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醫療爭議不幸發生,瞭解如何尋求公正且有效率的解決途徑至關重要。醫療調解程序正是一個能協助醫病雙方達成共識的機制,有別於訴訟的對立,調解著重於溝通與理解,期盼能修復醫病關係。
本篇文章將帶您完整瞭解醫療調解的各個階段,從申請資格與限制、應備文件,到調解委員會的組成與運作,再到調解成立或不成立的後續處理,提供您清晰的指引。以下為調解程序各階段的重點:
- 申請階段:瞭解申請資格、確認申請管道、準備應備文件、掌握申請書撰寫要點。
- 進行階段:認識調解委員會、熟悉調解會議流程、學習溝通技巧、瞭解醫療鑑定、應對調解僵局。
- 結案階段:確認調解成立的效力、知悉調解不成立的後續處理、瞭解調解書的重要性。
在您深入瞭解各階段細節之前,請務必記得:在申請調解前尋求專業法律諮詢至關重要。律師能協助您評估個案、分析醫療疏失可能性,充分了解自身權益,為調解做好更完善的準備,以便在調解過程中更有效地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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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醫療爭議,善用醫療調解程序能有效解決紛爭,以下提供實用建議:
- 申請前諮詢律師,備妥申請文件,確保自身權益並加速調解流程 。
- 調解進行時,保持冷靜理性溝通,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避免情緒化爭吵 。
- 結案後仔細確認調解協議內容與法律效力,若不成立,瞭解後續法律途徑以維護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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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醫療調解是什麼?認識醫療爭議調解的意義與價值
當醫療行為不如預期,造成醫病雙方認知上的差異,進而產生醫療爭議時,除了訴訟之外,醫療調解提供了一個更友善、更有效率的解決途徑。那麼,究竟什麼是醫療調解?它又具備哪些重要的意義與價值呢?
醫療調解的定義
醫療調解,簡單來說,是一種在發生醫療爭議時,由公正的第三方(調解委員)介入,協助醫病雙方進行溝通、協商,進而達成共識的過程。這個過程並非訴訟,而是一種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調解委員通常具備醫療或法律相關的專業背景,能夠協助雙方釐清爭點、分析案情,並提供專業的意見.
醫療調解的重要意義
醫療調解的價值
醫療調解不僅僅是一種解決醫療爭議的手段,更是一種重要的價值觀的體現。它代表著對醫病關係的重視,對患者權益的尊重,以及對社會和諧的追求。透過醫療調解,我們能夠建立一個更公正、更友善、更健康的醫療環境。
總而言之,當您不幸遇到醫療爭議時,不妨考慮醫療調解這個途徑。它或許能為您帶來意想不到的幫助,讓您在紛擾中找到一線曙光。您可以向醫事機構所在地的醫療爭議調解會申請調解.衛生福利部設有醫療爭議關懷資源專區及醫療關懷諮詢專線(02)2351-0740,提供民眾相關資訊及諮詢管道。
醫療調解申請流程:資格、管道、文件準備與申請書撰寫要點
當您決定透過醫療調解來解決爭議時,瞭解申請流程是至關重要的。本節將詳細說明申請醫療調解的資格、管道、所需文件,以及申請書的撰寫要點,協助您順利啟動調解程序。
申請資格與限制:誰可以提出申請?
並不是所有醫療相關的糾紛都可以申請調解,必須先確認您是否具備申請資格。
- 申請人資格:醫療爭議的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提出申請。當事人通常指的是與醫療爭議有直接利害關係的醫事人員、醫療機構、病人,以及其他依法可以提起訴訟之人。例如,如果病人因為醫療行為受到損害,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就可以提出申請。若當事人不便親自處理,可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和出席調解會議。
- 申請限制:在某些情況下,即使發生了醫療糾紛,也可能不符合申請調解的資格:
- 非屬於《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所定義的醫療爭議,例如勞資糾紛、服務態度不佳、單純收費爭議等。衛生局的調解範圍是針對「醫療爭議」,也就是病人一方認為醫療結果不好,而且覺得醫生或醫療機構應該負責的情況。
- 當事人已就同一事實申請過調解,或調解程序已經終結。
- 當事人死亡且無人可承受調解程序。
- 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且未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
- 申請人為受輔助宣告之人,且未經輔助人同意。
- 由代理人申請調解,但代理權有所欠缺。
- 案件已經法院辯論終結或判決確定。
- 與他縣市的醫事人員或醫療機構發生的爭議。
申請管道: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
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下一步是選擇適當的申請管道。
- 地方衛生局:您可以向醫療行為發生所在地的地方衛生局提出申請。例如,若您在台中接受診療,就應向台中市衛生局申請調解,即使您居住在外縣市也一樣。
- 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部分縣市設有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可以直接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請。
- 申請方式:
- 親自送件:直接前往衛生局或調解委員會窗口遞交申請文件,適合資料較多、想當場確認是否齊全者。
- 掛號郵寄:建議使用掛號,保留寄件憑證與影本,避免文件遺失或無法證明申請時間。
- 線上申辦:部分縣市提供線上申請系統,可填寫資料、上傳文件後完成送件。例如新北市有提供線上申請。
應備文件:準備哪些資料?
為了讓調解程序順利進行,申請時務必備妥相關文件。
- 醫療爭議調解申請書: 根據所在地衛生局提供的格式填寫。申請書內容應包含醫療經過、爭議焦點與訴求。申請書應以中文繕具,若有外文資料,應就調解有關之部分備具中文譯本。
- 一般診斷證明書。
- 死亡證明書及相驗屍體證明書:如病人死亡時。
- 病歷影本。若醫事機構不願意提供病歷,可依《醫療法》第102條規定,處1萬~5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 醫療收據。
- 相關影像檔案:如X光片等。
- 申請人與患者身分證明。
- 委任書:如由代理人申請,需檢附委任書,並依規定載明代理人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等。
- 其他相關文件:例如繼承系統表(當申請人為繼承人時)。
申請書撰寫要點:如何清楚陳述爭議?
申請書是調解委員瞭解案情的重要途徑,因此務必仔細填寫,清楚陳述爭議。
- 說明醫療爭議事實:應包含發生時間、發生地點、事實經過及所受損害等。詳細說明病人治療前的狀況、治療後的反應或不良結果、醫療過程,以及治療前醫方之告知等。
- 清楚列出請求調解事項:例如金額補償、給予治療、減免醫療費用、道歉、醫療說明或其他具體訴求。
- 檢附相關資料:將所有與醫療爭議相關的文件、資料編號檢附於申請書後,並在申請書中註明。
確認文件清單:申請醫事爭議調處前,務必向所在地的衛生局確認所需文件的完整清單,因為不同情況所需文件可能有所差異。
準備好申請文件後,就可以將文件遞交至相關單位,正式啟動醫療調解程序。
醫療調解程序說明.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調解進行階段:調解會議流程、溝通技巧與應對調解僵局
當您遞交申請並完成初步審核後,便進入了醫療調解的實質進行階段。這個階段的重點在於透過公正的程序,讓醫病雙方充分溝通,尋求爭議的解決方案。以下將詳細說明調解會議的流程、溝通技巧,以及應對調解僵局的策略。
調解會議流程:瞭解每個環節
調解會議的進行有一定的程序,讓所有參與者都能在公平的基礎上表達意見。 一般來說,調解會議會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 雙方報到與身分確認:調解會開始前,醫病雙方當事人或其委託代理人需要完成報到,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 調解委員說明: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將說明調解的流程、規則、保密原則及相關法律規定,確保雙方瞭解調解的性質與權益。
- 申請人陳述:由醫療爭議的申請人(通常是病患或家屬)先行陳述事件經過、爭議點及訴求。陳述時應力求簡潔、客觀,避免情緒化的發言。
- 相對人回應:在申請人陳述完畢後,相對人(通常是醫療機構或醫師)可針對申請人的陳述提出回應,說明醫療過程、決策依據及相關解釋。
- 證據提示與說明:醫病雙方可提出相關證據,例如病歷、檢查報告、醫療費用單據等,並針對證據提出說明,以支持己方的主張.
- 焦點釐清與共識尋求:調解委員將協助釐清爭議焦點,引導雙方尋求共識,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調解委員可能會分別與醫病雙方進行私下會談,以瞭解彼此的底線與期望.
- 調解成立或不成立:經過充分討論與協商後,如果醫病雙方達成共識,將簽署調解書,調解成立。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調解不成立,衛生局將發給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溝通技巧:有效表達與積極傾聽
在調解過程中,良好的溝通技巧至關重要,它能幫助您更有效地表達訴求、理解對方的立場,並促進共識的達成.
應對調解僵局:策略與方法
調解過程中,有時會遇到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這時,可以嘗試以下策略來打破僵局:
- 尋求第三方專家協助:邀請獨立的醫學專家提供專業意見,協助釐清爭議點。
- 調整訴求:重新評估您的訴求,是否有可能做出適當的讓步。
- 尋求調解委員的協助:調解委員可以提供中立的建議,並協助雙方尋找共同利益點。
- 轉換溝通方式:如果直接溝通效果不佳,可以嘗試透過書面或調解委員轉達的方式進行溝通。
- 暫停調解:如果雙方情緒過於激動,可以請求暫停調解,給予彼此冷靜思考的時間。
- 考慮其他解決途徑:如果調解始終無法達成共識,可以考慮其他法律途徑,例如訴訟或仲裁。但請務必謹慎評估其成本與風險。
請記住,調解的目標是尋求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而非爭輸贏。在調解過程中,保持開放的心態,積極溝通,並尊重對方的立場,才能增加調解成功的機會。若有任何疑慮,建議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 調解會議流程 | 說明 | 溝通技巧 | 應對調解僵局 |
|---|---|---|---|
| 雙方報到與身分確認 | 調解會開始前,醫病雙方當事人或其委託代理人需要完成報到,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 有效表達與積極傾聽 | 尋求第三方專家協助:邀請獨立的醫學專家提供專業意見,協助釐清爭議點。 |
| 調解委員說明 | 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將說明調解的流程、規則、保密原則及相關法律規定,確保雙方瞭解調解的性質與權益。 | 至關重要,它能幫助您更有效地表達訴求、理解對方的立場,並促進共識的達成 | 調整訴求:重新評估您的訴求,是否有可能做出適當的讓步。 |
| 申請人陳述 | 由醫療爭議的申請人(通常是病患或家屬)先行陳述事件經過、爭議點及訴求。陳述時應力求簡潔、客觀,避免情緒化的發言。 | 尋求調解委員的協助:調解委員可以提供中立的建議,並協助雙方尋找共同利益點。 | |
| 相對人回應 | 在申請人陳述完畢後,相對人(通常是醫療機構或醫師)可針對申請人的陳述提出回應,說明醫療過程、決策依據及相關解釋。 | 轉換溝通方式:如果直接溝通效果不佳,可以嘗試透過書面或調解委員轉達的方式進行溝通。 | |
| 證據提示與說明 | 醫病雙方可提出相關證據,例如病歷、檢查報告、醫療費用單據等,並針對證據提出說明,以支持己方的主張 | 暫停調解:如果雙方情緒過於激動,可以請求暫停調解,給予彼此冷靜思考的時間。 | |
| 焦點釐清與共識尋求 | 調解委員將協助釐清爭議焦點,引導雙方尋求共識,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調解委員可能會分別與醫病雙方進行私下會談,以瞭解彼此的底線與期望 | 考慮其他解決途徑:如果調解始終無法達成共識,可以考慮其他法律途徑,例如訴訟或仲裁。但請務必謹慎評估其成本與風險。 | |
| 調解成立或不成立 | 經過充分討論與協商後,如果醫病雙方達成共識,將簽署調解書,調解成立。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調解不成立,衛生局將發給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 保持開放的心態,積極溝通,並尊重對方的立場,才能增加調解成功的機會。若有任何疑慮,建議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
調解結案須知:調解成立與不成立的後續處理及注意事項
調解程序走到尾聲,無論結果如何,都攸關您的權益。 瞭解調解成立與不成立的後續處理方式,以及相關的注意事項,能幫助您做出最有利的決定。 本段落將詳細說明調解結案階段的各個面向,確保您的權益獲得保障。
調解成立:協議的法律效力與後續執行
當醫病雙方在調解過程中達成共識,並簽署調解協議書時,代表調解成立。 這份協議書不僅是一份契約,更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遵守。
- 契約效力:調解協議書視為一份契約,受到《民法》的規範。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內容,他方有權依據《民法》的相關規定,請求強制執行或追究違約責任。
- 執行力:根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經法院覈定的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確保債務人履行協議內容。
- 既判力:調解協議經法院覈定後,當事人就同一民事事件不得再行起訴,或於刑事訴訟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此外,當事人就醫療爭議刑事案件,也不得提起告訴或自訴。
重點提醒:調解成立後,務必確認調解協議書的內容符合您的期望,並仔細審閱其中的每一條款。 特別留意賠償金額、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重要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應立即提出並要求修改,切勿在未充分理解的情況下簽署協議.
調解不成立:後續處理與權益保障
若醫病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調解則宣告不成立。 這並不代表爭議就此結束,您仍有多種途徑可以維護自身權益:
- 取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調解不成立時,調解委員會會作成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調解不成立之日起算七個工作日內,將該證明書發給當事人。 這份證明書是後續提起訴訟的重要文件。
- 提起訴訟: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
- 申請仲裁:若醫病雙方事先簽訂仲裁協議,可將醫療爭議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仲裁結果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 其他替代方案:您可以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例如申請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醫療爭議調解,或尋求法律扶助等。
重要注意事項:根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15條與第16條,當您於「不成立證明送達翌日起六個月內」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告訴,將視為自調解申請日即已啟動訴訟或告訴,可保全原本的時效。 務必留意時效限制,以免喪失訴訟權益。
調解結案後的注意事項
- 尋求專業法律諮詢:在調解結案後,若您對相關法律問題仍有疑問,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諮詢. 律師能針對您的個案提供具體的法律建議,協助您做出最明智的決定。
- 履行協議:無論調解成立與否,都應依照協議內容或法律途徑來保障自身權益。 若對方不履行協議,您可以尋求法律途徑強制執行。
- 保持理性溝通:即使調解不成立,也應保持理性、冷靜的態度,避免情緒化的言行. 理性溝通有助於釐清爭議,並為後續的法律行動奠定良好的基礎。
醫療調解程序說明結論
在醫療爭議發生時,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瞭解醫療調解程序說明的各個環節,讓您在面對問題時,能更有方向、更有信心。 醫療調解是一個著重溝通與理解的過程,透過申請、進行、到結案,每一個階段都有其重要的注意事項。 瞭解這些流程與細節,有助於您更有效地參與調解,並爭取到最有利的結果。
無論您是患者、家屬,或是醫療機構,都可能在醫療過程中遇到難以解決的爭議。 透過醫療調解,您可以尋求一個公正、有效率的解決途徑,促進醫病關係的修復,並共同為建立更和諧的醫療環境而努力。 若您在醫療調解的過程中遇到任何法律上的問題,歡迎隨時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以確保您的權益受到完整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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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調解程序說明 常見問題快速FAQ
什麼是醫療調解?
醫療調解是由公正第三方協助醫病雙方溝通協商,以達成共識的過程,是訴訟外的紛爭解決機制 .
哪些醫療爭議可以申請調解?
當事人認為醫療結果不良應由醫事人員或機構負責時可申請調解,但不包含疾病本身或醫療處置無法避免的結果 .
醫療調解的申請管道有哪些?
可向醫療行為發生所在地的衛生局或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部分縣市也提供線上申請 .
申請調解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通常需要醫療爭議調解申請書、病歷影本、醫療收據、身分證明等,具體文件清單應向所在地衛生局確認 .
調解會議的流程是什麼?
調解會議包含雙方報到、調解委員說明、申請人陳述、相對人回應、證據提示、焦點釐清與共識尋求等環節 .
調解過程中如何有效溝通?
調解時應力求簡潔客觀地陳述,並積極傾聽對方意見,互相尊重,避免情緒化的發言 .
調解遇到僵局怎麼辦?
可尋求第三方專家協助、調整訴求、或暫停調解,給予彼此冷靜思考的時間 .
調解成立後協議的效力為何?
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經法院覈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雙方都必須遵守 .
調解不成立怎麼辦?
可取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並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申請仲裁,或尋求其他法律途徑 .
申請衛生局調解會不會超過6個月的刑事傷害告訴期限?
若在調解不成立證明書送達後的6個月內提起告訴,法律上會將告訴時間點回溯至申請調解的那一天,無須擔心權利因調解程序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