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解析多方追責機制與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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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複雜的醫療體系中,若不幸發生醫療疏失,其責任追溯往往不是單一面向,而是牽涉多方的連環責任。當損害的發生是由多個環節或多個人員的疏失共同造成時,相關的醫療人員、醫療機構,甚至藥廠、醫療器材製造商,都可能需要負擔賠償責任。這不僅考驗著法律的公正性,更影響著病患及其家屬的權益保障。

要釐清 醫療疏失的責任歸屬,必須先了解醫療疏失的構成要件,包括醫療人員是否違反了客觀上必要的注意義務、醫療行為與病患損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以及病患是否確實受到了損害。進一步,還需要分析責任主體的多元性,判斷哪些人員或機構應對此負責,以及他們之間可能存在的連帶責任關係。在追溯責任的過程中,舉證責任的認定至關重要,有時甚至會出現舉證責任轉換或倒置的情況,以平衡醫患雙方在資訊上的不對等。

此外,醫療鑑定在釐清醫療疏失和責任歸屬方面扮演著關鍵角色。專業的醫療鑑定機構會對醫療行為進行評估,並提供鑑定報告作為法院判決的重要參考依據。當然,我們也必須留意醫療糾紛的追溯期,以免錯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時機。

本文將深入探討「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這個核心問題,解析多方追責機制與法律途徑,旨在幫助病患、家屬以及醫療從業人員更好地理解醫療糾紛的複雜性,並提供實用的法律建議。瞭解這些環節,才能在不幸面臨醫療糾紛時,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

專家建議:面對醫療糾紛,切勿輕易妥協或放棄,應及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釐清責任歸屬並保障自身權益。同時,醫療機構也應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完善的醫療品質管理體系,以降低醫療糾紛的發生率。

立即諮詢專業律師,瞭解您的權益!

面對醫療疏失,釐清責任歸屬至關重要,以下提供具體建議,助您追溯連環責任:

  1. 遭遇醫療糾紛,立即諮詢專業律師,釐清醫療疏失的構成要件與可能的責任主體。
  2. 保存所有醫療紀錄(如病歷、收據),以利醫療鑑定,確認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及因果關係。
  3. 注意民事與刑事的追訴時效,避免錯失維護權益的機會,及時提出相關訴訟或申請。
  4. 若涉及共同侵權或僱用人責任,應收集相關證據,確認各方責任及連帶賠償義務。
  5. 診所負責醫師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強化醫病溝通,並定期進行風險評估,降低連帶責任風險。

醫療疏失的核心要件與責任主體的多元性解析

醫療疏失的核心要件,是指在醫療行為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要素,才能認定醫療疏失成立:

  1. 醫病關係存在:行為必須發生在醫護人員與病患之間,也就是在醫療關係中。
  2. 醫療行為有過失:醫護人員在診斷、治療、照護或告知義務上,未能盡到醫學上必要之注意,或逾越了合理的臨床專業判斷。這意味著醫護人員的行為違反了當時的醫療常規或應有的注意義務。醫療法的規定也指出,醫療過失的認定需考量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情況等客觀因素。
  3. 發生損害結果:病患確實因此醫療行為而遭受身體、健康、心理或財產上的損害。常見的損害包括病情惡化、失能、精神痛苦、額外的醫療費用等。
  4. 因果關係:病患所遭受的損害與醫護人員的過失行為之間,必須存在相當的因果關係。也就是說,病患的損害是由於醫護人員的過失行為所直接或間接導致的。在某些情況下,若醫方存在明顯重大瑕疵,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可能減輕,甚至由醫療機構或醫師承擔。

這四個要件缺一不可,僅有不良結果但無過失或因果關聯,則不構成醫療疏失。此外,醫師法也要求醫師負有充分告知病情、治療方針、預後及可能不良反應的義務,未盡告知義務也可能構成醫療疏失的一部分。

醫療疏失的認定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通常需要專業的醫療鑑定來釐清醫療常規、醫療水準與因果關係。若疑似發生醫療疏失,建議盡快保存相關證據(如病歷、就醫紀錄等),並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以確保自身權益。

解析共同侵權、僱用人責任與契約不完全給付下的連帶追溯

追溯共同侵權與僱用人責任,需要理解這兩個法律概念的核心要義,以及它們如何相互關聯。

共同侵權 (Joint Tort)

共同侵權是指,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並造成損害的行為。在共同侵權的情況下,所有加害人應對受害人的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意味著,受害人可以選擇向其中任何一個或所有加害人請求賠償,賠償金額足以彌補全部損失。

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包括:
多個加害主體:至少需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共同侵害行為:這些主體必須共同實施了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
造成損害:侵害行為必須導致了實際的損害。
過錯:雖然不要求共同侵權人之間必須有意思聯絡,但每個侵權人必須有過錯,包括故意或過失。有時,即使行為人的過錯程度不同,但其行為結合起來造成了損害,也可能構成共同侵權。

僱用人責任 (Employer’s Liability)

僱用人責任,又稱僱主責任,是指在僱傭關係中,如果受僱人(員工)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因其行為不法侵害了他人的權利,僱用人(僱主)需要與該受僱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僱用人責任的核心要件包括:
僱傭關係:存在僱用人與受僱人之間的關係。實務上,不限於正式的僱傭契約,只要僱用人對受僱人事實上具有監督指揮權限即可。
受僱人執行職務:受僱人的侵害行為必須是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這包括受僱人因執行所受命令或委託的職務本身,或執行該職務所必要之行為,甚至包括濫用職務、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或與執行職務的時間、地點有密切關係的行為。
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受僱人的行為必須構成侵權行為,例如違反民法第184條的規定。

僱用人的免責事由

僱用人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是,能證明其在選任受僱人以及監督其職務執行時,已經盡到了相當的注意,或者即使已經盡了相當的注意,損害仍然無法避免。例如,如果僱主能證明其對員工進行了充分的專業培訓,並且制定了相應的監督機制,但員工的行為仍然導致了損害,那麼僱主可能可以免責。

僱用人的求償權

一旦僱用人對受害人承擔了賠償責任,僱用人對造成侵權行為的受僱人擁有求償權。這意味著,僱主可以向其員工追討賠償金額。

追溯的關聯性

在追溯共同侵權與僱用人責任時,關鍵在於判斷僱用人的責任是否與共同侵權行為相關聯。

  • 受僱人構成共同侵權的一部分:如果受僱人的侵權行為,是與其他人的侵權行為共同發生,並造成了損害,那麼這就構成了共同侵權。此時,僱用人將與該受僱人以及其他侵權人一起,對受害人的全部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判斷僱傭關係的擴展:即使受僱人的行為看似是個人行為,但如果客觀上具有執行職務的外觀,並且與僱傭人有內在關聯,則僱用人仍可能需要負連帶責任。
  • 保護交易安全:僱用人責任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被害人,因為受僱人往往缺乏足夠的賠償能力,而僱用人通常擁有更雄厚的經濟實力。

舉證責任、醫療鑑定與時效限制:實踐責任追溯的關鍵

在法律訴訟中,舉證責任和時效限制是兩個關鍵的要素,它們共同決定了案件的走向和結果。

舉證責任 (Burden of Proof)

舉證責任是指當事人對自己主張的事實,有提出證據來證明其真實性的責任。如果未能盡到舉證責任,該主張可能會被法院駁回,當事人也將承擔不利的後果。

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在民事訴訟中,原則上由主張有利於己事實的當事人負舉證責任。這意味著,如果原告提出請求,則應由原告舉證證明其請求的法律要件存在。相對地,如果被告提出抗辯,例如主張權利已消滅(時效抗辯),則應由被告負舉證責任。

舉證責任的分配並非絕對,有時會出現「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即法律將原本應由原告承擔的舉證責任轉移給被告。這通常發生在特殊侵權案件中,例如建築物倒塌或產品缺陷導致損害,法律認為被告更有能力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在刑事訴訟中,檢察官負有證明被告犯罪事實的舉證責任。被告無須證明自己無罪,而是由檢察官證明其有罪。

時效限制 (Statute of Limitations)

時效限制,也稱為消滅時效或追訴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一段時間,超過這段時間後,權利人將無法再主張其權利。這項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安定性,避免證據滅失導致的誤判風險,以及考量到過長時間後,追究責任的必要性可能降低。

民事時效:
一般請求權時效:原則上為15年,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短期時效:
5年:例如利息、租金、違約金的請求權。
2年:例如旅店、飲食店、娛樂場的住宿費、飲食費,或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請求權。
損害賠償請求權:通常為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但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不得超過10年。
時效抗辯:當原告超過法定期間才提起訴訟,被告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刑事追訴時效:
刑事追訴權是指國家追訴犯罪行為的時間限制。超過追訴時效,國家就不能再追訴該犯罪。追訴時效的長短依據犯罪的最高本刑而定,例如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追訴時效為30年;最輕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追訴時效為5年。

追訴權的停止計算:
如果犯罪行為人逃匿並被通緝,追訴權時效的計算將會停止,直到追訴原因消滅為止。

舉證責任、醫療鑑定與時效限制:實踐責任追溯的關鍵
面向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時效種類 時效期限 備註
舉證責任 原則上由主張有利於己事實的當事人負舉證責任;特定情況下可能發生舉證責任倒置 檢察官負有證明被告犯罪事實的舉證責任 一般請求權時效 15年 (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適用於一般民事請求權
時效限制 原告超過法定期間才提起訴訟,被告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國家追訴犯罪行為有時間限制,超過追訴時效,國家就不能再追訴該犯罪 短期時效 (5年) 5年 例如利息、租金、違約金的請求權
時效限制 原告超過法定期間才提起訴訟,被告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國家追訴犯罪行為有時間限制,超過追訴時效,國家就不能再追訴該犯罪 短期時效 (2年) 2年 例如旅店、飲食店、娛樂場的住宿費、飲食費,或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請求權
時效限制 原告超過法定期間才提起訴訟,被告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國家追訴犯罪行為有時間限制,超過追訴時效,國家就不能再追訴該犯罪 損害賠償請求權 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但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不得超過10年 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特殊規定
時效限制 原告超過法定期間才提起訴訟,被告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國家追訴犯罪行為有時間限制,超過追訴時效,國家就不能再追訴該犯罪 刑事追訴時效 依犯罪的最高本刑而定 (例如: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追訴時效為30年;最輕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追訴時效為5年) 追訴權的停止計算:犯罪行為人逃匿並被通緝,追訴權時效的計算將會停止,直到追訴原因消滅為止
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解析多方追責機制與法律途徑

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診所負責醫師連帶責任探討與常見誤區釐清

診所負責醫師可能面臨的連帶責任,主要涵蓋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及刑事責任。

民事賠償責任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若診所內的其他醫師或員工因執行職務產生醫療過失,導致病患權益受損,診所負責醫師可能需要與該行為人一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意味著,即使醫療過失並非由負責醫師親自執行,但若與診所的管理有關,則負責醫師仍可能需要負責。
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診所與病患之間存在醫療契約關係,若診所或醫師違反契約義務,例如未盡到醫療說明義務、洩漏病患隱私等,也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僱用人責任:根據《民法》第188條,若醫師是受僱於診所,因執行職務侵害他人權利,診所(即僱用人)應與醫師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若診所能證明其在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執行上已盡相當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仍不免發生損害,則可免除僱用人的賠償責任。

行政責任
若診所違反醫療相關法規,例如《醫療法》、《醫師法》、《消費者保護法》等,負責醫師可能面臨罰鍰、停業處分,甚至醫師證書被吊銷的風險。
具體的行政處罰可能包括罰鍰、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或情節嚴重者,廢止醫師證書。

刑事責任
在某些情況下,若醫療糾紛涉及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負責醫師可能面臨刑事責任,例如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

「掛名負責醫師」的風險
即使是「掛名」診所的負責醫師,也可能面臨與實質負責人相同的法律風險。在法律實務上,衛生主管機關登記的負責醫師,通常會被列為醫療事故的被告。此外,掛名醫師還可能需承擔診所稅法、醫療器材採購、健保費申報等相關法律責任。

如何降低連帶責任風險
為降低這些風險,診所應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
建立標準化的診療流程和嚴謹的病歷管理,確保所有記錄完整、真實且可追溯。
強化醫病溝通,充分告知病患相關風險、替代方案,並取得知情同意。
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和員工培訓,提升整體風險意識和專業素養。
購買足夠的責任保險。
聘請專業律師擔任診所的法律顧問,協助處理法律問題。診所負責醫師的連帶責任,主要涵蓋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及刑事責任。這意味著,即使醫療疏失並非由負責醫師親自執行,但若發生在診所的診療過程中且與診所的管理有關,負責醫師仍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民事賠償責任
診所負責醫師可能需要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包括: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若診所內的其他醫師或員工因執行職務造成醫療過失,導致病患權益受損,診所負責醫師可能需要與行為人一同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涵蓋醫療費用、看護費用、精神慰撫金等。
  • 僱用人責任:根據《民法》第188條,若診所的受僱醫師或員工因執行職務侵害他人權利,僱用人(即診所負責醫師)應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若診所能證明其在選任與監督上已盡相當注意,或縱加註意仍無法避免損害,則可免除責任。
  • 醫療契約責任:診所與病患間存在醫療契約關係,若診所或醫師違反契約義務,例如未盡到醫療說明義務、洩漏病患隱私等,也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中,醫師有義務向患者充分說明病情、治療方案、手術風險等,並取得知情同意。

行政責任
若診所違反醫療相關法規,例如《醫療法》、《醫師法》等,負責醫師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包括罰鍰、停業處分,甚至被吊銷醫師證書。

刑事責任
在某些情況下,若醫療糾紛涉及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導致病患傷亡,負責醫師可能面臨刑事責任,例如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

「掛名負責醫師」的風險
即使是未實際參與診所經營,僅為掛名擔任負責醫師者,也可能面臨與實質負責人相同的法律風險。在醫療訴訟中,登記的負責醫師常會被列為被告。此外,掛名醫師還可能需承擔診所稅務、醫療器材採購、健保費申報等相關法律責任。

降低連帶責任風險的策略
為有效降低醫療糾紛的連帶責任風險,診所應採取以下措施:
建立標準化的診療流程與嚴謹的病歷管理,確保病歷記錄的完整性、真實性與可追溯性。
加強醫病溝通,充分告知病患相關風險,並取得明確的知情同意。
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與員工培訓,提升全體人員的風險意識。
投保足夠的責任保險。
聘請專業律師作為診所的法律顧問,協助處理法律事務,預防和應對潛在的法律糾紛。

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結論

綜觀全文,我們深入探討了醫療體系中,「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這個複雜而重要的議題。醫療疏失的發生,往往並非單一原因或單一行為人的過錯,而是涉及多個環節、多個責任主體的連環責任。從醫療人員的專業疏失、醫療機構的管理疏漏,到藥廠或器材商的產品瑕疵,都可能成為醫療疏失發生的原因,進而影響病患的權益。

要釐清醫療疏失的責任歸屬,需要從醫療疏失的構成要件、責任主體的多元性、連帶責任的追溯方式、舉證責任的認定等面向進行深入分析。此外,醫療鑑定在釐清醫療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上扮演著關鍵角色,而時效限制則提醒我們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行使權利。

面對複雜的醫療糾紛,病患及家屬應積極瞭解自身的權益,尋求專業的法律協助,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醫療機構則應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完善的醫療品質管理體系,提升醫護人員的專業素養和風險意識,從源頭降低醫療疏失的發生率,並建立良好的醫病關係。只有透過醫患雙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構建一個更安全、更值得信賴的醫療環境。

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 常見問題快速FAQ

什麼是醫療疏失,其構成要件為何?

醫療疏失是指醫療人員違反注意義務,造成病患損害且有因果關係的行為;構成要件包含醫病關係存在、醫療行為有過失、發生損害結果以及因果關係成立。

醫療疏失的責任主體有哪些?

醫療疏失的責任主體包含醫療人員個人、醫療機構、藥廠、醫療器材製造商等,且可能存在連帶責任關係。

什麼是共同侵權行為?

共同侵權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權益,造成損害的行為,所有加害人需對受害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什麼是僱用人責任?

僱用人責任是指受僱人在執行職務時侵害他人權益,僱用人需要與受僱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在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原則上由主張有利於己事實的當事人負舉證責任,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醫方存在重大瑕疵時,舉證責任可能倒置。

醫療鑑定的作用是什麼?

醫療鑑定由專業機構對醫療行為進行評估,提供鑑定報告作為法院判決的重要參考依據,有助於釐清醫療疏失和責任歸屬。

醫療糾紛的追溯期有多長?

損害賠償請求權通常為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但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不得超過10年;刑事追訴時效則依犯罪的最高本刑而定。

診所負責醫師需要承擔哪些連帶責任?

診所負責醫師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以及在某些情況下面臨刑事責任,即使醫療疏失並非由其親自執行。

如何降低診所負責醫師的連帶責任風險?

建立標準化的診療流程、加強醫病溝通、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與員工培訓、投保足夠的責任保險及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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