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診所停業處分全解析:條件、程序與應對策略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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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診所經營的道路上,所有醫師都從違反醫療法規、不當收費,到醫療事故,都可能觸發停業處分。瞭解這些「紅線」至關重要。更重要的是,萬一不幸面臨調查,診所負責人有哪些權利?如何申訴?又有哪些救濟途徑?本指南將逐一解析。

多年實務經驗告訴我,預防勝於治療。建立完善的醫療管理制度、定期法規檢查,以及隨時尋求專業法律諮詢,都能有效降低風險。本指南不僅提供法規知識,更分享實務案例與合規建議,助您避開陷阱,穩健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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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定期檢查與更新合規措施: 醫師診所應定期審查並更新自身的醫療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作業流程符合最新的醫療法規要求。特別注意容易觸發停業處分的「紅線」,例如不當收費、醫療廣告不實、使用未經許可的醫療器材等,防範於未然。
  2. 建立完善的病歷管理與移轉計畫: 診所歇業或停業時,病歷的處理至關重要。務必擬定完善的病歷移轉計畫,提前公告並通知病患,妥善保存或移轉病歷,確保符合《醫療法》的相關規定,避免產生法律糾紛。
  3. 面臨調查時積極應對並尋求專業協助: 萬一診所不幸面臨衛生主管機關的調查,應積極配合,釐清問題,並儘早尋求專業法律諮詢。律師可以協助診所了解自身權益、擬定申訴策略,並在必要時提供法律救濟途徑,將損失降到最低。

停業處分之外:醫師診所歇業的法律程序與注意事項

當醫師診所面臨經營困境,除了可能被主管機關處以停業處分外,另一個結束營業的方式就是歇業。歇業是指診所主動結束營業,與停業處分的被動性質不同。雖然都是暫時或永久停止醫療業務,但兩者在法律程序和應注意事項上有顯著差異。瞭解歇業的相關規定,能幫助醫師診所更妥善地結束營業,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歇業前的準備工作

診所決定歇業前,需要進行一系列的準備工作,以確保歇業過程合法合規,並保障病患和員工的權益:

  • 提前公告:根據《醫療法》規定,診所歇業應提前至少30日公告。公告應張貼在診所明顯處、官方網站或社群媒體上,並視情況在地方報紙刊登。公告內容應包含診所名稱、歇業日期、病歷移轉方式及聯絡資訊。對於長期或特殊病患,建議個別通知,確保他們有足夠時間安排後續就醫計畫。
  • 擬定病歷移轉計畫:診所歇業時,病歷的處理至關重要。根據《醫療法》規定,一般病歷至少應保存七年,未成年人的病歷則需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診所可選擇以下方式處理病歷:
    • 轉交其他醫療機構:與其他醫療機構協商,將病歷委託其保管。
    • 讓病患自行取回複製本:提供病患申請複製病歷的服務。
    • 由衛生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保管:將病歷移交給衛生局。

    務必詳細記錄病歷移轉過程,並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病患,告知他們相關資訊。如果將病歷轉交給其他機構,應簽署協議明確責任。

  • 清算財產與債務:全面評估診所的財務狀況,擬定詳細的財務清算計畫,妥善處理債權債務,以避免日後產生法律糾紛。
  • 安置員工:與員工充分溝通,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資遣或退休事宜,結清薪資、支付資遣費,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若需大量解僱員工,則需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向主管機關提出解僱計畫書,並與員工進行協商。

歇業的法律程序

完成歇業前的準備工作後,需要辦理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包括:

  • 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歇業:準備相關文件,向原發照的衛生主管機關提出歇業申請。所需文件可能包括:
    • 歇業申請書
    • 診所開業執照正本
    • 負責醫師執業執照正本
    • 所屬醫事人員公會證明
    • 離職醫事人員清冊
    • 醫療機構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明(如有,需先至藥政科辦理繳還登記作業)
  • 註銷相關執照:取得歇業覈准後,註銷診所的開業執照。若醫師未來不再從事醫療業務,則應註銷醫師執業執照。
    • 醫師執業執照註銷:準備註銷申請書、醫師執業執照正本、身分證明文件等。
    • 診所開業執照註銷:準備註銷申請書、診所開業執照正本、負責醫師身分證明文件、股東同意書(若為合夥設立)等。
  • 終止健保合約:向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終止合約。一般情況下,經衛生主管機關副知歇業訊息後,健保署會主動辦理終止合約。
  • 辦理稅務申報:向國稅局辦理稅務申報,包括歇業年度的所得稅扣繳。
  • 註銷統一編號:收到衛生主管機關的停業通知後,攜帶通知書及大小章至所屬國稅局辦理統一編號註銷。

歇業後的注意事項

歇業後,仍有一些事項需要注意,以避免產生法律風險:

  • 病歷保存:即使診所歇業,仍有保存病歷的義務。若將病歷委託其他機構保管,應與接管機構簽訂合約,明確雙方責任。
  • 債務清償:繼續履行歇業前已發生的債務,並妥善處理與供應商、房東等之間的合約關係。
  • 稅務申報:完成歇業年度的稅務申報,並注意是否有未繳清的稅款. 您可以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瞭解更多稅務申報的相關資訊.
  • 其他後續處理: 註銷相關執照,若未來不再從事醫療工作。 變更商業登記,若未來不再經營診所。 處理剩餘資產,診所可自行處理,或委託專業機構代為處理醫療器材、辦公設備等。
  • 諮詢專業人士:診所歇業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建議醫師諮詢醫療法律顧問,以確保歇業過程合法合規。
  • 投保相關保險:醫師可考慮投保醫師責任險,以保障自身在歇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

提醒您:在診所歇業的過程中,務必諮詢專業律師或會計師的意見,以確保所有程序符合法規,並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權益。此外,誠信經營,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歇業事宜,才能避免損害病患的權益.

診所停業處分:常見違規行為與《醫師法》的關聯

醫師診所的停業處分,往往與違反《醫師法》及相關醫療法規息息相關。瞭解常見的違規行為,有助於醫師和診所經營者防範於未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以下列舉幾項常見的違規行為,並說明其與《醫師法》的關聯:

常見違規行為與法規關聯

  • 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

    《醫師法》明文規定,醫師不得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規定不得執行的醫療行為。這類行為可能涉及未經覈准的新技術、已公告禁止使用的藥物或器材等。例如,若醫師執行未經覈准的基因治療或使用已禁用之藥品,即可能面臨停業處分。

  • 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

    《醫師法》禁止醫師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的藥物。這通常是因為該藥物存在嚴重副作用、未經充分驗證,或有其他安全疑慮。醫師應隨時關注衛生福利部發布的藥物警訊,避免誤用禁藥。

  • 聘僱或容留違反《醫師法》第 28 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

    《醫師法》第 28 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醫療業務。診所若聘僱密醫或容許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為,將受到嚴厲處罰。例如,高雄一間診所就因遭投訴有密醫執業,經衛生局稽查屬實後,遭勒令停業一年。

  • 違反醫療廣告相關規定

    《醫療法》對於醫療廣告有諸多限制,例如不得有虛偽、誇大、不實的內容,不得假借他人名義宣傳,不得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等。若診所的醫療廣告內容不實或違反相關規定,可能被處以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停業。

    醫療廣告的定義是指「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就算是醫學知識文章,如果內容暗示或影射診所的醫療業務,且目的是為了吸引病患前來就診,也可能被認定為醫療廣告

    常見的醫療廣告違規行為包括:

    • 宣稱保證根治、一次見效等誇大療效
    • 使用病人見證或案例分享,但未經覈準
    • 未經審核擅自刊登醫療廣告
  • 病歷記載不實或不完整

    《醫師法》第 12 條規定,醫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病歷,並詳實記載。病歷記載不實或不完整,不僅影響醫療品質,也可能引發醫療糾紛。醫師應確保病歷內容真實、正確、完整,並符合相關規範。

    病歷至少應載明下列事項:

    • 就診日期
    • 主訴
    • 檢查項目及結果
    • 診斷或病名
    • 治療、處置或用藥等情形
    • 其他應記載事項

    病歷需要增刪,應於增刪處簽名或蓋章及註明年、月、日;刪改部分,應以畫線去除,不得塗燬。

  • 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

    《醫療法》對於醫療機構的設立、管理、收費、廣告等都有詳細規範。診所若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例如未經覈准擅自增設診療室、超收醫療費用、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等,也可能面臨停業處分。

    醫療機構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例如,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等。

值得注意的是,《醫師法》第 29-1 條規定,醫師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將被廢止醫師執業執照;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甚至可能被廢止醫師證書。

此外,根據《醫療法》第 103 條,違反醫療廣告相關規定,除了可能被處以罰鍰外,情節嚴重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

因此,醫師和診所經營者應 thoroughly 瞭解相關法規,並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以確保診所的合法合規經營。如有疑慮,建議諮詢醫療法律顧問,尋求專業協助。

提醒,醫師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不得拒絕診斷書、出生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之交付。

重點

  • 診所停業處分與違反《醫師法》及相關醫療法規息息相關。
  • 常見違規行為包括執行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使用禁用藥物、聘僱密醫、醫療廣告不實、病歷記載不實等。
  • 違反《醫師法》可能面臨罰鍰、停業、廢止執業執照,甚至廢止醫師證書等處分。
  • 醫師和診所經營者應 thoroughly 瞭解相關法規,並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
醫師診所停業處分全解析:條件、程序與應對策略 (g)

醫師診所的停業處分g:說明醫師診所可能面臨的停業處分條件及程序。(g).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停業處分程序全解析:從啟動到申訴與救濟

當醫師診所面臨可能被停業處分時,瞭解整個程序至關重要。本段將詳細解析停業處分的啟動、調查、申訴及救濟等環節,協助醫師與診所經營者掌握自身權益,並在必要時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停業處分啟動:違規事實的發現與通報

停業處分的啟動通常源於以下幾種情況:

  • 民眾檢舉:民眾若對診所的醫療服務、收費或行為有疑慮,可向衛生局提出檢舉。
  • 醫療事故:因醫療事故造成病患損害,情節嚴重者,衛生局可能主動介入調查。
  • 主管機關稽查衛生局會定期或不定期對轄區內的醫療機構進行稽查,若發現違規事項,將啟動調查程序。
  • 媒體報導:若診所的違規事件經媒體報導,引起社會關注,衛生局也可能主動介入調查。
  • 一旦衛生局接獲檢舉或發現違規事實,將會展開初步調查,以確認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啟動正式的行政處分程序。

    衛生局的調查程序:證據蒐集與約談

    若初步調查結果顯示確有違規之虞,衛生局將進入正式的調查程序,包括:

  • 書面通知:衛生局會發出書面通知,告知診所負責人或醫師相關違規事證,並要求限期陳述意見。
  • 約談:衛生局可能安排約談,請診所負責人或醫師到場說明,釐清案情。
  • 證據蒐集:衛生局會蒐集相關證據,包括病歷、醫療收據、藥品來源、廣告文宣等,以確認違規事實。
  • 專家諮詢:針對較為複雜的醫療爭議,衛生局可能諮詢醫事審議委員會的專家意見,以協助判斷是否有醫療疏失。
  • 在調查過程中,診所負責人或醫師有權提出有利於己的證據,並針對衛生局的指控進行辯駁

    停業處分的申訴管道:行政救濟的途徑

    若診所負責人或醫師不服衛生局的停業處分,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包括:

  • 訴願:收到停業處分書後,可在30日內原處分機關(通常是直轄市、縣市政府)提起訴願。訴願期間,停業處分原則上仍會執行,但可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 行政訴訟:若對訴願決定仍不服,可在收到訴願決定書後2個月內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醫師懲戒委員會:如果停業處分是基於醫師法第25條所列的懲戒事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可能會將案件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醫師可向醫師懲戒委員會提出申訴,若不服委員會的決議,還可向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 申請覆審: 醫師懲戒委員會應將移付懲戒事件,通知被付懲戒之醫師,並限其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提出答辯或於指定期日到會陳述;未依限提出答辯或到會陳述者,醫師懲戒委員會得逕行決議。被懲戒人對於醫師懲戒委員會之決議有不服者,得於決議書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 申訴過程中,務必注意時效,並準備充分的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必要時,可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關於醫療糾紛申訴管道,亦可參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的相關資訊.

    尋求法律協助的重要性

    面對停業處分,醫師診所可能需要尋求法律協助,原因如下:

  • 專業評估:律師可協助評估停業處分合法性合理性,並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 證據準備:律師可協助蒐集、整理有利證據,並擬定答辯策略
  • 程序代理:律師可代理診所或醫師進行訴願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節省時間與精力。
  • 風險管理:律師可協助診所建立合規制度,降低未來再次面臨停業處分的風險。
  • 透過法律途徑,醫師診所可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並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診所歇業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建議醫師諮詢醫療法律顧問,以確保歇業過程合法合規。

    停業處分程序全解析
    程序階段 詳細說明
    停業處分啟動
    • 民眾檢舉:對醫療服務、收費或行為有疑慮,可向衛生局檢舉。
    • 醫療事故:造成病患損害且情節嚴重,衛生局可能主動介入調查。
    • 主管機關稽查:衛生局定期或不定期稽查,發現違規事項將啟動調查。
    • 媒體報導:違規事件經媒體報導引起關注,衛生局可能主動介入調查。
    衛生局調查程序
    • 書面通知:告知診所違規事證,要求限期陳述意見。
    • 約談:安排約談,請診所負責人或醫師到場說明,釐清案情。
    • 證據蒐集:蒐集病歷、醫療收據、藥品來源、廣告文宣等,確認違規事實。
    • 專家諮詢:針對複雜的醫療爭議,諮詢醫事審議委員會專家意見。
    停業處分申訴管道
    • 訴願:收到停業處分書後30日內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訴願期間,停業處分原則上仍會執行,但可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 行政訴訟:若對訴願決定仍不服,可在收到訴願決定書後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醫師懲戒委員會:若停業處分基於醫師法第25條懲戒事由,可向醫師懲戒委員會申訴,不服決議可向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 申請覆審: 醫師懲戒委員會應將移付懲戒事件,通知被付懲戒之醫師,並限其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提出答辯或於指定期日到會陳述;未依限提出答辯或到會陳述者,醫師懲戒委員會得逕行決議。被懲戒人對於醫師懲戒委員會之決議有不服者,得於決議書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尋求法律協助
    • 專業評估:評估停業處分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提供法律意見。
    • 證據準備:蒐集、整理有利證據,擬定答辯策略。
    • 程序代理:代理診所進行訴願、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
    • 風險管理:建立合規制度,降低再次面臨停業處分的風險。

    停業期間的挑戰與應對:病患照護、文件管理與復業準備

    診所一旦面臨停業處分,隨之而來的挑戰不僅僅是暫停營業,更包括如何妥善處理病患照護文件管理以及為復業做好準備。這段期間的處理方式,直接關係到診所的聲譽、法律責任以及未來重新開業的可能性。因此,診所經營者必須謹慎應對,確保各項事務處理得當。

    病患照護的妥善安排

    停業期間,病患的權益絕對是首要考量。診所應主動告知所有病患停業的事實與原因,並提供以下協助:

    • 轉診服務:積極協助病患轉診至其他合適的醫療機構,提供轉診單或相關資訊,確保病患的醫療需求能持續獲得滿足。
    • 病歷複製:無償提供病患病歷複製本,方便其於新就診的醫療機構進行後續治療。根據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應依病患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不得無故拒絕。
    • 持續關懷:對於需要長期追蹤或治療的病患,診所應主動聯繫,提供心理支持與必要的醫療建議。

    妥善安排病患的後續照護,不僅能維護病患的權益,也能展現診所的責任感,降低潛在的醫療糾紛風險。

    文件管理的嚴謹性

    診所的醫療文件(如病歷、處方箋、檢查報告等)是重要的法律依據,停業期間更應妥善保管。務必注意以下幾點:

    • 病歷保存:依照醫療法規定,診所對於病歷應至少保存七年;若病患為未成年人,病歷更需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
    • 藥品管理:若診所仍有庫存藥品,應依藥事法相關規定妥善管理,避免藥品過期或遭竊。管制藥品更應嚴格管控,並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
    • 文件備份:將重要的醫療文件進行電子備份,以防遺失或損毀。

    若診所於停業期間無法自行保管醫療文件,可委託其他醫療機構或專業機構代為保管,並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復業準備的周全性

    停業期間,診所經營者應積極為復業做好準備,包括:

    • 釐清停業原因:徹底瞭解導致停業處分的原因,並針對違規事項進行改正,確保未來不再重蹈覆轍。
    • 法規遵循:重新檢視診所的各項作業流程,確保符合最新的醫療法規要求。
    • 員工培訓:加強員工的法規意識與專業技能,提升整體醫療服務品質。
    • 設備維護:定期維護診所的醫療設備,確保其功能正常運作。
    • 申請復業:在停業期滿後,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復業申請,並準備相關文件,例如負責醫師的執業執照、診所的開業執照等。

    復業並非只是重新開業,更重要的是記取教訓、改善缺失,以更完善的姿態重新服務病患。若對於復業程序或所需文件有任何疑問,建議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諮詢,以確保申請順利進行。

    醫師診所的停業處分g:說明醫師診所可能面臨的停業處分條件及程序。(g)結論

    在醫師診所經營的道路上,如同航行於充滿暗礁的海域,隨時可能因為未注意的細節而觸礁。我們深入探討了醫師診所的停業處分g:說明醫師診所可能面臨的停業處分條件及程序。(g),從具體的違規條件、詳細的處分程序,到停業期間的應對和期滿後的復業準備,以及不得不面對的歇業考量,

    停業處分不僅僅是一份行政命令,更是一次提醒,提醒我們在追求醫療卓越的同時,更要時刻謹守法律的底線。瞭解法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強員工培訓,以及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都是預防停業處分的有效途徑。

    萬一真的面臨停業處分,也不必過於恐慌。積極面對、釐清問題、尋求法律協助,並妥善安排病患的後續照護,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並為未來的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如果您在診所經營上遇到任何法律相關問題,或需要更深入的諮詢與協助,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Welcome to contact us

    醫師診所的停業處分:說明醫師診所可能面臨的停業處分條件及程序。(g)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 診所停業處分的原因有哪些?

    A1: 診所可能因違反醫療法規、醫療事故、不當收費、違反藥事法等原因被處以停業處分。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聘僱或容留違反《醫師法》第 28 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違反醫療廣告相關規定、病歷記載不實或不完整,以及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

    Q2: 如果診所被處以停業處分,可以怎麼做?

    A2: 如果診所不服衛生局的停業處分,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包括訴願和行政訴訟。具體而言,可在收到停業處分書後30日內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若對訴願決定仍不服,可在收到訴願決定書後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此外,如果停業處分是基於醫師法第25條所列的懲戒事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可能會將案件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醫師可向醫師懲戒委員會提出申訴。

    Q3: 診所停業期間,應該如何處理病患和文件?

    A3: 診所停業期間,應妥善安排病患的後續照護,例如提供轉診服務或病歷複製本。同時,應嚴謹管理醫療文件,確保病歷至少保存七年,若病患為未成年人,病歷更需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此外,還應妥善管理藥品,並為復業做好準備,例如釐清停業原因、確保法規遵循、加強員工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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