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賠償機制:現行制度探討與改進方向

SHARE

醫療糾紛的發生往往牽涉複雜的法律、倫理與醫療專業問題,如何建立一套公正、合理且有效率的醫療糾紛賠償機制,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本文旨在探討現行醫療糾紛賠償機制,並提出改進方向,以期能更完善地處理醫療爭議,保障醫病雙方的權益。

當前,我國醫療糾紛的處理途徑主要有院內申訴、醫糾調處及法律訴訟等。然而,現行制度在實務運作上仍面臨諸多挑戰,例如病方勝訴率偏低、鑑定報告重複鑑定率高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病患獲得合理賠償的機會,也加劇了醫病之間的對立情緒。

為瞭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應從多個面向著手進行改進。首先,預防勝於治療,強化醫療機構的風險管理、改善病患安全通報系統至關重要。其次,應推動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方式,例如透過調解與和解機制,尋求更有效率且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此外,完善賠償機制,例如建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醫療糾紛所帶來的經濟壓力。更重要的是,加強醫病溝通,建立互信互諒的關係,才能從根本上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身為醫事法律領域的專家,我建議醫療機構應更主動地向病人或家屬說明病情、治療方案及可能的風險,並提供及時的協助與關懷。同時,鼓勵醫療機構秉持「不責難精神」,從組織層面進行根本原因分析,持續改進醫療品質。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主動溝通與資訊透明: 作為醫療從業人員,應主動向病患或家屬說明病情、治療方案及潛在風險,確保資訊充分流通。利用醫療事故關懷小組,及時介入院內申訴,積極溝通以釐清爭議,降低誤解和衝突,從而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
  2. 善用多元糾紛解決途徑: 當醫療糾紛發生時,鼓勵醫病雙方積極參與調解,尋求第三方(如地方衛生局的醫療爭議調處)的協助。調解相較於法律訴訟,能更有效率地解決爭議,節省時間與金錢成本。過程中,保持開放態度,願意妥協與讓步,有助於達成和解 。
  3. 重視風險管理與根本原因分析: 醫療機構應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和病患安全通報系統,從源頭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秉持「不責難精神」,鼓勵醫療機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從組織層面改進醫療品質,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從而提升整體醫療安全 。

醫療糾紛賠償機制現況:院內申訴與調處服務分析

當醫療過程中出現不良結果,病家往往

院內申訴:醫療機構內部的溝通管道

院內申訴是指病患或其家屬直接向醫療機構的申訴窗口提出申訴。多數醫院設有醫療事故關懷小組,負責處理院內申訴案件,主動提供關懷、說明相關程序與資訊,並作為醫病雙方初步溝通的橋樑。

  • 優點:
    • 直接溝通:病家可直接與醫療機構代表面對面溝通,瞭解醫療過程的細節。
    • 初步釐清:有助於初步釐清醫療爭議的可能原因與責任歸屬。
    • 及早介入,緩和情緒:醫療事故關懷小組的介入,有助於緩和病家情緒,避免衝突升級。
  • 缺點:
    • 公正性受質疑:由於申訴對象為醫療機構本身,病家可能質疑其公正性。
    • 資訊不對等:醫病雙方在醫療專業知識上存在落差,可能導致溝通困難。
    • 院方可能迴避責任:部分醫療機構可能為了維護自身聲譽,而迴避或淡化醫療責任。

醫療糾紛調處服務:第三方的協調平台

若院內申訴未能有效解決爭議,病家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調處是由調解委員擔任公正第三方,協助醫病雙方溝通協調,尋求解決方案。根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療糾紛提起民事訴訟前,應先申請調解。

  • 調解委員:
    • 衛生局的醫療爭議調解,多採取雙調委制,由醫療專業和法律專業的2位調解委員,共同協助當事人釐清醫療過程的問題,同時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
    • 調解委員必須秉持中立、客觀、公正的態度,才能讓雙方當事人信服,也纔有可能促成紛爭解決。
  • 優點:
    • 第三方介入:由公正的第三方協調,有助於平衡醫病雙方的權益。
    • 專業評估:調解委員具備醫療或法律專業知識,能協助釐清爭議點。
    • 節省時間與金錢:相較於訴訟,調解程序較為簡便,可節省時間與金錢成本。
  • 缺點:
    • 調解結果不具強制力:調解結果需經雙方同意,若無法達成共識,仍需透過訴訟解決。
    • 可能需讓步妥協:調解過程中,雙方可能需要做出讓步與妥協,才能達成和解。
    • 慰問金的爭議:醫療人員無疏失的調解是否須給慰問金,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決定,願意給慰問金時比較容易達成和解。

現行制度的挑戰

雖然院內申訴與調處服務提供瞭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但現行制度仍面臨一些挑戰:

  • 醫療機構不願提供病歷:若醫事機構不願意提供病歷,可依醫療法第102 條規定,處 1 萬~5 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 調解委員的專業性與公正性:如何確保調解委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與公正的立場,是影響調解成效的關鍵。
  • 調解的參與意願:醫病雙方是否願意積極參與調解,以誠意溝通、尋求解決方案,也會影響調解的成功率。

為了提升院內申訴與調處服務的效能,未來的改進方向包括:加強醫療機構的內部溝通與風險管理、建立更完善的第三方調解機制、提升調解委員的專業素養與公正性,以及鼓勵醫病雙方以理性、開放的態度面對醫療糾紛。此外,不責難原則也應被納入考量,鼓勵醫療機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從組織層面改進醫療品質.

法律訴訟下的醫療糾紛賠償機制:探討與改進方向

當院內申訴與調處服務未能有效解決醫療糾紛時,法律訴訟便成為最終的救濟途徑。然而,現行法律訴訟機制在醫療糾紛處理上存在諸多挑戰,不僅耗時費力,且病方勝訴率偏低。本段將深入探討法律訴訟在醫療糾紛賠償中的現況與困境,並提出相應的改進方向。

現行法律訴訟機制的挑戰

醫療糾紛進入法律訴訟程序,往往面臨以下問題:

  • 舉證困難:醫療行為具有高度專業性,病方在不具備相關醫學知識的情況下,難以證明醫療人員存在過失以及過失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 鑑定困難:醫療鑑定是釐清醫療爭議的關鍵,但鑑定過程耗時,且鑑定報告重複鑑定率高,影響訴訟效率。此外,鑑定結果也可能因專業立場不同而有所差異,導致爭議難以解決。
  • 訴訟成本高昂:醫療訴訟涉及律師費鑑定費裁判費等多項費用,對病方而言是一筆不小的負擔。若敗訴,還需承擔對方律師費,更增加經濟壓力。根據實務經驗,醫療訴訟律師費會因案件複雜程度、律師資歷等因素而異。
  • 訴訟時間漫長:醫療訴訟往往曠日持久,一審、二審、三審下來可能耗時數年甚至十數年。漫長的訴訟過程對醫病雙方都是精神上的折磨。
  • 病方勝訴率低:由於舉證困難、專業門檻高、以及醫療常規的複雜性,病方在醫療訴訟中的勝訴率普遍偏低。

法律訴訟機制的改進方向

為改善現行法律訴訟機制在醫療糾紛處理上的不足,以下提出幾項改進方向:

  • 強化證據蒐集與保存
    • 醫療機構應主動提供病歷:醫療機構應配合提供完整、清晰的病歷資料,方便病方釐清案情。
    • 建立醫療事故資訊公開平台:參考國外經驗,建立醫療事故資訊公開平台,提供民眾查詢相關資訊,增加資訊透明度。
    • 病方可尋求律師協助蒐證: 建議民眾尋求具醫療專業背景之律師協助,律師可以運用其法律專長先行評估案件的勝算與風險,並協助蒐集證據。
  • 完善醫療鑑定製度
    • 建立多元鑑定管道:除了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審會)外,可考慮增加其他鑑定機構,如醫學中心、專科醫學會等,提供多元選擇。
    • 提升鑑定品質與效率:建立標準化的鑑定流程,縮短鑑定時程,並加強鑑定人員的專業培訓,提升鑑定報告的品質與公信力。
    • 導入第三方專業評析: 參考中華民國醫療爭議諮詢及鑑定協會 的模式,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爭點整理及專業評析意見,協助釐清爭議。
  • 降低訴訟成本
    • 提供法律扶助:對於經濟困難的病方,提供法律扶助,減輕其經濟負擔。
    • 簡化訴訟程序:針對醫療糾紛案件,簡化訴訟程序,縮短訴訟時間。
  • 推動醫療事故補償基金
    • 參考先進國家經驗: 參考紐西蘭、瑞典等國家的經驗,建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不論醫療人員有無過失,均可提供病方一定程度的補償。
    • 減輕病方經濟壓力: 透過補償基金,減輕病方因醫療事故造成的經濟壓力,並促進醫病關係的和諧。
  • 倡導「不責難精神」
    • 鼓勵醫療機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鼓勵醫療機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 RCA),從組織層面改進醫療品質,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建立安全通報系統: 改善病患安全通報系統,鼓勵醫療人員主動通報醫療錯誤或疏失,共同提升醫療安全。

總之,法律訴訟是解決醫療糾紛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現行機制仍有諸多不足。透過強化證據蒐集、完善鑑定製度、降低訴訟成本、推動補償基金、以及倡導不責難精神等多管齊下,方能建立更公正、有效率的醫療糾紛賠償機制,保障醫病雙方的權益。

醫療糾紛賠償機制:現行制度探討與改進方向

醫療糾紛賠償機制:探討現行制度與改進方向.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醫療糾紛賠償機制:制度現況與未來展望

在探討了現行的院內申訴、調處服務以及法律訴訟途徑後,我們需要進一步思考醫療糾紛賠償機制的未來發展方向。台灣的醫療環境複雜,醫病關係也面臨諸多挑戰。因此,建立一個更完善、更公平、更有效率的醫療糾紛賠償機制,不僅能保障病人的權益,也能維護醫療人員的尊嚴,促進醫病之間的互信與合作。

預防勝於治療:強化醫療風險管理

  • 改善病患安全通報系統:鼓勵醫療機構建立更完善的病患安全通報系統,讓醫療人員能夠及時報告潛在的風險和錯誤,並從中學習,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這需要建立一個不責難的文化,鼓勵醫療人員勇於承認錯誤,並共同尋找解決方案。
  • 強化醫療機構的風險管理:醫療機構應加強風險管理,定期評估和改進醫療流程,確保醫療品質和病人安全。例如,可以導入國際標準的醫療品質管理系統,或者參考其他國家的最佳實踐。

多元糾紛解決:促進醫病和解

  • 推動調解與和解機制:調解是一種非訴訟的糾紛解決方式,透過中立的第三方協助醫病雙方溝通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調解具有彈性、快速、低成本等優點,有助於修復醫病關係。
  • 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爭點整理及專業評析:在調解過程中,可以邀請具有醫學和法律背景的專家,協助醫病雙方釐清爭點,提供專業的評估意見。 這有助於縮小雙方認知差距,促進和解.
  • 鼓勵醫療機構主動說明:醫療機構應主動向病人或家屬說明醫療過程、風險和可能的結果,讓病人能夠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療方案。 同時,也應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積極回應病人的疑問和需求.

完善賠償機制:提供合理補償

  • 醫療保險:透過醫療保險,可以為醫療事故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同時,也能分散醫療機構的風險,讓醫療人員更安心地提供醫療服務。
  • 建立國家救濟制度:對於因醫療事故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的病人,可以考慮建立國家救濟制度,提供一定的救助金。 這可以作為醫療保險的補充,為弱勢群體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 設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考慮設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由政府、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共同出資,用於支付醫療事故的賠償金。 這樣可以確保賠償金的來源穩定,避免醫療機構因無力支付賠償金而倒閉.

倡導不責難精神:提升醫療品質

  • 鼓勵醫療機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對於發生的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應進行根本原因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並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 這有助於從組織層面改進醫療品質,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建立學習型組織:醫療機構應建立學習型組織,鼓勵醫療人員分享經驗和知識,共同學習,不斷提升醫療水平。 這需要建立一個開放、透明、互相尊重的文化,讓醫療人員能夠勇於提出問題,並共同尋找解決方案。

總之,醫療糾紛賠償機制的未來發展,需要從預防、解決和賠償等多個方面入手,建立一個更完善、更公平、更有效率的制度。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醫病雙贏,促進台灣醫療的健康發展。 透過衛生福利部等政府部門、醫療機構、法律專業人士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們才能為台灣的醫療環境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醫療糾紛賠償機制:制度現況與未來展望
面向 具體措施 說明
預防勝於治療:強化醫療風險管理 改善病患安全通報系統 鼓勵醫療機構建立更完善的病患安全通報系統,讓醫療人員能夠及時報告潛在的風險和錯誤,並從中學習,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這需要建立一個不責難的文化,鼓勵醫療人員勇於承認錯誤,並共同尋找解決方案。
強化醫療機構的風險管理 醫療機構應加強風險管理,定期評估和改進醫療流程,確保醫療品質和病人安全。例如,可以導入國際標準的醫療品質管理系統,或者參考其他國家的最佳實踐。
多元糾紛解決:促進醫病和解 推動調解與和解機制 調解是一種非訴訟的糾紛解決方式,透過中立的第三方協助醫病雙方溝通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調解具有彈性、快速、低成本等優點,有助於修復醫病關係。
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爭點整理及專業評析 在調解過程中,可以邀請具有醫學和法律背景的專家,協助醫病雙方釐清爭點,提供專業的評估意見。 這有助於縮小雙方認知差距,促進和解.
鼓勵醫療機構主動說明 醫療機構應主動向病人或家屬說明醫療過程、風險和可能的結果,讓病人能夠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療方案。 同時,也應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積極回應病人的疑問和需求.
完善賠償機制:提供合理補償 醫療保險 透過醫療保險,可以為醫療事故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同時,也能分散醫療機構的風險,讓醫療人員更安心地提供醫療服務。
建立國家救濟制度 對於因醫療事故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的病人,可以考慮建立國家救濟制度,提供一定的救助金。 這可以作為醫療保險的補充,為弱勢群體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設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 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考慮設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由政府、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共同出資,用於支付醫療事故的賠償金。 這樣可以確保賠償金的來源穩定,避免醫療機構因無力支付賠償金而倒閉.
倡導不責難精神:提升醫療品質 鼓勵醫療機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 對於發生的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應進行根本原因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並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 這有助於從組織層面改進醫療品質,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建立學習型組織 醫療機構應建立學習型組織,鼓勵醫療人員分享經驗和知識,共同學習,不斷提升醫療水平。 這需要建立一個開放、透明、互相尊重的文化,讓醫療人員能夠勇於提出問題,並共同尋找解決方案。

醫療糾紛賠償機制:現行制度的挑戰與反思

現行的醫療糾紛賠償機制在實務運作中面臨諸多挑戰,這些挑戰不僅影響了醫病關係,也阻礙了醫療體系的健全發展。為瞭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需要深入反思現行制度的不足之處,並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資訊不對等與溝通障礙

醫療資訊的不對等是醫療糾紛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病人往往難以取得完整的病歷資料,即使取得,也可能因為缺乏醫學知識而難以理解其內容。此外,醫病之間的溝通障礙也是一個常見的問題。「醫療是一種高度專業分工的行業,醫事人員間為了溝通方便,大量使用專業術語,即便病人取得病歷資料,也未必能充分理解其內容,此種資訊不對等狀況,導致醫病間無法進行理性、有效地溝通」。

  • 建議:醫療機構應主動提供易於理解的醫療資訊,並加強醫病溝通,確保病人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療方案。
  • 建議: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爭點整理及專業評析意見,以協助拉近雙方認知差距、消弭爭議乃至促成和解。

法律訴訟的困境

許多病方會偏向選擇以刑逼民,優先採取刑事訴訟來解決紛爭。然而,刑事訴訟的偵查率高,起訴率及定罪率卻非常低。此外,民事案件的病方勝訴率偏低,且賠償金額的中位數期望值也不高,並不符合病方的期待。這種現象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讓醫病雙方都疲於奔命.

  • 建議:推動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方式,例如促進調解與和解機制。
  • 建議: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應依該法申請調解。

鑑定製度的爭議

鑑定報告書的重複鑑定率相當高,但有疏失的鑑定報告書的疏失維持率卻相當低。醫界認為,鑑定人具名曝光會面臨同儕壓力,而不願出庭。此外,鑑定過程可能耗時且費用高昂,加重了醫病雙方的負擔.

  • 建議:建立公正、客觀、專業的醫療鑑定製度,確保鑑定過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建議:初步鑑定內容,當事人可以提供調解之參考。

醫療人員的壓力

醫療糾紛不僅對病人造成傷害,也給醫療人員帶來巨大的壓力。醫療人員可能面臨訴訟、賠償、名譽受損等風險,甚至可能因此離開高風險科別,造成醫療人力短缺。而且,「身為僱主的醫療機構很容易將協商工作(甚至是賠償責任)全數推給第一線的醫事人員,形成一種不友善的醫療執業環境」。

  • 建議:建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分散醫療風險,減輕醫療人員的經濟壓力。
  • 建議:參考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成立強制醫療責任險。

預防機制的不足

現行制度過於側重事後賠償,而忽略了預防的重要性。醫療機構應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及時發現並糾正醫療錯誤,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 建議:改善病患安全通報系統,強化醫療機構的風險管理。
  • 建議:醫療機構應建立機構內風險事件管控與通報機制,若發生符合範圍的事件,醫療機構需於24小時內通報。

總而言之,現行醫療糾紛賠償機制面臨諸多挑戰,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改進。只有通過建立完善的制度,加強醫病溝通,完善鑑定製度,減輕醫療人員的壓力,並重視預防機制,才能真正實現醫病雙贏,促進醫療體系的健康發展。

醫療糾紛賠償機制:探討現行制度與改進方向結論

綜觀以上對於醫療糾紛賠償機制:探討現行制度與改進方向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看到,這不僅是一個法律議題,更涉及醫療倫理、社會公平等多重層面。現行制度雖然提供多種解決途徑,但仍存在許多挑戰,例如資訊不對等、訴訟困境、鑑定爭議以及醫療人員的壓力等。面對這些問題,我們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需要從更宏觀、更全面的角度來思考解決方案。

改善醫療糾紛賠償機制,不能只著重於事後的賠償,更重要的是預防。醫療機構應積極建立風險管理機制,改善病患安全通報系統,從源頭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同時,加強醫病溝通,建立互信互諒的關係,讓病人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療方案,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爭議。此外,完善鑑定製度,確保鑑定過程的公正、客觀、專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在解決糾紛方面,我們應推動多元化的解決方式,例如調解與和解機制,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專業評析,以更有效率、更具建設性的方式化解醫病之間的衝突。對於因醫療事故造成損害的病人,應建立完善的賠償機制,例如醫療保險、國家救濟制度、醫療事故補償基金等,提供及時、合理的補償,減輕其經濟壓力。

最後,我們必須倡導「不責難精神」,鼓勵醫療機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從組織層面改進醫療品質,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只有建立一個安全、開放、互相尊重的醫療環境,才能讓醫療人員更安心地提供醫療服務,保障病人的權益,促進醫療體系的健康發展。

醫療糾紛的處理是一個持續演進的過程,需要政府、醫療機構、法律專業人士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唯有透過不斷的反思、改進與創新,我們才能建立一個更完善、更公平、更有效率的醫療糾紛賠償機制,為台灣的醫療環境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醫療糾紛賠償機制:探討現行制度與改進方向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 如果在醫療過程中發生了糾紛,我應該怎麼做?

A1: 首先,您可以向醫療機構的院內申訴窗口提出申訴,與醫療機構代表直接溝通,瞭解醫療過程的細節。如果院內申訴未能有效解決爭議,您可以向地方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由調解委員擔任公正第三方,協助醫病雙方溝通協調。若調解不成,您則可考慮透過法律訴訟途徑尋求救濟。

Q2: 醫療糾紛的法律訴訟過程漫長且複雜,有哪些方法可以協助我?

A2: 醫療訴訟的確可能耗時且花費不貲。為此,您可以:

  •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具備醫療專業背景的律師可以協助您評估案件、蒐集證據,並擬定訴訟策略。
  • 強化證據蒐集與保存:醫療機構有義務提供病歷,您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蒐集相關證據。
  • 參與調解程序:在訴訟前,先嘗試調解,或許能更有效率地解決爭議。

此外,政府也提供法律扶助資源,可協助經濟困難的民眾。

Q3: 現行醫療糾紛賠償機制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A3: 現行制度在資訊透明度、鑑定製度、賠償機制等方面仍有改進空間。為了建立更完善的制度,我們可以:

  • 強化醫病溝通:醫療機構應主動提供易於理解的醫療資訊,並加強醫病溝通。
  • 完善醫療鑑定製度:確保鑑定過程的公正、客觀與專業。
  • 推動多元糾紛解決方式:鼓勵調解與和解機制,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專業評析。
  • 建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為受害者提供及時的經濟支持。
  • 倡導不責難精神:鼓勵醫療機構進行根本原因分析,從組織層面改進醫療品質。
分享到臉書

ADD: 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
EMAIL: justiceworld135@gmail.com
TEL: 02-2722 5992
LINE ID: @505vkobw

ADD: 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
EMAIL: justiceworld135@gmail.com
TEL: 02-2722 5992
LINE ID: @505vko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