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醫療體系中,醫療行為分級、護理師的權責,以及醫師的授權與責任是至關重要的環節。這些議題不僅直接關聯到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更與《護理人員法》及《醫師法》等法規緊密相扣。
根據《護理人員法》第24條,護理師的業務範圍涵蓋廣泛,從健康問題的護理評估到預防保健的護理措施,再到護理指導及諮詢,以及在醫師指示下的醫療輔助行為。特別是專科護理師,在醫師的監督下,能執行更進階的醫療輔助行為,但其執業範圍的界定與醫師之間的界線,近年來一直是討論焦點。
醫師作為醫療團隊的核心,肩負著指導、監督護理人員的責任。醫師可以授權護理師執行部分醫療輔助行為,但這種授權必須在法律框架內,並符合相關規定。同時,醫師也必須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在特定情況下,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本文將深入探討護理師在執行醫療輔助行為時的權責界線,以及醫師在授權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責任與法律風險。透過釐清這些關鍵概念,旨在為醫療從業人員提供更清晰的執業指南,並提升整體醫療服務的品質與安全。
專家建議:醫療機構應定期舉辦相關法規與倫理的教育訓練,強化醫護人員的法律意識,以降低醫療糾紛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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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護理師在醫療行為中能做什麼?醫師的授權與責任又有哪些?以下提供您具體建議:
- 護理師應熟知《護理人員法》第24條,明確自身在健康評估、預防保健、護理指導及醫療輔助行為上的權責範圍 。
- 醫師授權護理師執行醫療輔助行為時,務必依循醫院內部規範完成申請與簽核,並定期評核與更新授權項目 。
- 醫療機構應定期舉辦法規與倫理教育訓練,強化醫護人員對《醫師法》、《護理人員法》等相關法律的認知,以降低醫療糾紛風險 。
內容目錄
Toggle醫療行為分級的法律基礎:護理師與醫師的權責劃分
在台灣,醫療行為的分級主要依據《醫療法》和《醫師法》的相關規定,並透過衛生福利部(衛福部)的函釋來界定和闡釋。
法律基礎與定義
- 醫療法與醫師法:這兩部法律是醫療行為分級的基礎。雖然《醫療法》和《醫師法》本身並沒有直接對「醫療行為」下定義,但它們構成了管理醫療行為的框架。
- 衛生福利部的函釋:衛福部透過行政函釋對醫療行為進行定義和解釋。早期的函釋(1976年)將醫療行為定義為「凡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廢或保健為直接目的,所為的診察、診斷及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之結果,以…」。後續的函釋(1992年)則將定義範圍擴大,刪除了「保健」一詞,並增列「施術、處置等行為」,使定義更為廣泛。
- 醫療業務的界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具合法醫師資格者執行醫療業務,將負刑事責任。因此,界定何謂「醫療業務」成為判斷是否違法的關鍵。衛福部將「醫療業務」定義為「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所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
分級醫療的實施與法規
分級醫療制度旨在促進醫療資源的均衡發展,建立醫療分工與合作。
- 《醫療法》的規定:
- 第73條規定,醫院或診所若因人員、設備或專長能力不足,無法確定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先予急救。
- 第88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劃分醫療區域,建立分級醫療制度,並訂定醫療網計畫。
- 《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
- 第33條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但未經轉診而逕赴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者,應負擔較高的部分負擔費用。這項措施旨在鼓勵民眾先至基層診所就醫,落實分級醫療。
- 近期,衛福部也在檢討,若醫學中心收治輕症病患比例過高,不排除提高未經轉診的部分負擔,以落實分級醫療。
爭議與挑戰
- 代掛號行為:近期網路上的「代掛號」服務引發爭議,衛福部認為此行為已涉違反《醫療法》中「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的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此類行為不僅影響就醫秩序,也衝擊分級醫療制度。
- 醫美行為的認定:醫美行為本質上屬於醫療行為,但其目的與傳統治療疾病不同,是為了改善外觀。因此,在法律認定上存在一些複雜性。
- 強制性與誘因:儘管政府力推分級醫療,但民眾已習慣自由就醫的模式,要改變此習慣需要透過誘因設計和制度調整,而非強制性措施。
總體而言,台灣醫療行為分級的法律基礎主要建立在《醫療法》和《醫師法》之上,並由衛福部的函釋進一步闡釋。分級醫療制度的推動,則涉及《醫療法》和《全民健康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旨在優化醫療資源分配,提升醫療照護品質,但也面臨著如何有效導正民眾就醫習慣等挑戰。
醫師授權與監督的實務操作:從指示到指正的執行面向
醫師授權與監督的實務操作,是醫療體系中確保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的重要機制,其核心在於明確界定醫療專業人員的權責範圍,並在醫師的主導下,由其他醫事人員或輔助人員協助執行醫療業務。以下將從幾個面向詳細 醫師授權 (Physician Authorization)
醫師授權是指醫師在其專業能力範圍內,基於對病患的診察與評估,授權其他醫療人員(如專科護理師、護理師、醫事放射師、醫事檢驗師等)在特定的條件或指示下執行某些醫療業務或處置。這項機制有助於提升醫療效率,並讓醫療資源獲得更妥善的運用。
實務操作面向:
- 內部規範與作業辦法: 許多醫院會制定「醫師授權申請與簽核作業規範」,明確規定各級醫師(如主治醫師、特約醫師)執行特定醫療項目的資格、審核流程及授權期限。
- 授權項目分類: 授權項目通常會依據難易度、風險高低及醫師的專業背景進行分類,例如「一般項目」和「特殊項目」。特殊項目可能涉及較新、較複雜或高風險的技術,需要額外的學習或案例累積。
- 獨立執行與監督執行: 獲得授權的醫師表示可獨立執行該項醫療處置;若未獲得授權,則需在指定醫師或已獲授權的同儕現場協助、指導或監督下完成。
- 持續評核與更新: 授權並非永久有效,通常有時效性,例如主治醫師可能每三年,特約醫師每一年需進行再評核及更新授權。
- 專業醫學會規範: 在某些情況下,醫院的醫師授權管理制度可能會回歸各專科醫學會的規範。
醫師監督 (Physician Supervision)
醫師監督是指醫師對執行醫療業務的醫事人員或輔助人員進行指導、確認或督促的過程。這項監督不一定需要醫師親自在場,但必須確保醫療行為在醫師的指示、指導或確認下進行。
實務操作面向:
- 專科護理師的監督執行: 依據「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專科護理師(包括接受訓練中的護理師)在醫師監督下,可以執行特定醫療業務,這擴展了護理人員的執業範圍,但仍需在醫師的指示、指導或確認下進行。
- 遠距醫療的監督: 在遠距醫療的實務中,醫師透過通訊方式進行診察、開立處方,並囑由醫療機構的護理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執行治療,這也屬於一種監督模式。
- 醫療輔助行為的範圍: 護理人員可執行「醫療輔助行為」,此範圍涵蓋侵入性檢查、治療、手術、分娩的輔助,以及藥物投與、生命徵象監測評估等。這些行為應在醫師的指示下執行。
- 特定醫療技術的監督: 在醫美領域,對於風險較高的醫美手術,可能要求醫師具備特定專科執照,並建立重大事故監督與品質評鑑制度。
相關法規與界線
- 醫師法: 規範了醫師的執業範圍、行為準則以及違法懲戒。
- 護理人員法: 明確界定了護理人員的業務範圍,包括健康評估、預防保健、護理指導及醫療輔助行為,並規定專科護理師可在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
- 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 詳細列舉了專科護理師在醫師監督下可執行的醫療業務範圍。
- 緊急醫療救護法: 規範了救護技術員的等級與執業範圍,其中高級救護技術員可在醫師預立醫囑下施行特定救護項目。
- 醫療輔助行為的界定: 過去對於醫療輔助行為的定義曾透過行政函釋陸續修訂,包含輔助施行侵入性檢查、治療、手術、藥物投與等。
遠距醫療的授權與監督
遠距醫療的發展也帶來了新的授權與監督議題。雖然台灣已放寬遠距醫療的限制並納入健保給付,但仍需關注醫師的親自診察原則、處方權限、跨縣市/跨境執業的法律責任等問題。
專科護理師的進階角色與執業界線:擴展權責下的風險管理
專科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 NP)是進階版的護理師,在臨床照護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不僅是醫師的醫療輔助夥伴,同時也具備諮詢者、教育者以及病人權益維護者的多重身分。 專科護理師的執業範圍廣泛,包括病史訪談、身體評估、初步診斷、病情追蹤以及治療成效評估等。 此外,他們還能開立部分醫囑單、判讀檢驗結果、提供醫療諮詢,甚至在醫師監督下執行某些侵入性醫療處置。
專科護理師的進階角色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臨床實務專家:專科護理師是特定照護領域的臨床實務專家,他們能夠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性醫療照護。 他們的專業能力包括臨床邏輯推理、實證應用以及進階的全人護理。
- 醫療照護夥伴:專科護理師與醫師密切合作,共同提供連續且整合性的醫療照護。 他們在團隊中扮演著重要的協調溝通角色,能有效提升照護品質。
- 病人教育與諮詢:他們能夠提供病人及其家屬醫學諮詢和專科護理指導,幫助病人更好地理解病情和治療方案。
- 跨領域合作與發展:隨著制度的完善,專科護理師的執業範圍也日益擴展。例如,新增的家庭專科護理師角色,拓展了他們在社區以人口群為基礎的健康照護功能。
- 教學與研究:成熟的專科護理師不僅在臨床實務上持續精進,還能投入於教學和研究工作,例如參與單位預立醫療流程的發展、評估照護團隊合作等。
在台灣,專科護理師制度自2000年確立名稱以來,歷經多次修法,整體制度已趨於完備。 為了進一步提升專科護理師的專業能力和職場認同,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也發展了臨床進階制度,將專科護理師分為不同層級(NP I至NP V),鼓勵他們持續專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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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行為分級:護理師能做什麼?醫師的授權與責任.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常見法律爭議與預防:掌握責任分攤與安全執業要點
預防常見醫療法律爭議,可以從以下幾個面向著手:
一、 加強醫病溝通,建立互信關係:
- 清晰、透明的資訊揭露: 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應以患者及家屬能理解的語言,詳細解釋病情、治療方案、手術風險、預後情況及可能的副作用。充分告知是建立信任的基礎,也能減少因資訊不對稱或誤解而產生的爭議。
- 同理心與耐心傾聽: 醫護人員應展現同理心,耐心傾聽患者的疑慮與擔憂,並積極回應他們的情緒。鼓勵患者提問,確保資訊傳遞無誤。
- 主動溝通與關懷: 醫療機構應組成關懷小組,及時對發生醫療事故的病人進行關懷與協助,緩和醫病關係的緊張,避免爭議的發生。
二、 完善醫療機構風險管理與流程優化:
- 建立標準化流程: 醫療機構應建立標準化的診療流程、手術規範,並加強醫護人員的專業培訓,以降低人為疏失的可能性。
- 導入科技輔助: 運用臨床決策支援系統(CDSS)等科技設備,輔助診斷和治療,減少診斷延誤或用藥錯誤的風險。
- 建立不良事件報告系統: 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通報與風險管控機制,鼓勵醫護人員及時報告潛在風險,並定期檢視、更新風險管理制度。重大醫療事故應進行根本原因分析(RCA)並檢討改善。
- 購買醫療責任保險: 購買保險能轉移醫療風險,為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提供經濟保障。
三、 遵守醫療法律法規與倫理規範:
- 詳實準確的病歷記錄: 病歷是重要的法律依據,應確保記錄準確、完整、客觀。未詳實記載病歷可能導致法律責任。
- 嚴格遵守告知與說明義務: 醫師法與醫療法皆明文規定,醫師及醫療機構對病人有告知病情、治療方針、手術風險等義務,並需簽署相關同意書。即使簽署了同意書,也不代表免除告知義務。
- 認識並遵循「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這部法律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為目標,強調「即時關懷」、「調解先行」、「事故預防」,並建立了妥善的爭議處理機制,旨在減少訴訟,促進和諧。
四、 加強醫護人員培訓與意識提升:
- 專業技能培訓: 持續更新專業知識和技能,特別是針對高風險科別。
- 風險意識培訓: 定期舉辦風險管理培訓,提升醫護人員的風險意識和應對能力。
- 溝通技巧培訓: 加強醫護人員的溝通技巧,學習如何有效與患者及其家屬建立信任關係。
醫療行為分級:護理師能做什麼?醫師的授權與責任結論
總結來說,在台灣醫療體系中,醫療行為分級:護理師能做什麼?醫師的授權與責任,是一個需要持續關注與深入探討的議題。 透過本文的分析,我們瞭解到《護理人員法》 賦予護理師在醫師指示下執行醫療輔助行為的權責,而專科護理師更能在醫師的監督下執行進階醫療業務 . 醫師在授權的同時,也必須承擔起監督的責任 , 確保醫療行為的品質與病人安全 .
然而,醫療實務中仍存在許多挑戰,例如醫療行為的界線模糊、醫病關係緊張、以及法律責任的歸屬不明等 . 為了提升醫療品質、減少醫療糾紛,醫療機構應加強醫護人員的法律意識與倫理素養 . 此外,建立良好的醫病溝通管道、完善風險管理機制,以及遵守相關法規 , 都是不可或缺的環節。唯有透過醫護人員的共同努力,才能在醫療行為分級的框架下,讓護理師充分發揮專業能力,同時確保醫師的授權與監督責任得到有效落實,最終為病人提供更安全、更完善的醫療照護。
醫療行為分級:護理師能做什麼?醫師的授權與責任 常見問題快速FAQ
護理師的業務範圍包含哪些?
根據《護理人員法》第24條,護理師的業務範圍包括健康問題的護理評估、預防保健的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以及在醫師指示下的醫療輔助行為 [6]。
醫師在授權護理師執行醫療輔助行為時,應承擔哪些責任?
醫師在授權護理師執行醫療輔助行為時,必須在法律框架內,符合相關規定,並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在特定情況下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6]。
醫療行為分級的法律基礎是什麼?
臺灣醫療行為分級的法律基礎主要建立在《醫療法》和《醫師法》之上,並由衛生福利部(衛福部)的函釋進一步闡釋 [8]。
分級醫療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分級醫療制度旨在促進醫療資源的均衡發展,建立醫療分工與合作,鼓勵民眾先至基層診所就醫,減輕大型醫院的負擔 [20]。
醫師如何有效監督護理人員?
醫師對護理人員的監督不一定需要親自在場,但必須確保醫療行為在醫師的指示、指導或確認下進行,可透過指示、指導、指正或督促等方式 [6]。
專科護理師的角色是什麼?
專科護理師是進階版的護理師,不僅是醫師的醫療輔助夥伴,同時也具備諮詢者、教育者以及病人權益維護者的多重身分,在醫師的監督下,可以執行特定醫療業務 [6].
如何預防醫療法律爭議?
加強醫病溝通,建立互信關係;完善醫療機構風險管理與流程優化;遵守醫療法律法規與倫理規範;加強醫護人員培訓與意識提升,皆有助於預防醫療法律爭議 [1, 2].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為目標,並秉持「即時關懷」、「調解先行」、「事故預防」等三大原則 [3, 5].
網路代掛號服務是否合法?
衛福部認為網路代掛號服務已涉違反《醫療法》中「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的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 [13, 18].
如果發生醫療事故,民眾有哪些解決方式?
醫療事故發生後,醫院應主動啟動關懷機制,若演變成糾紛,則由衛生局調解會處理,目的是希望用非訟的方式處理醫療糾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