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處理與移轉之法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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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診所的解散,對於診所經營者、醫療從業人員以及病患而言,都可能面臨許多複雜的問題,其中病人資料的處理與移轉更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在診所解散的過程中,如何合法合規地處理病人資料,不僅關係到診所的法律責任,更直接影響到病人的權益。因此,瞭解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的處理與移轉的相關法律規定和注意事項,是所有相關人員必須重視的課題。

本指南旨在為診所經營者、合夥人、醫療從業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提供深入而具體的資訊,內容涵蓋《醫療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條文的解讀,以及病人資料移轉的實務操作。具體而言,我們將詳細說明診所應如何履行通知義務,取得病人的同意,選擇合法的資料移轉方式,以及在病人未同意移轉時,如何妥善保管病歷資料。此外,我們也將深入探討在資料處理和移轉過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並提供解決爭議的途徑,例如醫療爭議調解、民事訴訟等。

根據我的經驗,合夥診所解散時,最常見的爭議往往源於對病人資料所有權和保管義務的誤解。因此,我強烈建議診所合夥人在簽訂合夥協議時,就應明確約定解散時病人資料的處理方式,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同時,診所也應建立完善的病人資料管理制度,確保資料的安全性,並定期檢視是否符合最新的法律規定。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您提供的文章內容與要求,

  1. 擬定詳細的解散計畫並確認法律依據: 在診所解散前,合夥人應共同擬定一份詳細的解散計畫,明確資料清點、責任歸屬、移轉時程與費用預算。同時,仔細研究《醫療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確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要求。《醫療法》第70條規定病歷至少保存七年,而《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都有嚴格的規定。
  2. 評估資料移轉方式並準備病人通知與同意書: 診所應評估紙本、電子病歷、雲端儲存等各種資料移轉方式的安全性、完整性、可及性及成本效益,並諮詢專業的資訊安全人員的意見。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在移轉病人資料之前,必須履行告知義務並取得病人的同意。準備好病人通知書和同意書,明確告知診所解散的事實、病人有權選擇是否移轉病歷資料,以及診所將如何處理其病歷資料。
  3. 建立完善的溝通機制並尋求專業法律諮詢: 在整個資料移轉過程中,與病人的有效溝通至關重要。 設立諮詢專線、安排專人負責、通過診所網站等途徑公開資料移轉的相關資訊,及時解答病人的疑問,並處理可能出現的抱怨或投訴。 若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任何疑慮,建議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以確保所有程序都符合法律規定。

內容目錄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移轉前的準備工作

合夥診所解散是一項複雜的過程,其中病人資料的處理與移轉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在正式進入移轉程序之前,充分的準備工作能確保過程的合法合規,並最大程度地維護病人的權益。以下將詳細說明在病人資料移轉前應進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一、擬定詳細的解散計畫

首先,合夥人應共同擬定一份詳細的解散計畫,其中應包含病人資料處理與移轉的具體方案。解散計畫應明確以下內容:

  • 資料清點與分類:對診所現有的病人資料進行全面清點,包括紙本病歷、電子病歷、影像資料等,並按照資料類型、保存期限等進行分類。
  • 責任歸屬:明確解散後各合夥人在病人資料保管、移轉等方面的責任。例如,可指定一位合夥人作為主要負責人,負責協調和監督資料移轉工作。
  • 移轉時程:制定詳細的資料移轉時程表,包括通知病人、徵求同意、執行移轉等各個階段的時間安排。
  • 費用預算:評估資料移轉所需的各項費用,如人力成本、儲存設備成本、郵寄費用等,並確定費用的分攤方式。
  • 應變措施: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如病人不同意移轉、資料遺失或損毀等,制定相應的應變措施。

二、確認法律依據與規範

在擬定解散計畫的同時,務必仔細研究相關的法律依據與規範,確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要求。主要的法律依據包括:

  • 《醫療法》:《醫療法》第70條規定,醫療機構的病歷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七年。醫療機構因故未能繼續開業,其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無承接者時,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六個月以上,始得銷燬。
  • 《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都有嚴格的規定。在移轉病人資料時,必須遵守告知義務、取得當事人同意,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以防止資料外洩。
  • 主管機關的行政函釋:隨時關注衛生福利部等主管機關發布的相關行政函釋,瞭解最新的政策動態和實務要求。

注意: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這是《醫療法》第72條明文規定的。

三、評估資料移轉方式

合夥診所需要仔細評估各種可行的資料移轉方式,並根據診所的實際情況和病人的需求,選擇最合適的方案。常見的資料移轉方式包括:

  • 紙本移轉:將紙本病歷直接移轉給病人或其他醫療機構。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操作簡單,但缺點是容易遺失或損毀,且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儲存空間。
  • 電子病歷移轉:將電子病歷通過安全的方式傳輸給病人或其他醫療機構。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方便快捷,易於儲存和管理,但需要確保傳輸過程的安全性,防止資料被竊取或篡改。
  • 雲端儲存移轉:將病人資料儲存在雲端伺服器上,並授權病人或其他醫療機構訪問。這種方式的優點是儲存空間大,易於共享,但需要選擇信譽良好、安全性高的雲端服務提供商,並採取嚴格的權限控制措施。

實務操作建議:在評估資料移轉方式時,應充分考慮資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可及性以及成本效益等因素,並諮詢專業的資訊安全人員的意見。

四、準備病人通知與同意書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在移轉病人資料之前,必須履行告知義務並取得病人的同意。因此,診所需要提前準備好病人通知書和同意書。

  • 通知內容:

    診所解散的事實及預計解散日期。

    病人有權選擇是否將病歷資料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

    若病人同意移轉,診所將如何處理其病歷資料。

    若病人不同意移轉,診所將如何繼續保管其病歷資料,以及保管期限和聯絡方式。

    病人可以行使的權利,如查詢、更正、刪除病歷資料等。

  • 同意書內容:

    病人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等基本資訊。

    病人是否同意將病歷資料移轉至指定醫療機構的意願。

    指定醫療機構的名稱和聯絡方式。

    病人簽名和日期。

重點提示:通知書和同意書的內容應簡明扼要,易於理解,並確保病人充分了解其權利和義務。

五、建立完善的溝通機制

在整個資料移轉過程中,與病人的有效溝通至關重要。診所應建立暢通的溝通管道,及時解答病人的疑問,並處理可能出現的抱怨或投訴。

  • 設立諮詢專線:設立專門的諮詢電話或電子郵箱,解答病人關於資料移轉的疑問。
  • 安排專人負責:安排專人負責處理病人的諮詢和投訴,並及時給予回覆。
  • 公開資訊:通過診所網站、公告欄等途徑,公開資料移轉的相關資訊,方便病人查詢。

通過以上準備工作,合夥診所可以有條不紊地進行病人資料的移轉,確保過程的合法合規,並最大程度地維護病人的權益。在合夥診所解散的特殊情況下,尤其需要注意這些細節,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和爭議。

我來為您撰寫「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處理與移轉之法律指南」的第二個段落,主題為「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移轉的法律流程」。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移轉的法律流程

當合夥診所面臨解散,病人資料的移轉是必須嚴謹處理的法律程序。這不僅關係到診所的法律責任,更直接影響到病人的權益。以下將詳細說明移轉病人資料的法律流程,確保診所經營者、合夥人、醫療從業人員及法律顧問都能夠充分了解並遵守相關規定。

病人資料移轉的具體步驟

為了確保病人資料移轉的合法性和順利進行,診所必須遵循以下步驟:

  • 公告診所解散及病歷處理方式

    診所應提前公告解散日期及病歷處理方式,告知病人診所即將結束營業,並說明病歷的後續處理方案。公告方式可以包括在診所內張貼公告、於診所網站發布消息、以及在地方報紙刊登等。對於長期或特殊病患,建議個別通知,以確保其知情權益。

  • 取得病人同意

    在移轉病人資料前,必須取得病人的書面同意。診所應準備同意書,詳細說明資料移轉的目的、內容、以及接收資料的醫療機構。同意書範本應包含病人的基本資料、同意移轉的聲明、以及簽名和日期。若病人無法親自簽署,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署。

  • 提供病人選擇權

    診所應尊重病人的意願,讓病人有權選擇是否將其病歷資料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病人可以選擇將病歷移轉至指定的醫療機構,或選擇自行領回保管。若病人不同意移轉,診所應尊重病人的決定,並將病歷交還給病人自行保管,或依規定繼續保存。

  • 病歷資料的移轉方式

    提供合法的病歷資料移轉方式,包括紙本移轉電子病歷移轉。 診所應確保移轉過程中的資料安全,避免遺失或洩漏。電子病歷移轉應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例如資料加密、存取控制等。雲端儲存的安全性也應納入考量,確保雲端服務提供商符合相關的資安要求。

    • 紙本病歷移轉

      將病歷影本交付給病人,並於原本病歷上註記已交付。將病歷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時,應以掛號方式寄送,並保留寄件收據,以備查考。

    • 電子病歷移轉

      電子病歷的移轉需確保系統的安全性,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診所應使用加密技術保護病歷資料,並建立完善的存取控制機制,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存取病歷。

  • 無法聯繫病人的處理方式

    如果診所無法聯繫到病人,應將病歷資料繼續保存至少六個月以上。若超過六個月仍無法聯繫到病人,診所應將病歷轉交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保管

  • 病歷保存的期限及方式

    根據醫療法第70條規定,病歷至少應保存七年未成年者的病歷,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的病歷,應永久保存。診所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病歷,並確保病歷內容的隱私性,避免洩漏。

  • 製作移轉紀錄

    無論是將病歷交還給病人,或是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或衛生主管機關,都應詳細記錄移轉的日期、方式、接收者等資訊。移轉紀錄應妥善保存,以備日後查驗。

法律依據與注意事項

在進行病人資料移轉時,診所必須遵守以下法律依據及注意事項:

  • 醫療法

    醫療法對於病歷的保存、移轉及銷毀等都有明確規定。診所應確保所有程序都符合醫療法的要求,避免觸法. 醫療法第70條明文規定了醫療機構對於病歷的保管義務.

  •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了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診所應確保在移轉病人資料的過程中,充分尊重病人的權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防止資料外洩。

  • 醫療機構電子病歷及電子簽章應用推廣計畫

    若診所使用電子病歷,應符合醫療機構電子病歷及電子簽章應用推廣計畫的相關規定,確保電子病歷的安全性及可追溯性。該辦法要求醫療機構建立完善的電子病歷資訊系統,並具備標準作業機制、權限管控機制、緊急應變機制、系統安全機制和傳輸加密機制.

  • 合夥協議

    合夥診所的合夥協議中,應明訂診所解散時病人資料的處理方式。合夥人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共同處理病人資料的移轉事宜.

  • 保密義務

    診所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即使診所解散,保密義務仍然存在。未經病患同意,不得將病歷資訊提供給第三人.

謹慎處理病人資料的移轉事宜,不僅能保障病人的權益,也能降低診所的法律風險。建議診所經營者在解散前,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確保所有程序都符合法律規定。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處理與移轉之法律指南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的處理與移轉.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我會根據您提供的關鍵字和指示,撰寫「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處理與移轉之法律指南」的第三段落,標題為「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移轉的常見問題與解答」。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移轉的常見問題與解答

合夥診所解散時,病人資料的處理往往會產生許多疑問。以下列出一些常見問題及解答,

問題一:診所解散後,病人要如何查詢或取回自己的病歷?

診所解散後,病人查詢或取回病歷的方式,取決於病歷資料的保存方式與地點。一般情況下,診所應於解散前公告病歷資料的後續處理方式,例如:

  • 病歷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 診所會將病人的病歷移轉至指定的醫療機構繼續保存,病人可向該機構申請查詢或複製病歷。
  • 病歷封存於衛生主管機關: 若無其他醫療機構願意接收,診所通常會將病歷封存於當地的衛生局或衛生所。病人可向該主管機關申請查詢或複製病歷。
  • 診所合夥人繼續保存: 經合夥人協議,可能由其中一位合夥人負責繼續保存病歷。此時,病人可向該合夥人聯繫查詢事宜。

建議病人主動向原診所詢問病歷的後續處理方式,或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詢。

問題二:如果病人不同意將病歷移轉至其他診所,診所該如何處理?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醫療機構對於病歷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當事人的權益。因此,診所應事先徵詢病人的意願,若病人明確表示不同意移轉病歷,診所應尊重病人的決定,不得擅自移轉。 此時,診所應繼續依《醫療法》的規定,妥善保存病歷至少七年。保存期間,病人仍有權隨時申請查閱、複製或要求移轉病歷。

問題三:診所歇業後,病歷的保存期限如何計算?

依《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應保存病歷至少七年。診所歇業後,病歷的保存責任仍然存在,保存期限的起算日應以病人最後一次就診日期為準。例如,某位病人於2025年9月22日是最後一次到診所就診,則診所應至少保存該病人的病歷至2032年9月22日。若診所於2027年解散,仍需確保病歷保存至2032年。

問題四:診所解散後,若有病人提出醫療糾紛,但負責保管病歷的合夥人無法聯繫,該怎麼辦?

診所合夥人應於解散前明確約定病歷保管的責任歸屬,並確保病人及相關單位在需要時能夠聯繫到負責人。若發生負責保管病歷的合夥人無法聯繫的情況,建議可採取以下措施:

  • 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求助: 衛生局或衛生所通常會介入協調,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 尋求法律途徑: 可委託律師發函給所有合夥人,要求提供病歷資料。若仍無法取得病歷,可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以確保自身權益。

問題五:電子病歷的移轉與保存有哪些特別注意事項?

電子病歷的移轉與保存,除了遵守《醫療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外,還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 資料安全: 診所應確保電子病歷在移轉過程中不會遭到竄改、洩漏或遺失。建議採用加密傳輸、權限控管等安全措施。
  • 資料備份: 診所應定期備份電子病歷資料,以防止因硬體故障、病毒感染等原因導致資料遺失。
  • 符合相關規範: 診所應確保電子病歷系統符合主管機關的相關規範,例如《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若有使用雲端儲存病歷資料,應選擇符合醫療資訊安全規範的服務商,並簽訂相關保密協議。

問題六: 洩漏病人資料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違反者可能面臨以下法律責任:

  • 《醫療法》: 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 《個人資料保護法》: 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民事責任: 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醫事人員懲戒: 洩漏者如為醫事人員,將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懲處。

再次強調,保護病人隱私是醫療從業人員的基本義務。合夥診所解散時,更應謹慎處理病人資料,確保所有流程都符合法律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我會將您提供的文字資料轉換成表格格式。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移轉的常見問題與解答
問題 解答
問題一:診所解散後,病人要如何查詢或取回自己的病歷? 診所應於解散前公告病歷資料的後續處理方式,例如:

  • 病歷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 病人可向該機構申請查詢或複製病歷。
  • 病歷封存於衛生主管機關: 病人可向該主管機關申請查詢或複製病歷。
  • 診所合夥人繼續保存: 病人可向該合夥人聯繫查詢事宜。

建議病人主動向原診所詢問病歷的後續處理方式,或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詢。

問題二:如果病人不同意將病歷移轉至其他診所,診所該如何處理? 診所應事先徵詢病人的意願,若病人明確表示不同意移轉病歷,診所應尊重病人的決定,不得擅自移轉。
此時,診所應繼續依《醫療法》的規定,妥善保存病歷至少七年。保存期間,病人仍有權隨時申請查閱、複製或要求移轉病歷。
問題三:診所歇業後,病歷的保存期限如何計算? 診所歇業後,病歷的保存責任仍然存在,保存期限的起算日應以病人最後一次就診日期為準。
例如,某位病人於2025年9月22日是最後一次到診所就診,則診所應至少保存該病人的病歷至2032年9月22日。若診所於2027年解散,仍需確保病歷保存至2032年。
問題四:診所解散後,若有病人提出醫療糾紛,但負責保管病歷的合夥人無法聯繫,該怎麼辦? 建議可採取以下措施:

  • 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求助: 衛生局或衛生所通常會介入協調,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 尋求法律途徑: 可委託律師發函給所有合夥人,要求提供病歷資料。若仍無法取得病歷,可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以確保自身權益。
問題五:電子病歷的移轉與保存有哪些特別注意事項? 除了遵守《醫療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外,還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 資料安全: 診所應確保電子病歷在移轉過程中不會遭到竄改、洩漏或遺失。建議採用加密傳輸、權限控管等安全措施。
  • 資料備份: 診所應定期備份電子病歷資料,以防止因硬體故障、病毒感染等原因導致資料遺失。
  • 符合相關規範: 診所應確保電子病歷系統符合主管機關的相關規範,例如《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若有使用雲端儲存病歷資料,應選擇符合醫療資訊安全規範的服務商,並簽訂相關保密協議。

問題六: 洩漏病人資料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違反者可能面臨以下法律責任:

  • 《醫療法》: 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 《個人資料保護法》: 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民事責任: 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醫事人員懲戒: 洩漏者如為醫事人員,將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懲處。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移轉後的持續管理

即使完成了病人資料的移轉,診所的責任並未完全結束。移轉後的持續管理,對於保障病人權益、避免法律風險至關重要。以下將詳細說明移轉後應注意的各項要點:

資料保存期限與銷毀

根據《醫療法》第70條規定,醫療機構的病歷至少應保存七年。未成年人的病歷,則需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的病歷,則應永久保存。即使診所已解散,若診所仍持續保管病歷,仍需遵守此規範.

  • 超過保存期限的病歷,不得任意丟棄。診所應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銷毀,並確保銷毀過程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以保護病患隱私。
  • 銷毀病歷的方式應確保病歷內容無洩漏之虞

病人查閱、複製病歷之權利

即使診所解散且病歷已移轉,病人仍有權利查閱、複製自己的病歷。

  • 若病歷已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病人可向該機構申請查閱或複製。
  • 若病歷由衛生主管機關保管,則病人可向衛生局/所提出申請。
  • 診所應公告病歷移轉或保管資訊,讓病人清楚知悉自身的權益。

個資保護與安全維護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有嚴格規範。診所即使解散,仍需確保已移轉的病人資料受到妥善保護,避免外洩.

  • 資料加密:對於電子病歷,應採取加密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
  • 權限控管:限制可存取病歷資料的人員範圍.
  • 定期備份:定期備份電子病歷,以防止資料遺失.
  • 安全維護:定期更新防毒軟體、防火牆等安全設備,並進行系統漏洞掃描與修補.

法律責任與風險管理

診所合夥人及相關人員,對於病人資料的保護負有法律責任.

  • 若因未妥善管理病人資料而導致外洩,可能面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罰則,甚至刑事責任.
  • 為降低法律風險,診所應建立完善的個資保護政策,並定期進行員工教育訓練,強化其資訊安全意識.
  • 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確保診所的資料處理方式符合法律規定. 例如可諮詢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黃偉琳律師

應對爭議與突發狀況

即使已完成資料移轉,仍可能面臨病人對於資料處理的質疑或爭議。診所應建立完善的應對機制:

  • 設立專責窗口,處理病人的查詢、申訴.
  • 保留相關紀錄,例如病歷移轉的通知、病人的同意書等,以備查驗.
  • 若發生個資外洩事件,應立即採取應變措施,並向主管機關通報.

總之,合夥診所解散後的病人資料管理是一項持續性的責任。透過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加強資料保護措施、並建立完善的應對機制,才能確保病人的權益,並降低診所的法律風險。

根據您提供的文章內容,我將為您撰寫結論部分,並遵循您的所有指示。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的處理與移轉結論

總而言之,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的處理與移轉是一個複雜且多面向的過程,需要診所經營者、合夥人、醫療從業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共同努力,才能確保所有環節都符合法律規範,並最大程度地維護病人的權益。從解散前的周全準備,到移轉過程中的嚴謹步驟,再到移轉後的持續管理,每個階段都不可輕忽。

透過本指南,我們深入探討了《醫療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條文的具體要求,並針對實務操作中常見的問題提供了詳盡的解答。

記住,保護病人隱私是醫療機構的首要責任。在合夥診所解散的特殊情況下,更應謹慎處理每一份病歷資料,確保其安全、完整地移轉或保存。若您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任何疑慮,建議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以確保所有程序都符合法律規定。

本指南僅供參考,不能替代專業法律意見。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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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提供的文章內容,我將撰寫「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的處理與移轉」的 FAQ 部分,並使用您指定的 HTML 標籤和格式。

合夥診所解散:病人資料的處理與移轉 常見問題快速FAQ

問題一:診所解散後,病人要如何查詢或取回自己的病歷?

診所解散後,病人查詢或取回病歷的方式,取決於病歷資料的保存方式與地點。一般情況下,診所應於解散前公告病歷資料的後續處理方式,例如:

  • 病歷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診所會將病人的病歷移轉至指定的醫療機構繼續保存,病人可向該機構申請查詢或複製病歷。
  • 病歷封存於衛生主管機關:若無其他醫療機構願意接收,診所通常會將病歷封存於當地的衛生局或衛生所。病人可向該主管機關申請查詢或複製病歷。
  • 診所合夥人繼續保存:經合夥人協議,可能由其中一位合夥人負責繼續保存病歷。此時,病人可向該合夥人聯繫查詢事宜。

建議病人主動向原診所詢問病歷的後續處理方式,或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詢。

問題二:如果病人不同意將病歷移轉至其他診所,診所該如何處理?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醫療機構對於病歷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當事人的權益。因此,診所應事先徵詢病人的意願,若病人明確表示不同意移轉病歷,診所應尊重病人的決定,不得擅自移轉。此時,診所應繼續依《醫療法》的規定,妥善保存病歷至少七年。保存期間,病人仍有權隨時申請查閱、複製或要求移轉病歷。

問題三:診所歇業後,病歷的保存期限如何計算?

依《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應保存病歷至少七年。診所歇業後,病歷的保存責任仍然存在,保存期限的起算日應以病人最後一次就診日期為準。若診所於解散,仍需確保病歷保存七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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