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診所盈餘分配: 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醫師必看!盈餘分配完整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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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將根據您提供的角色描述和要求,撰寫一篇關於「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的文章。

對於醫師朋友們來說,診所盈餘分配的稅務申報是個不可忽視的環節。一份清晰的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能幫助您瞭解如何正確申報診所盈餘分配所得,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在擬定診所盈餘分配方案時,務必考量不同分配方式對個人所得稅的影響,善用稅法上的優惠,例如股利所得的免稅額和可抵減稅額,有助於降低整體稅負。同時,詳細記錄盈餘分配的相關憑證,以備稅務機關查覈。

多年實務經驗提醒,醫師在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時,應注意收入認列和費用列舉的細節,特別是自費收入和健保收入的區分、藥品進銷存的處理以及醫療器材的折舊攤提。若您對複雜的稅務法規感到困惑,建議尋求專業稅務會計師的協助,確保申報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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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您提供的文章內容,

  1. 擬定盈餘分配方案時,務必考量稅務影響: 不同的盈餘分配方式會直接影響醫師的個人所得稅負擔。在規劃時,可善用股利所得的免稅額和可抵減稅額等稅法優惠,以降低整體稅負 。同時,詳細記錄盈餘分配的相關憑證,以備稅務機關查覈 。
  2. 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時,注意收入認列和費用列舉的細節: 醫師在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時,應仔細區分自費收入和健保收入,並注意藥品進銷存的處理以及醫療器材的折舊攤提 。收入、支出憑證務必妥善保存,並確認執行業務所得計算方式,選擇採用財政部頒布的費用標準或核實認列方式申報 。
  3. 定期檢視稅務規劃,並諮詢專業人士: 稅務法規會隨著時間推移而變動,診所的發展也可能影響最佳的盈餘分配方式 。因此,應定期檢視診所的稅務規劃,並隨時關注最新的稅務法規及解釋函令 。若對複雜的稅務問題感到困惑,建議諮詢稅務顧問或會計師,以獲得專業的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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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目錄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申報前你必須知道的事

在您開始規劃診所的盈餘分配及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前,充分了解相關的稅務法規與實務至關重要。以下將針對醫師診所常見的收入類型、盈餘分配方式、以及申報時的注意事項進行說明,幫助您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達到稅務優化及保障自身權益的目的。

診所收入的種類與申報方式

診所的收入來源多元,主要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 健保收入:來自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的醫療費用。這部分收入通常由健保署直接提供給國稅局,但診所仍需核對金額是否正確。經中央健康保險署區分藥費及藥事服務費收入者,該部分收入適用費用率為94%.
  • 自費收入:患者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例如醫學美容、健康檢查、非健保給付的診療項目及藥品等。自費收入需誠實申報,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國稅局會蒐集各科別健保與非健保收入佔比等大數據,並透過比對健保給付資料與診所申報的自費收入是否相符等方式進行查覈。
  • 掛號費收入:診所向患者收取的掛號費用。113年12月31日掛號費收取金額超過150元者,費用率為80%;113年12月31日掛號費收取金額150元(含)以下者,費用率為90%。
  • 其他收入:例如政府補助款、銀行利息等非醫療本業收入。這些收入也應如實申報,不可漏報.
  • 不同種類的收入,申報方式略有不同,務必仔細核對,並保存相關憑證,以備查覈。

    盈餘分配方式的選擇

    診所的盈餘分配方式會直接影響醫師的個人所得稅負擔。常見的盈餘分配方式包括:

  • 按出資比例分配:依據合夥人或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盈餘。
  • 按勞務貢獻分配:依據醫師在診所提供的勞務多寡、職位高低等因素分配盈餘。
  • 混合式分配:結合出資比例及勞務貢獻等因素,綜合考量後進行盈餘分配。
  • 選擇適合診所的盈餘分配方式時,應考量以下因素:

  • 稅務考量:不同分配方式對醫師個人所得稅的影響。例如,可考慮利用股利所得的免稅額及可抵減稅額來降低稅負.
  • 股東權益:確保盈餘分配方案能兼顧各股東的權益,避免紛爭。
  • 激勵效果:合理的盈餘分配有助於激勵員工,提升診所的整體績效。
  • 申報前的準備工作

    在申報個人所得稅前,醫師應事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 整理收入及支出憑證:妥善保存各項收入的收據、發票,以及相關的費用支出憑證。
  • 確認執行業務所得計算方式:選擇採用財政部頒布的費用標準,或核實認列方式申報執行業務所得。若選擇核實認列,則需詳細記錄各項成本費用.
  • 瞭解相關稅務規定:隨時關注最新的稅務法規及解釋函令,以確保申報的正確性. 可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 獲取最新資訊.
  • 醫療器材折舊: 醫療用機器及設備應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耐用年數7年計提折舊。若按短於規定耐用年數提列者,其申報提列折舊費用將發生超出法定限額之情事.
  • 諮詢專業人士:如有稅務上的疑問,建議諮詢稅務顧問或會計師,以獲得專業的協助。
  • 充分的準備工作,能幫助您更順利地完成所得稅申報,並降低稅務風險。

    在瞭解診所盈餘分配的基本概念後,接下來我們將深入探討所得稅申報的關鍵點。醫師們在進行盈餘分配時,務必留意以下幾個重要事項,以確保申報的正確性並降低稅務風險:

    盈餘分配方式的選擇與稅務影響

    診所的盈餘分配方式會直接影響醫師個人的所得稅負擔。常見的盈餘分配方式包括:

    • 按出資比例分配:這是最簡單常見的方式,依據每位醫師的出資比例分配盈餘。此方式產生的所得,會被視為股利所得,需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 按勞務貢獻分配:此方式考量每位醫師在診所的實際工作量、專業能力及對診所的貢獻度。若勞務貢獻分配比例與出資比例不同,超出出資比例的部分可能會被認定為薪資所得,需要按薪資所得課稅。
    • 混合式分配:結合出資比例及勞務貢獻,將盈餘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按出資比例分配,另一部分按勞務貢獻分配。這種方式更具彈性,但稅務處理也較為複雜,建議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

    重點提示:選擇盈餘分配方式時,務必考量診所的實際情況及每位醫師的稅務狀況,並尋求專業的稅務建議,以制定最適合的分配方案。

    執行業務所得 vs. 薪資所得的區分

    醫師的收入來源主要分為執行業務所得和薪資所得,兩者在稅務申報上有顯著差異:

    • 執行業務所得:指的是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所獲得的收入,例如看診費、手術費、自費醫材收入等。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相關費用,例如藥品成本、醫療器材折舊、租金、薪資等。
    • 薪資所得:指的是醫師因受僱於診所而獲得的固定薪資、獎金、津貼等。薪資所得的費用扣除額較低,且可列舉的費用項目也較少。

    重點提示:正確區分執行業務所得和薪資所得,對於醫師的稅務申報至關重要。若有兼職或多重收入來源,更應仔細區分,避免申報錯誤。

    自費收入與健保收入的認列

    診所收入來源包含健保收入及自費收入,兩者在稅務申報上的處理方式略有不同:

    • 健保收入:指的是診所向健保局申報的醫療費用收入。健保收入通常有較明確的申報規範及核銷程序。
    • 自費收入:指的是民眾自費接受醫療服務所支付的費用,例如醫學美容、健康檢查、特殊治療等。自費收入的申報需要更嚴謹的記錄及憑證保存。

    重點提示:務必確實記錄並申報所有收入,包括健保收入及自費收入。自費收入的憑證保存尤為重要,以備稅務機關查覈。建議可參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網站公告之相關法規 [未找到相關連結,此為國稅局首頁]。

    相關費用列舉的注意事項

    醫師在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時,可以列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以降低所得額。常見的可列舉費用包括:

    • 藥品成本:診所購買藥品的成本,需保存進貨單據及銷貨記錄。
    • 醫療器材折舊:醫療器材屬於固定資產,可以依規定提列折舊費用。
    • 租金:診所的租金支出,需提供租賃合約及付款證明。
    • 薪資:診所支付給員工的薪資,需辦理扣繳申報。
    • 進修費用:醫師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的費用,需提供相關證明。

    重點提示:列舉費用時,務必確保費用與業務相關,並保存相關憑證。不確定是否可以列舉的費用,建議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

    憑證保存的重要性

    所有與收入及費用相關的憑證,例如收據、發票、合約、銀行對帳單等,都應妥善保存至少五年,以備稅務機關查覈。若無法提供憑證,可能會被稅務機關剔除費用,增加稅負。

    總結:掌握以上所得稅申報的關鍵點,能幫助醫師們更有效地進行盈餘分配及稅務規劃,降低稅務風險,並確保診所的永續經營。建議醫師們定期檢視診所的稅務狀況,並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以確保稅務合規性。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 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醫師必看!盈餘分配完整解析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這是文章「醫師診所盈餘分配: 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醫師必看!盈餘分配完整解析」的第三個段落,標題是「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的實務案例」。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的實務案例

    在瞭解盈餘分配的原則與稅務考量後,透過一些實務案例的解析,能更清楚地掌握盈餘分配在實際操作中會遇到的問題與應對方式。

    案例一:合夥診所按出資比例分配盈餘

    假設甲、乙、丙三位醫師合夥經營一家牙醫診所,合夥契約中明訂三人出資比例分別為40%、30%、30%,盈餘也按此比例分配。2024年度診所稅後盈餘為新台幣300萬元,則甲醫師可分配到120萬元,乙醫師與丙醫師則分別可分配到90萬元.

    稅務申報:甲、乙、丙三位醫師皆須將此120萬及90萬元的盈餘,列為個人的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診所本身不需要針對這部分盈餘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因為盈餘已直接分配給合夥人,由合夥人負擔個人所得稅。
    注意事項
    合夥契約中應明確載明盈餘分配比例,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盈餘分配的相關帳務紀錄妥善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查覈。
    盈餘分配時有扣繳補充保費(例如單次給付超過2萬元),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案例二:診所負責人為醫師,盈餘全數歸負責人

    錢多多女士出資開設醫美診所,由醫師老公阿亮擔任負責人。雖然診所擴大營業後,邀請了幾位醫師朋友駐點,並簽訂「合夥契約書」,約定將健保申報總點值的20%作為「分配盈餘」,按醫師門診總時數比例分配,但診所並未設帳簿,也未辦理年度結算。國稅局認定此診所為「獨資」型態,盈餘應全數歸負責人阿亮。

    稅務申報:阿亮醫師必須將診所的全部盈餘,列為個人的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注意事項
    合夥關係的認定,除了合夥契約外,還需檢視是否具備實際出資、盈餘分配等事實。
    若僅有合夥之名,而無合夥之實,稅務機關仍可能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為獨資。
    診所確實設帳記錄收入、成本及費用,並辦理年度結算,以利正確計算盈餘

    案例三:診所兼營醫療業務與非醫療業務

    某眼科診所除了提供醫療診療服務外,也兼營銷售保健食品及眼鏡。2024年度,醫療收入為500萬元,銷售保健食品及眼鏡的收入為100萬元.

    稅務申報
    醫療收入部分,依規定可免徵營業稅。但醫師仍需將盈餘列為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銷售保健食品及眼鏡的收入,則屬於一般商業行為,應辦理稅籍登記,並依規定課徵營業稅。
    注意事項
    應將醫療收入與非醫療收入分開計算及申報。
    非醫療收入已達課稅標準,應儘速辦理稅籍登記,以免受罰。
    可考慮設立不同公司來區分醫療非醫療業務,以簡化稅務處理。

    案例四:醫師聯合執業,盈餘分配包含薪資、獎金與盈餘

    數名醫師共同經營一家診所,合夥契約中載明:每月給付每位醫師固定薪資10萬元,另依績效發放獎金,年度結算後,再依出資比例分配盈餘.

    稅務申報
    薪資獎金部分,診所應列為薪資支出,並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醫師個人則列為薪資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盈餘分配部分,醫師個人列為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注意事項
    薪資獎金盈餘分配的計算方式應明確載明於合夥契約中,並確實執行.
    薪資獎金的金額應符合市場行情,避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變相的盈餘分配
    各項所得的性質不同,申報方式也不同,務必仔細區分,以免錯誤。

    這些案例涵蓋了診所盈餘分配的常見情境,透過瞭解這些案例,醫師們可以更清楚地掌握稅務申報的眉角,並為自己的診所規劃出最合適的盈餘分配方案。建議在進行盈餘分配前,諮詢專業稅務顧問,以確保符合相關法規,並達到稅務優化的目的。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的實務案例
    案例 情境描述 稅務申報 注意事項
    案例一:合夥診所按出資比例分配盈餘 甲、乙、丙三位醫師合夥經營牙醫診所,出資比例為40%、30%、30%,盈餘也按此比例分配。2024年度診所稅後盈餘為新台幣300萬元,甲醫師分到120萬元,乙、丙醫師各90萬元。 甲、乙、丙三位醫師須將分配到的盈餘列為個人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診所本身不需要針對這部分盈餘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
    • 合夥契約應明確載明盈餘分配比例,避免爭議。
    • 盈餘分配的相關帳務紀錄應妥善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查覈 .
    • 若盈餘分配時有扣繳補充保費(例如單次給付超過2萬元),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
    案例二:診所負責人為醫師,盈餘全數歸負責人 錢多多女士出資開設醫美診所,由醫師老公阿亮擔任負責人。雖邀請醫師朋友駐點並簽訂合夥契約,約定將健保申報總點值的20%作為分配盈餘,按醫師門診總時數比例分配,但診所未設帳簿也未辦理年度結算。 國稅局認定診所為獨資型態,盈餘應全數歸負責人阿亮醫師,阿亮醫師須將診所的全部盈餘列為個人的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 合夥關係的認定,除了合夥契約外,還需檢視是否具備實際出資、盈餘分配等事實 .
    • 若僅有合夥之名,而無合夥之實,稅務機關仍可能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為獨資。
    • 診所應確實設帳,記錄收入、成本及費用,並辦理年度結算,以利正確計算盈餘 .
    案例三:診所兼營醫療業務與非醫療業務 某眼科診所除了提供醫療診療服務外,也兼營銷售保健食品及眼鏡。2024年度,醫療收入為500萬元,銷售保健食品及眼鏡的收入為100萬元。
    • 醫療收入部分,依規定可免徵營業稅,但醫師仍需將盈餘列為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 銷售保健食品及眼鏡的收入,屬於一般商業行為,應辦理稅籍登記,並依規定課徵營業稅。
    • 應將醫療收入與非醫療收入分開計算及申報。
    • 若非醫療收入已達課稅標準,應儘速辦理稅籍登記,以免受罰 .
    • 可考慮設立不同公司來區分醫療和非醫療業務,以簡化稅務處理 .
    案例四:醫師聯合執業,盈餘分配包含薪資、獎金與盈餘 數名醫師共同經營一家診所,合夥契約中載明:每月給付每位醫師固定薪資10萬元,另依績效發放獎金,年度結算後,再依出資比例分配盈餘。
    • 薪資及獎金部分,診所應列為薪資支出,並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醫師個人則列為薪資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
    • 盈餘分配部分,醫師個人列為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
    • 薪資、獎金及盈餘分配的計算方式應明確載明於合夥契約中,並確實執行 .
    • 薪資及獎金的金額應符合市場行情,避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變相的盈餘分配 .
    • 各項所得的性質不同,申報方式也不同,務必仔細區分,以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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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的常見誤區

    在診所盈餘分配及個人所得稅申報的過程中,即使是經驗豐富的醫師或會計人員,也可能不小心落入一些常見的誤區。瞭解並避免這些誤區,對於確保稅務申報的正確性、降低稅務風險至關重要。以下列舉幾個常見的誤區,並提供相應的說明與建議:

    誤區一:盈餘全部分配或完全不分配

    有些醫師診所可能會認為,將盈餘全部分配給股東或完全不分配是簡化稅務處理的最佳方式。然而,這兩種極端做法都可能產生不利的稅務影響。

    • 全部分配: 雖然將盈餘全部分配可以讓股東盡早實現收益,但也可能導致股東當年需要繳納較高的個人所得稅。此外,若診所未來有擴張或投資計畫,全部分配盈餘可能會導致資金短缺。
    • 完全不分配: 將盈餘保留在診所內,雖然可以延遲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根據稅法規定,未分配盈餘可能需要加徵 5% 的稅款。此外,長期不分配盈餘也可能影響股東的投資意願。

    建議: 應根據診所的財務狀況、股東的個人稅務情況以及未來的發展計畫,制定合理的盈餘分配方案。可以考慮部分分配盈餘,一部分保留在診所內,以平衡稅務負擔和資金需求。

    誤區二:將自費收入存入私人帳戶而不申報

    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屬於逃漏稅的行為。所有診所的收入,無論是健保給付還是自費收入,都應如實申報。將自費收入存入私人帳戶而不申報,不僅違反稅法規定,一旦被稅務機關查獲,將面臨高額的罰款,甚至可能涉及刑責。

    建議: 建立完善的會計制度,確保所有收入都記錄在診所的帳戶中,並如實申報。切勿將診所收入與個人財務混淆。

    誤區三:虛報或浮報費用

    為了降低應納稅額,有些診所可能會虛報或浮報費用,例如將個人消費列為診所支出,或重複列報費用。這種做法同樣屬於逃漏稅行為,會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

    • 根據《執行業務所得查覈辦法》規定,獨資負責人不得列報薪資支出及伙食費,且以本人所有房屋供執行業務使用時,也不得列支租金支出。
    • 列報交際費、職工福利及捐贈費用時,應符合執行業務所得查覈辦法規定之適用範圍,並注意有無超限,如超限於申報時自行調整。

    建議: 嚴格審核每一筆支出,確保其真實性、必要性及與診所業務的相關性。所有費用支出都應取得合法的憑證(例如發票、收據),並妥善保存。

    誤區四:醫療設備折舊年限錯誤

    醫療設備的折舊攤提是診所常見的費用列支項目。然而,若採用錯誤的耐用年限計算折舊,可能會影響應納稅額。根據《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醫療用機器及設備的耐用年數為 7 年,若以錯誤的 5 年計算折舊,將導致費用列支不實。

    建議: 參考《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的規定,正確計算醫療設備的折舊。如有疑問,可諮詢專業會計師。

    誤區五:未保存相關憑證

    稅務機關在查覈時,會要求診所提供相關憑證,以證明收入和費用的真實性。若無法提供足夠的憑證,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申報不實,進而補稅或處罰。

    建議: 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所有與診所收入和支出相關的憑證,包括發票、收據、合約、銀行對帳單等。憑證的保存期限應符合稅法規定。

    誤區六:合夥診所盈餘分配不均或不實

    在合夥診所中,盈餘分配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進行. 若盈餘分配不均,或以虛假的合約分散實際受益人的所得,都可能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 稅務機關可能會查覈合夥出資的真實性、盈餘配發的真實性以及合夥事實的真實性.

    建議: 合夥人應簽訂明確的合夥協議,載明盈餘分配的比例及方式,並確實按照協議執行。避免以不實的合夥關係逃避稅負.

    誤區七:不熟悉最新的稅務法規

    稅務法規不斷更新,若不熟悉最新的規定,可能會在申報時出現錯誤。例如,執行業務所得的費用標準、各項稅務優惠措施等,都可能隨著時間而有所變動.

    建議: 定期關注稅務法規的最新動態,或諮詢專業會計師,以確保稅務申報符合最新的規定.

    誤區八:獨資負責人列報不應列報的費用

    獨資診所的負責人容易將個人支出混入診所費用中申報,例如將負責人自己的薪資、伙食費,或居住房屋的租金列為診所的費用。根據《執行業務所得查覈辦法》的規定,這些費用是不能列報的.

    建議: 獨資診所負責人應明確區分個人支出與診所支出,避免列報不合規的費用.

    避免以上常見的誤區,需要醫師及診所會計人員具備紮實的稅務知識、嚴謹的會計制度以及誠實申報的態度。若對稅務申報有任何疑問,建議尋求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的協助,以確保診所的稅務合規性.

    根據您提供的文章內容和指示,我將撰寫文章的結論部分,並包含行動呼籲: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結論

    總而言之,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是一項需要謹慎處理的複雜議題。透過這份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

    切記,稅務規劃是一項持續性的工作,應隨著診所的發展及法規的變動,定期檢視並調整。面對複雜的稅務問題,尋求專業的協助永遠是最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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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您提供的文章內容,我將撰寫3個FAQ,以`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 常見問題快速FAQ

    `開頭,問題使用`

    `,答案使用`

    `,並使用繁體中文。

    醫師診所盈餘分配: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南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 診所盈餘分配方式有哪些?哪種方式最節稅?

    A1: 常見的盈餘分配方式包括:按出資比例分配、按勞務貢獻分配、以及混合式分配。並沒有絕對最節稅的方式,應考量診所的實際情況及每位醫師的稅務狀況,並尋求專業的稅務建議,以制定最適合的分配方案。例如,可考慮利用股利所得的免稅額及可抵減稅額來降低稅負.

    Q2: 執行業務所得和薪資所得有什麼區別?診所醫師該如何區分?

    A2: 執行業務所得指的是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所獲得的收入,例如看診費、手術費、自費醫材收入等,可以扣除相關費用。薪資所得指的是醫師因受僱於診所而獲得的固定薪資、獎金、津貼等,費用扣除額較低。若勞務貢獻分配比例與出資比例不同,超出出資比例的部分可能會被認定為薪資所得,需要按薪資所得課稅。應根據實際情況仔細區分,避免申報錯誤。

    Q3: 診所的自費收入該如何申報?需要注意什麼?

    A3: 自費收入需誠實申報,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務必確實記錄並申報所有自費收入,憑證保存尤為重要,以備稅務機關查覈。國稅局會蒐集各科別健保與非健保收入佔比等大數據,並透過比對健保給付資料與診所申報的自費收入是否相符等方式進行查覈。建議可參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公告之相關法規 [未找到相關連結,此為國稅局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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