾紛鑑定報告是否就是最終的真相?

鑑定報告是重要的參考證據,但並非絕對的真相;法官會基於自由心證,綜合所有證據做出最終判決。

醫審會鑑定流程有哪些侷限性?

醫審會鑑定僅依賴卷證資料,且無主動調查證據的權力,這可能導致因證據不全或不實而影響鑑定結果的客觀性。

如果鑑定結果對我不利,我該怎麼辦?

您可以審慎評估報告內容,提出新證據,聲請重新或補充鑑定,或尋求其他獨立鑑定,並與律師制定辯護策略。

「醫醫相護」的質疑是否影響鑑定公正性?

雖然鑑定委員組成力求客觀,但社會上對「醫醫相護」的疑慮存在,且迴避制度的實際落實情況也可能影響鑑定結果的公信力。

鑑定報告如何認定醫療過失中的因果關係?

鑑定報告會依據卷證資料與醫學知識判斷因果關係,但若證據薄弱、存在替代原因或醫學本身有不確定性,該認定仍可能具爭議性。

除了醫審會鑑定,還有哪些爭議解決途徑?

病患家屬與醫護人員也可考慮衛生局調處、醫療爭議調解等訴訟外爭議解決機制,以尋求多元化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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