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醫療糾紛,和解是許多人優先考慮的解決方式。本文旨在提供「醫療糾紛和解:常見問題解答」,針對和解過程中常見的疑問,例如和解期限、協議效力、以及違約責任等,進行詳細解析。瞭解這些關鍵面向,有助於醫病雙方在和解協商中更具備方向感,保障自身權益。
醫療糾紛和解並非毫無期限,民事求償權有其時效性,刑事責任亦有追訴期的限制。達成和解協議後,其效力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參與主體的資格、是否出於自願平等,以及協議內容是否合法等。更重要的是,若一方違反和解協議,將可能面臨違約責任。因此,充分了解醫療糾紛和解的各個環節至關重要。
實務建議: 根據我的經驗,在醫療糾紛發生時,及早尋求專業法律諮詢是明智之舉。律師不僅能協助您評估案件,更能提供和解談判的策略建議,確保您的權益獲得最大保障.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掌握和解期限,保障自身權益: 務必留意醫療糾紛的民事請求權時效(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2年內,或自醫療行為造成損害起10年內)與刑事追訴期(依犯罪情節輕重而異)。及時採取行動,避免超過期限而喪失權益。
- 確保和解協議有效,避免後續爭議: 和解協議需確保參與主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於雙方自願平等,且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審閱協議,確保條款明確、保障自身權益,並可考慮加入排除訴訟條款。
- 謹慎擬定違約責任,確保協議履行: 在和解協議中明確約定違約金條款,以及未履行協議的後果。若擔心對方反悔,可在協議中加入排除訴訟的約定,限制其再次提起訴訟的權利,以確保協議的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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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醫療糾紛和解:實用案例分析與實務策略
瞭解醫療糾紛和解的實際運作方式,最好的方法莫過於參考真實案例。透過分析這些案例,我們可以學習到和解談判的策略、評估賠償金額的考量因素,以及如何有效地解決爭議。同時,掌握一些實務策略,能幫助醫病雙方在和解過程中更順利地達成共識,避免曠日費時的訴訟程序。
案例一:手術併發症的和解
案例背景:一位病患因接受手術後出現併發症,認為醫療團隊未充分告知手術風險,導致其身心受損,因此提出醫療糾紛申訴。
和解策略:
- 院方展現同理心與關懷: 醫院主動向病患及其家屬表達關心,並詳細解釋手術過程和併發症的發生機率,展現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
- 第三方調解介入: 由於醫病雙方對於責任歸屬存在歧見,因此引入第三方調解人,協助釐清爭議點,並提供專業的法律和醫療建議。
- 資訊透明化: 院方提供完整的病歷資料和相關醫療紀錄,讓病患充分瞭解病情和治療過程,增加彼此的信任。
和解結果: 經過多次協商,醫病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醫院支付病患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等相關賠償,並承諾改善醫療流程,加強風險告知。
案例二:延遲診斷的和解
案例背景:一位病患因初期症狀不明顯,延遲診斷導致病情惡化,病患認為醫師未及時發現並提供適當治療,錯失了治療黃金期。
和解策略:
- 釐清責任歸屬: 透過醫療鑑定,判斷醫師在診斷過程中是否存在疏失,以及延遲診斷與病情惡化之間的因果關係。
- 提出合理賠償方案: 根據鑑定結果和病患的實際損失(例如:醫療費用、工作收入損失等),提出合理的賠償方案。
- 尋求法律諮詢: 醫病雙方分別諮詢律師意見,瞭解自身權益和義務,確保和解協議的公平性。
和解結果: 經由法律途徑,醫病雙方達成和解。醫院支付病患相關醫療費用及其他損失,並承諾加強醫師的專業培訓,提升診斷能力.
案例三:藥物不良反應的和解
案例背景:一位病患服用藥物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認為醫師未充分告知藥物副作用,導致其身體受到損害。
和解策略:
- 確認藥物與不良反應的關聯性: 透過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和相關研究,確認藥物與病患不良反應之間的關聯性。
- 檢視醫師的用藥行為: 評估醫師在開立處方時是否已考量病患的過敏史、其他用藥情況等,並確認用藥劑量是否適當。
- 提供醫療協助與支持: 醫院積極為病患提供醫療協助,減輕其痛苦,並提供心理支持,協助其度過難關。
和解結果: 經過協商,醫院同意支付病患的醫療費用和相關損失,並加強藥物管理,確保用藥安全。同時,醫師也向病患表達歉意,取得諒解。
實務策略:提升和解成功率的關鍵
- 及早介入,積極溝通: 在醫療糾紛發生初期,及早介入處理,避免事態擴大。醫病雙方應保持開放的溝通管道,坦誠交流,尋求共識。
- 尋求專業協助: 醫療糾紛涉及複雜的法律和醫療知識,建議尋求專業律師或調解人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 蒐集完整證據: 蒐集完整的病歷資料、醫療紀錄、費用收據等證據,有助於釐清事實,評估責任歸屬。
- 保持理性與同理心: 在和解過程中,醫病雙方應保持理性,避免情緒化。同時,應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展現同理心,才能建立互信基礎,達成和解。
- 擬定明確的和解協議: 和解協議應明確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賠償金額、支付方式、保密條款等,以避免後續爭議。
透過以上的案例分析和實務策略,希望能幫助讀者更深入地瞭解醫療糾紛和解的相關知識,並在遇到類似情況時,能更有效地解決爭議,保障自身權益。
醫療糾紛和解:常見問題解答——和解協議關鍵條款
醫療糾紛和解協議是醫病雙方達成共識的重要文件,為了確保協議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以下列出幾個關鍵條款,務必仔細審閱並確認:
和解協議的必備要素
- 當事人資訊:
務必清楚載明參與和解的醫方(醫院名稱、負責人姓名)以及患方(患者姓名、身分證字號,若為家屬代表,則需載明與患者的關係及授權)等基本資料,確保主體資格的適格性。若有委任代理人,也需要載明代理人的資訊及授權範圍。
- 爭議事實:
以客觀、簡潔的文字描述醫療糾紛的起因、經過和現狀,例如:患者的診療時間、接受的醫療處置、診斷結果、以及患者認為醫療行為存在問題之處。避免使用過於情緒化的字眼,力求事實的完整呈現。
- 和解金額:
和解金額是協議的核心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地載明賠償總金額,以及各項目的具體金額(例如: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喪葬費用等)。同時,也應載明給付方式(一次性或分期)、給付時間以及給付帳戶資訊,避免後續產生爭議。
- 責任歸屬:
雖然和解不代表承認醫療疏失,但協議中可適度體現雙方對於事件責任的認知與承擔。例如,醫方可同意支付一定金額的補償金,以表達關懷之意,但不代表承認存在醫療過失。患方也可理解醫療行為存在風險,願意接受和解方案。
- 保密條款:
為了避免事件擴大,影響醫病雙方的聲譽,通常會在協議中加入保密條款,約定雙方不得對外洩漏和解內容。保密範圍應明確界定,例如:不得向媒體公開、不得在網路散佈等。但需注意,保密條款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例如:不得妨礙主管機關的調查。
- 協議效力:
明確約定和解協議的生效日期,以及對雙方的約束力。通常會約定,在醫方依約支付和解金後,患方不得再就同一事件提起訴訟或以其他方式主張權利。為確保協議的效力,建議可經過法院的核定,使調解書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可強制執行。
- 違約責任:
為了確保雙方誠實履行協議,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例如,若醫方未按時支付和解金,應支付違約金;若患方違反保密條款,應返還部分和解金。違約金的數額應合理,不宜過高或過低。
- 管轄法院:
為了方便後續若有爭議的解決,可約定管轄法院,通常為醫療機構所在地或患者戶籍所在地的法院。
範例:和解協議條款
「茲因甲醫院與乙○○(患者)間之醫療糾紛,雙方同意達成和解,約定如下:
- 甲醫院同意支付乙○○新台幣○○萬元,作為醫療補助金。
- 甲醫院應於本協議簽署後一個月內,匯款至乙○○指定帳戶。
- 乙○○同意於收到款項後,放棄就本次醫療糾紛對甲醫院及其醫護人員之一切民事及刑事追訴權。
- 雙方同意對本和解協議內容保密,不得對外洩漏。
-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應賠償他方新台幣○○萬元。
- 本協議適用中華民國法律,如有爭議,同意以台灣○○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提醒: 簽署和解協議前,務必詳細審閱協議內容,如有疑慮,應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額外資訊:民眾在遇到醫療爭議時,可向各地衛生局申請協助,或撥打醫改會醫糾專線尋求幫助。
醫療糾紛和解:常見問題解答.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醫療糾紛和解:常見問題解答——和解的注意事項
在醫療糾紛中達成和解,對醫病雙方來說都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為了確保和解過程順利、結果公平,有些注意事項務必牢記在心。以下將詳細說明和解過程中的關鍵要點,幫助您在醫療糾紛中做出明智的決策。
充分準備,知己知彼
和解談判前,充分的準備是成功的基石。病患方應仔細整理相關醫療紀錄、病歷、檢查報告等證據,並諮詢專業醫師或律師,瞭解醫療過程是否存在疏失,以及自身權益受損的程度。醫方也應檢視醫療過程,釐清事件經過,評估自身責任。雙方都應對相關法律法規有所瞭解,例如《醫療法》、《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民法、刑法等,才能在談判中更有底氣。
- 病患方:
- 蒐集並整理醫療紀錄:病歷、檢查報告、收據等。
- 諮詢專業意見:尋求其他醫師或律師的協助,評估醫療疏失的可能性。
- 瞭解法律權益:熟悉相關法律條文,例如醫療法、民法等。
- 醫方:
- 檢視醫療過程:釐清事件經過,找出可能的問題點。
- 評估責任歸屬:判斷是否存在醫療疏失,以及應負的責任。
- 瞭解法律責任:熟悉相關法律條文,例如醫療法、刑法等。
掌握主動,積極溝通
在和解過程中,積極主動的態度至關重要。病患方應明確表達自身訴求,例如賠償金額、道歉方式等,並提出合理的證據支持。醫方也應坦誠溝通,解釋醫療過程,並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雙方應保持冷靜理性,避免情緒化的言詞或行為,纔能有效溝通,達成共識。有效的溝通技巧能促進相互理解,化解對立情緒,為最終達成協議奠定堅實基礎。
- 病患方:
- 清楚表達訴求:明確告知期望的賠償金額、道歉方式等。
- 提出有力證據:提供醫療紀錄、專家意見等,支持自身主張。
- 醫方:
- 坦誠解釋醫療過程:詳細說明診療過程,釋疑解惑。
- 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積極與病患方溝通,尋求解決方案。
- 雙方:
- 保持冷靜理性:避免情緒化的言詞或行為。
- 積極聆聽:尊重對方觀點,嘗試理解對方的感受。
及早介入,善用資源
醫療糾紛發生初期,儘早介入處理能有效控制成本、縮短時間,並提升和解成功率。若雙方無法自行協商,可尋求第三方協助,例如衛生局調解、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等。這些單位能提供公正的平台,協助雙方溝通協調,達成和解。此外,也可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提供法律諮詢和談判策略。
- 及早介入:
- 初期處理:避免爭議擴大,及早展開協商。
- 控制成本:縮短處理時間,降低各項費用支出。
- 善用資源:
- 第三方調解:尋求衛生局、調解委員會等協助。
- 專業法律諮詢:諮詢律師,瞭解法律權益和談判策略。
尋求專業協助,保障權益
醫療糾紛涉及複雜的醫療專業知識和法律問題,若對自身權益不甚瞭解,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律師能提供法律諮詢、證據蒐集、談判策略等服務,協助您在和解過程中保障自身權益。此外,也可諮詢醫療專業人士,例如其他醫師或醫療顧問,瞭解醫療過程是否存在疏失,以及醫療損害的程度。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亦提供醫療爭議諮詢服務,協助民眾釐清爭議,尋求解決途徑。
- 專業律師:
- 法律諮詢:提供專業法律意見,解答法律疑問。
- 證據蒐集:協助蒐集有利證據,支持自身主張。
- 談判策略:擬定談判策略,爭取最佳和解條件。
- 醫療專業人士:
- 醫療諮詢:瞭解醫療過程,評估是否存在疏失。
- 損害評估:評估醫療損害程度,作為賠償依據。
- 醫療爭議諮詢服務:
-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協助釐清爭議。
謹記以上注意事項,能幫助您在醫療糾紛和解過程中更加順利,保障自身權益,並儘早走出醫療糾紛的陰霾。
| 階段 | 要點 | 病患方 | 醫方 | 雙方 | 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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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準備 | 知己知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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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握主動 | 積極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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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早介入 | 善用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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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求專業協助 | 保障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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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和解:常見問題解答——其他解決途徑
和解雖然是解決醫療糾紛常見且有效的方式,但並非唯一的途徑。當醫病雙方對於責任歸屬、賠償金額等無法達成共識時,可以考慮以下幾種其他的解決途徑:
調解
調解是指由公正的第三方介入,協助醫病雙方溝通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在台灣,醫療糾紛的調解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 院內協商:直接向醫療機構的申訴管道提出協商,由院方出面調解. 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快速直接,但可能因為院方球員兼裁判而使病患處於較弱勢的地位.
- 衛生局調解:向醫療糾紛發生地的縣市衛生局申請調處,由衛生局組成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調解委員通常由醫事專業人員、法律專家和社會公正人士組成,有助於提供較公正的溝通平台.
- 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醫療糾紛中民事損害賠償事件,以及刑事業務過失致傷害或致重傷害案件,得向鄉、鎮、市公所之調解委員會以書面或言詞聲請調解. 若調解成立,所製作之調解書經法院覈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樣效力.
- 法院調解:依民事訴訟法規定,醫療糾紛於提起民事訴訟前,應先經法院調解. 由法官與調解委員於法院調解其紛爭.
根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規定,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前,應依該法先申請調解. 未經調解逕行起訴者,法院應將案件移付調解. 醫預法旨在提高醫療糾紛和平解決的機率,減少醫病雙方對立. 衛生福利部設有醫療爭議關懷資源專區,提供醫療爭議調解的相關資訊.
仲裁
仲裁是一種訴訟外的紛爭解決制度,由醫病雙方合意選定的仲裁人組成仲裁庭,針對醫療糾紛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 仲裁具有以下優點:
- 專業性:仲裁人可以選擇具有醫學專業背景的人士,有助於更深入地瞭解醫療糾紛的專業問題.
- 快速性:仲裁程序通常比訴訟更快速,可以在較短時間內解決糾紛.
- 保密性:仲裁程序不公開審理,有助於保護醫病雙方的隱私.
- 強制性:仲裁裁決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
然而,仲裁也存在一些限制,例如費用較高,且不適用於涉及刑事責任的案件. 此外,仲裁需要醫病雙方事先簽訂仲裁協議,但在實務上,醫病雙方通常難以在就醫前或就醫時簽訂仲裁協議.
訴訟
訴訟是指透過法院的審判程序來解決醫療糾紛. 訴訟是最正式、最嚴謹的糾紛解決途徑,但也是耗時、耗力、花費最高的途徑. 醫療訴訟可分為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
- 民事訴訟:病患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醫療機構或醫護人員賠償因醫療過失所造成的損害.
- 刑事訴訟:如果醫療行為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等犯罪行為,病患可以向檢察署提出告訴,追究醫護人員的刑事責任.
提起醫療訴訟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例如病歷、醫療費用單據、鑑定報告等. 由於醫療專業知識的門檻較高,病患在訴訟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因此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無論選擇哪種途徑,都應以冷靜理性的態度面對,並尋求專業的協助,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
醫療糾紛和解:常見問題解答結論
面對複雜的醫療糾紛,和解往往是醫病雙方尋求共識、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
無論您是病患、家屬,或是醫療機構、醫護人員,瞭解醫療糾紛處理的原則,善用各種資源,都能夠更有效地解決爭端,促進醫病關係的和諧。記住,冷靜理性、積極溝通、尋求專業協助,是成功解決醫療糾紛的關鍵。
若您在醫療糾紛和解的過程中遇到任何法律上的疑問或困難,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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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和解:常見問題解答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 醫療糾紛和解有時間限制嗎?如果超過時間就不能和解了嗎?
醫療糾紛和解確實有時間限制,主要受到民事請求權時效和刑事追訴期的影響。民事請求權時效通常是從您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2年內,或自醫療行為造成損害起10年內。若是基於醫療契約的債務不履行責任,請求權時效為15年。刑事追訴期則依犯罪情節輕重而異,過失傷害罪的追訴期為5年;過失致重傷害罪為10年;過失致死罪最長可達20年。
即使超過了上述時效或追訴期,並不代表完全不能和解,只是您的權利可能受到限制。例如,超過民事請求權時效,對方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賠償。但雙方仍可透過協議達成和解,只是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會減弱。因此,建議在時效內積極處理,以保障自身權益。
Q2: 和解協議簽署後,有哪些情況會導致協議失效?
和解協議的效力取決於多項因素。首先,參與和解的主體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例如患者或家屬(需有授權),以及醫院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的醫務人員。
其次,和解協議必須在雙方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不能存在脅迫、欺詐等情況。協議內容也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例如規避醫院、醫務人員應承擔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此外,如果和解協議未經過法院覈定,其效力可能較弱。雖然和解協議本身具有契約效力,但若要確保其具有強制執行力,建議向法院聲請覈定。
總之,要確保和解協議有效,務必注意主體資格、自願平等、內容合法等要素,並儘可能經過法院覈定。
Q3: 如果簽署和解協議後,對方不履行協議內容,我該怎麼辦?
和解協議具有契約效力,雙方應依約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以嘗試與對方溝通,瞭解其不履行的原因,並協商解決方案。如果溝通無效,可以發送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履行協議。
如果和解協議經過法院覈定,則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如果和解協議未經過法院覈定,則需要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對方履行協議。
此外,和解協議中通常會約定違約金條款,明確一方違約後應承擔的責任。您可以依據違約金條款,向對方請求支付違約金。
為避免對方反悔,建議在協議中加入排除訴訟的約定,限制其再次提起訴訟的權利。然而,此類約定並非絕對有效,法院仍可能視具體情況判斷是否允許提起訴訟。
總之,遇到對方不履行和解協議的情況,應積極採取法律行動,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