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醫療結果不如預期,甚至引發病患或家屬對醫療過程的疑慮時,醫師間意見分歧的外部調解機制: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醫調會)便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醫調會是一個公正、專業的平臺,旨在協助醫病雙方尋求共識,化解醫療爭議,避免直接進入訴訟程序。
醫調會的核心價值:
- 公正第三方協調: 醫調會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協助病患及其家屬與醫療機構、醫師進行溝通,促進彼此理解,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 專業爭點釐清: 調解委員通常具備醫學或法律專業背景,能引導雙方釐清爭議點,客觀分析案情,為調解提供專業支持。
- 醫病關係修復: 醫調會不僅致力於解決具體爭議,更著重於重建醫病之間的信任,促進和諧的醫療關係。
申請醫調會調解的實用指南:
- 申請流程: 瞭解如何向醫事機構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調解會提出申請,以及需要準備的相關文件。若填寫有困難,調解會可提供協助。
- 調解會議: 掌握調解會議的流程,知道在會議中如何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和訴求。
- 調解結果: 明確調解成立與不成立的法律後果,以及後續的處理方式。調解成立並經法院覈定後,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若調解不成立,將取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以便後續訴訟使用。
專家建議: 醫療爭議調解是免費的,且在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前,通常需要先經過調解程序。若您不幸遇到醫療爭議,應積極利用醫調會這個平臺,尋求公正、專業的協助。此外,及早尋求醫療事故關懷小組的協助,也能在第一時間獲得支持與關懷,為後續的調解奠定良好的基礎。醫療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提供調解所需的病歷等相關文件。
本指南將深入解析醫調會的運作機制、申請流程,並提供實用的建議,協助病患、家屬及醫療從業人員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一重要的爭議解決途徑。讓我們一同探索醫調會如何成為化解醫療爭議、促進醫病和諧的橋樑。
立即瞭解如何申請醫療爭議調解!
當診所內部無法解決醫師間的意見分歧時,可考慮以下建議,運用外部的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等機制進行調解:
- 當醫療結果不如預期引發爭議時,積極利用公正專業的醫調會平台,尋求第三方協助溝通協調 。
- 若內部難以達成共識,可申請醫調會調解,由具醫學或法律背景的調解委員釐清爭點,客觀分析案情 。
- 瞭解醫調會的申請流程,準備好相關文件,並在調解會議中充分表達觀點,爭取調解成立以避免訴訟 .
內容目錄
Toggle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化解醫病衝突、促進和諧的關鍵機制
醫療爭議調解是一種旨在化解醫病衝突的重要機制,其核心在於提供一個平台,讓醫護人員、患者及其家屬能夠在專業調解委員的協助下,進行理性溝通,共同尋求爭議的解決方案。與訴訟相比,調解程序通常更快速、經濟,且更注重雙方的理解與關係修復。
醫療爭議調解如何化解醫病衝突?
- 促進溝通與理解: 醫療爭議常源於溝通不良、資訊不對等或對疾病及治療認知的差異。調解過程由具備醫療和法律專業背景的調解委員居中協調,他們能用專業的語言與醫病雙方溝通,釐清醫療過程中的疑慮,並幫助患者理解醫方的立場,同時也讓醫方瞭解病方的訴求與感受。
- 提供多元解決方案: 調解不僅僅是關於金錢賠償,更可以討論道歉、事件說明、防止事件再發生等多元訴求,這些是訴訟較難滿足的部分。調解委員可以引導雙方共同討論,尋求創新的解決方案,以滿足雙方的需求。
- 維持醫病關係: 訴訟往往加劇醫病對立,甚至可能導致「防衛性醫療」的出現。調解則旨在緩和緊張關係,促進雙方的相互理解,有助於修復受損的醫病關係,為未來的醫療互動奠定基礎。
- 法律上的效力: 調解成立後,經法院覈定,其效力等同於民事確定判決,具有法律約束力,可避免日後再就同一爭議提起訴訟。
- 調解先行原則: 根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在提起醫療爭議的民事訴訟前,原則上必須先申請調解。若未經調解而逕行起訴,法院會將案件移付調解。
調解程序的優勢與注意事項:
- 優勢: 相較於訴訟,調解具有程序快速、費用較低、過程保密、注重雙方意願等優點。
- 注意事項:
- 準備充分: 參與調解前,應整理好醫療過程的紀錄,清晰描述疑慮,並提出具體訴求。
- 保持開放態度: 積極傾聽,展現同理心,理性溝通,避免情緒化反應。
- 尋求專業協助: 可考慮諮詢律師,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
- 調解委員的中立性: 調解委員須秉持中立、客觀、公正的態度,無論是醫界或法界背景的委員,都應以協助解決紛爭為目標。
申請醫調會,一步步導航:從遞件到調解成立的全攻略
如何申請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若您遇到醫療爭議,並1. 釐清調解資格與申請管道:
- 調解資格: 通常,醫療爭議的當事人(病患本人、家屬、法定代理人等)或其合法代理人皆可提出申請。
- 申請管道: 您需要向您所在地的衛生局或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
2. 準備申請文件:
申請調解需要準備的文件可能因地區而異,但通常包含以下基本項目:
- 醫療爭議調解申請書: 這是最主要的文件,需清楚載明醫療爭議的發生過程、爭點、您的訴求,以及相關當事人的資訊。各地衛生局網站通常可下載申請書範本。
- 身分證明文件: 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委任書: 如果您委託代理人辦理,需附上委任書。
- 病歷資料: 建議檢附相關的病歷複製本、診斷證明書、檢查紀錄(含影像光碟)等影本資料。若需調閱病歷,可能需要填寫病歷資料查詢同意書。
- 其他證明文件: 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相關文件,例如繼承系統表及繼承人名冊(若當事人已歿)。
3. 提交申請:
- 方式: 申請通常可以透過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辦等方式提交。
- 地址: 請將申請文件寄送至您所在地衛生局的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
4. 調解程序:
- 受理通知: 調解會收到申請後,會在法定時間內通知雙方當事人已受理調解。
- 調解委員會組成: 調解委員會通常由具有醫學、法律或其他專業知識及信望素孚的公正人士組成。
- 召開調解會議: 調解會將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場進行調解,並由主持人說明緣由、介紹雙方,然後讓病患優先提出訴求,再由醫療機構回應。
- 調解過程: 調解過程中,委員將協助雙方釐清爭點、溝通協商,並可能進行醫療專業諮詢。
- 調解成立或不成立: 若調解成立,協議書具備民事確定判決的效力。若調解不成立,調解會將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您可憑此證明書在特定時間內提起訴訟。
費用與注意事項:
- 費用: 一般而言,向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
- 時效: 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通常應先申請調解。
- 調解範圍: 調解主要處理「醫療爭議」,即病人方認為醫療不良結果應由醫事人員或機構負責所產生的爭議。服務態度、收費爭議等非醫療不良結果的糾紛,可能不在調解範圍內。
- 調解時間: 從受理申請到正式調處,約需3個月,但視案情而定。
- 法律效力: 調解成立的協議,經法院覈定後,與確定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建議:
- 在申請調解前,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釐清自身權益,並評估案件的勝算。
- 準備齊全且清晰的文件,有助於加快申請流程並提升調解成功的機率。
- 調解過程中,保持理性、開放的態度,積極溝通,有助於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重要連結:
- 您可以在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的網站上找到相關的申請書表格和資訊。例如: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
- 衛生福利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暨關懷資源專區:
- 醫療爭議諮詢專線:02-2351-0740
調解委員的智慧與藝術:釐清爭點、平衡權益的專業實踐
調解委員在釐清爭點與平衡權益的過程中,扮演著關鍵的角色,旨在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個公平且可接受的和解方案。以下將詳細說明調解委員如何達成這些目標:
一、 釐清爭點:
- 傾聽與理解: 調解委員首先會耐心傾聽雙方當事人的陳述,仔細理解各自的立場、需求以及爭議的根源。他們會引導當事人清晰地表達,並適時提出問題,以確保自己能全面掌握案情。
- 引導聚焦: 在雙方陳述過程中,調解委員會協助當事人將討論的焦點集中在覈心的爭議點上,避免離題或陷入情緒化的爭辯。他們可能會運用「促進式調解」技巧,鼓勵當事人探求主張背後真正的利益,而不僅僅是停留在表面立場的拉鋸。
- 事實與法律梳理: 對於複雜的案件,調解委員可能會協助整理事實、釐清關鍵證據,並在必要時,引用相關的法律原則或判例,幫助雙方更客觀地認識爭議的性質。
- 提出問題與假設: 通過提問,調解委員可以引導當事人思考爭議的各個面向,發現問題的盲點,並探索可能的解決途徑。
二、 平衡權益:
- 中立與公正: 調解委員的職責是保持中立和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他們會以客觀的態度,評估雙方的權益,並在調解過程中,努力尋求一個對雙方都相對公平的結果。
- 提供專業建議與方案: 憑藉其專業知識和經驗,調解委員可以就爭議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並分析這些方案的優劣。他們會協調雙方,就具體的調解條件進行討論,並在雙方差距較大時,提出符合法律規範且能平衡雙方利益的「適當方案」。
- 引導讓步與協商: 調解委員會鼓勵雙方在合理範圍內做出讓步,並在達成共識的過程中發揮協調作用。他們會運用溝通技巧,如「我訊息」的使用、積極傾聽、尋找共同點等,來化解僵局,促進雙方的互相理解與退讓。
- 探求利益與需求: 調解委員不僅關注雙方的立場,更會深入探求他們背後的利益和真實需求。透過瞭解這些深層的需求,委員能更好地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達成互利或至少是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
- 權衡利弊: 在協商過程中,調解委員可能會協助當事人評估不同方案的利弊,包括對雙方權益的影響、潛在的成本節省,以及與訴訟相比的優勢等,以促使雙方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 確保協議的合法性與可行性: 調解成立後,調解筆錄將經過法院覈定,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調解委員在過程中也會注意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確保其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並具有可執行性。
| 調解委員的角色 | 具體方法 |
|---|---|
| 釐清爭點 | 傾聽與理解:耐心傾聽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理解各自的立場、需求以及爭議的根源,引導當事人清晰地表達,並適時提出問題。 引導聚焦:協助當事人將討論的焦點集中在覈心的爭議點上,避免離題或陷入情緒化的爭辯。運用「促進式調解」技巧,鼓勵當事人探求主張背後真正的利益。 事實與法律梳理:協助整理事實、釐清關鍵證據,並在必要時,引用相關的法律原則或判例,幫助雙方更客觀地認識爭議的性質。 提出問題與假設:通過提問,引導當事人思考爭議的各個面向,發現問題的盲點,並探索可能的解決途徑。 |
| 平衡權益 | 中立與公正:保持中立和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以客觀的態度,評估雙方的權益,並在調解過程中,努力尋求一個對雙方都相對公平的結果。 提供專業建議與方案:就爭議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並分析這些方案的優劣。協調雙方,就具體的調解條件進行討論,並在雙方差距較大時,提出符合法律規範且能平衡雙方利益的「適當方案」。 引導讓步與協商:鼓勵雙方在合理範圍內做出讓步,並在達成共識的過程中發揮協調作用。運用溝通技巧,如「我訊息」的使用、積極傾聽、尋找共同點等,來化解僵局,促進雙方的互相理解與退讓。 探求利益與需求:深入探求他們背後的利益和真實需求。透過瞭解這些深層的需求,委員能更好地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達成互利或至少是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 權衡利弊:協助當事人評估不同方案的利弊,包括對雙方權益的影響、潛在的成本節省,以及與訴訟相比的優勢等,以促使雙方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確保協議的合法性與可行性:注意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確保其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並具有可執行性。 |
醫師間意見分歧的外部調解機制: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調解不成立?別擔心!認識後續訴訟權益與注意事項
調解不成立時,當事人的訴訟權益仍然會受到保障,並有多種後續的法律途徑可供選擇。
以下將詳細說明調解不成立時如何保障後續訴訟權益:
1. 訴訟程序自動接續或需重新起訴:
- 法院「移付」調解: 若案件原本已在法院訴訟中,經法院移付調解,調解不成立時,原訴訟程序會自動繼續進行,無需另外聲請或起訴。
- 「自行聲請」調解: 若是當事人自行向法院或鄉鎮市公所聲請調解,調解不成立後,並不會自動轉為訴訟。此時,當事人可以選擇重新申請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2. 權益保障的法律依據:
- 視為起訴時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19條規定,當事人聲請調解而不成立,若在調解不成立證明書送達後10日內起訴,則視為自聲請調解時就已起訴。若在送達前起訴,同樣視為自聲請調解時起訴。這表示,聲請調解的時效與提起訴訟的時效相同,不會因為調解而喪失權益。
- 調解內容不得作為裁判依據: 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所為的陳述、讓步或法官、調解委員的勸導,在調解不成立後,不得作為法院判決的依據。這確保了當事人可以放心在調解中陳述,不必擔心不利的言論被用於日後的訴訟。
3. 後續法律途徑的選擇:
- 提起民事訴訟: 這是最常見的後續步驟。當事人需要準備起訴狀、相關證據資料,並繳納裁判費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 重新調解: 如果雙方仍有和解意願,可以在調解不成立後再次嘗試調解,但需雙方同意。
- 其他爭議解決方式: 視具體情況,也可考慮仲裁或其他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
4. 重要的文件與注意事項:
- 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這是調解失敗後的重要法律文件,對於強制調解案件是提起訴訟的必要文件,也可用於刑事告訴。應妥善保存。
- 慎重考慮: 在達成和解協議時應慎重考慮,因為調解成立的效力等同於法院確定判決,對當事人具有拘束力,不得再就同一事件提起訴訟。
- 律師諮詢: 在調解或後續訴訟過程中,尋求律師的專業協助,可以幫助當事人更好地瞭解自身權益,並採取最有利的行動。
醫師間意見分歧的外部調解機制: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結論
綜上所述,當醫療爭議不幸發生時,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醫調會)作為一個公正、專業的平台,為醫病雙方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溝通橋樑。它不僅能協助釐清爭點、促進相互理解,更能避免冗長耗時的訴訟,有效修復醫病關係。無論您是病患、家屬或是醫療從業人員,善用醫師間意見分歧的外部調解機制: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都將有助於尋求更和諧、更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希望透過本篇指南,您對醫調會的運作機制和申請流程有了更深入的認識。記住,面對醫療爭議,積極溝通、理性協商永遠是最佳的解決之道。醫調會將竭誠為您提供協助,讓醫療糾紛不再成為醫病關係的阻礙,而是促進彼此成長的契機。
醫師間意見分歧的外部調解機制: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 常見問題快速FAQ
什麼是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醫調會)?
醫調會是公正的第三方平臺,旨在協助醫病雙方化解醫療爭議,避免直接訴訟,由具備醫學或法律背景的委員協助釐清爭點,促進和諧的醫療關係。
醫調會如何化解醫病衝突?
醫調會透過促進溝通理解、提供多元解決方案、維持醫病關係、賦予法律效力及調解先行原則等方式,協助醫病雙方達成共識。
申請醫調會調解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通常需要準備醫療爭議調解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委任書(若有委託代理人)、病歷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醫調會調解需要費用嗎?
一般來說,向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是免費的。
調解委員在醫療爭議中扮演什麼角色?
調解委員秉持中立公正的立場,協助釐清爭點、平衡權益,提供專業建議與方案,引導讓步與協商,並確保協議的合法性與可行性,以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調解不成立怎麼辦?
調解不成立時,可提起民事訴訟,或重新申請調解,並應妥善保存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以便後續訴訟或告訴使用,並可諮詢律師以維護自身權益。
調解成立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調解成立後,經法院覈定,其效力等同於民事確定判決,具有法律約束力,可避免日後再就同一爭議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