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意見分歧的法律責任解析: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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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執業中,醫師意見分歧在所難免,尤其在病情判斷、治療方案選擇或手術方式等環節。然而,處理不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進而產生法律責任。本文旨在深入解析醫師意見分歧的法律責任,並提供實用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策略,協助醫療專業人員降低法律風險,促進醫病和諧。

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討論:

  • 醫師意見分歧可能衍生的法律責任:涵蓋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責任,以及行政處罰等,並分析相關案例,釐清責任歸屬。
  • 醫療糾紛的預防:強調加強醫病溝通、建立互信關係、完善風險管理制度,以及落實病歷記載與資訊透明化等預防措施的重要性。
  • 醫療糾紛的處理流程:介紹院內申訴、第三方調解(如衛生局、醫師公會)等途徑,解析「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的相關規定。

此外,本文亦將深入探討告知後同意原則的具體實踐、醫療常規的判斷標準,以及團隊合作與溝通的重要性,期能為醫療專業人員提供更全面的指引。

專家建議:建立開放且尊重差異的醫療團隊溝通文化,鼓勵醫師在專業的基礎上,充分表達不同意見,並詳細記錄決策過程,有助於降低潛在的法律風險。若對專業問題認知有差距時,可透過醫事專業諮詢,由中立的第三方專家提供意見,協助釐清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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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醫師意見分歧,以下提供具體的法律責任預防與糾紛處理建議:

  1. 建立開放溝通文化,詳細記錄決策過程,降低潛在法律風險。
  2. 若對專業問題有認知差距,尋求醫事專業諮詢,由第三方專家提供意見。
  3. 醫療機構應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提供病方即時說明與溝通,舒緩醫病緊張關係。
  4. 提升醫病溝通品質,確保患者充分理解並參與決策,以避免資訊不對稱。
  5. 發生醫療糾紛時,優先嘗試院內申訴與溝通,釐清誤會與化解爭議。
  6. 醫療糾紛提起訴訟前,必須優先經過調解程序,可向衛生局調解委員會申請。
  7. 強化醫病互信與資訊透明,確保病人瞭解其權利與風險,減少過度醫療爭議。
  8. 建立不究責文化,鼓勵員工誠實通報問題,並持續進修與學習,提升醫療技能。
  9. 尋求第二或第三意見,或諮詢臨床倫理委員會,有助於解決複雜病情或倫理衝突。
  10. 醫療機構應建立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通報,分析並預防醫療事故風險。

醫師意見分歧的成因及其衍生的法律責任剖析

在醫療糾紛中,醫師的法律責任主要可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醫師的義務並非「保證治癒」,而是以「手段債務」為基礎,意即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民事責任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若醫師的醫療行為有過失,且該過失與病患的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病患可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醫療契約之債務不履行賠償:病患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醫療契約,若醫療機構或醫師未能履行契約內容,導致病患受損,病患可依契約請求賠償。
賠償範圍
財產上損害:如醫療費用、喪葬費、扶養費、增加的生活費用、勞動損失等。
非財產上損害:如精神慰藉金(俗稱精神賠償)。

刑事責任
過失傷害罪:若醫師因過失導致病患受傷,可能觸犯刑法第284條之過失傷害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過失致重傷罪:若病患因醫師過失導致重傷,刑責可能加重。
過失致死罪:若病患因醫師過失死亡,可能觸犯刑法第276條之業務過失致死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責任的認定要件:必須證明醫師的醫療行為、病患受傷或死亡的事實、醫師行為有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以及醫師的醫療行為與傷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行政責任
醫師若違反醫療相關法規,可能面臨主管機關(如衛生主管機關)的行政處分,例如警告、罰款、暫停執業或廢止執照等。

其他考量因素
告知說明義務:醫師在進行侵入性治療或手術前,應充分告知病患病情、治療方針、手術風險、替代方案等,並取得病患的同意。若未盡告知義務,即使醫療技術無疏失,仍可能需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醫療常規與臨床專業裁量權:法院在判斷醫師是否應負責任時,會考量醫師是否遵守醫療常規,以及是否行使了合理的臨床專業裁量權。
因果關係:證明醫師的醫療行為與病患的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是判斷醫療糾紛責任的關鍵,也是最困難的部分之一。
舉證責任:在民事訴訟中,通常由病患方負擔舉證責任,需證明醫師的疏失、損害事實以及兩者間的因果關係。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可能考量「舉證責任倒置」。

處理醫療糾紛的途徑
院內申訴:直接向醫療機構的申訴管道提出。
第三方調解:向衛生局、醫師公會或鄉鎮市公所申請協調。
法律訴訟:透過民事或刑事訴訟程序解決爭議。

此外,若醫療機構因醫療業務造成病患損害,根據《醫療法》第82條第4項,醫療機構也需承擔賠償責任。

預防勝於治療:建構周全的醫療糾紛預防機制

建立周全的醫療糾紛預防機制,核心在於「預防」與「處理」並重,並朝向「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三大目標邁進。以下為具體的建立方向:

一、 健全法制與制度

  1. 完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

    • 該法旨在建立「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及「醫療事故預防提升品質」三大原則。
    • 強調「非訴訟處理機制」,鼓勵透過調解來解決爭議,減少冗長的訴訟。
    • 要求醫療機構應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提供病方即時的說明、溝通與關懷服務,以舒緩醫病緊張關係。
    • 地方主管機關應設立「醫療爭議調解會」,為醫病雙方提供溝通、理解和降低認知差距的管道。
    • 調解結果若獲法院覈定,可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以減少訴訟成本。
    • 將「預防」置於「處理」之前,強調透過通報、分析,來改善組織管理和病人安全文化,預防憾事再發生。
  2. 建立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 醫療機構應建立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通報病人安全事件,並分析、預防及管控醫療事故風險,以提升醫療品質及保障病人安全。
    • 鼓勵醫護人員與患者及其家屬積極參與醫療作業,共同提升病人安全。
    • 推動「不具名、保密、共同學習」的通報機制,鼓勵醫療機構勇於通報、分析事件真相,以達到病人安全及提升醫療品質的目的,而非究責個人。

二、 加強溝通與關懷

  1. 提升醫病溝通品質:

    • 醫護人員應積極傾聽患者訴求,運用同理心,並以清晰易懂的語言解釋病情、治療方案,避免使用過多專業術語,確保患者充分理解並參與決策。
    • 鼓勵與患者家屬保持開放、坦誠的溝通,及時提供病情說明與資訊,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糾紛。
  2. 建立即時關懷機制:

    • 醫療機構應在醫療事故發生後,指派專人或團隊,在一定期間內主動與病方聯繫,進行說明、溝通、提供協助與關懷服務。
    • 此機制旨在緩和醫病緊張關係,促進理性對話,避免爭議升級。

三、 強化內部管理與品質提升

  1. 根本原因分析(RCA):

    • 透過「根本原因分析」還原醫療過程的真相,找出問題根源,並提出改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將「組織除錯」視為改善關鍵,重點在於擬定院方應改善的事項或加強醫事人員訓練。
  2. 提升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

    • 建立健全的醫療品質監測與管理系統,定期檢討及改善醫療流程,確保民眾獲得專業、安全的醫療照護。
    • 關注醫療體系結構性因素,如人力、工時、制度、程序和設備等,從根本上降低醫療糾紛發生的機率。
    • 鼓勵醫事人員進行持續學習與專業成長,提升醫療技能與素養。

四、 運用科技與資源

  1. 利用資訊科技:

    • 運用現代科技設備,促進醫病溝通,例如透過電子病歷、遠距醫療平台等。
    • 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包括風險評估、應對措施和持續改進的機制。
  2. 善用專業諮詢與輔導:

    • 中央主管機關應委託或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辦理醫事專業諮詢及醫療爭議評析,提供中立的第三方專業意見。
    • 鼓勵與專業機構、團體合作,提供醫療機構相關的輔導與支援。

總體而言,建立周全的醫療糾紛預防機制,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需要政府、醫療機構、醫事人員、以及民眾共同努力。透過健全法制、加強溝通、提升品質、善用資源,纔能有效減少醫療糾紛,營造更安全、和諧的醫病環境。

釐清責任歸屬:醫療糾紛處理的關鍵途徑與流程

醫療糾紛的處理途徑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1. 院內申訴與溝通

這是最直接也最先應嘗試的途徑。當發生醫療爭議時,可以先向醫療機構內的申訴管道反映,例如醫院的醫療糾紛處理小組或申訴窗口。透過與院方的溝通,有時能釐清誤會、化解爭議,或得到院方的說明與補救措施。

2. 醫療爭議調解與調處

在台灣,調解是處理醫療糾紛的重要機制,且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中,明確規定民事或刑事的醫療爭議,在提起訴訟前都必須優先經過調解程序。

  • 衛生局調解委員會: 各縣市衛生局設有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具醫學及法律背景的委員協助雙方溝通,旨在釐清問題、縮小歧見、尋找解決方案。調解成功率約三到四成,且通常能在兩個月內完成,效率較訴訟高。
  • 法院調解: 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醫療糾紛案件在提起民事訴訟前,應先經過法院調解。若調解成立並經法院覈定,與確定判決具有同等效力。若調解不成立,則可進入訴訟程序。
  • 醫事審議委員會: 該委員會提供醫事專業諮詢及醫療爭議評析,協助調解過程,有助於縮小醫病雙方的認知差距。

3. 訴訟途徑

若調解無法達成共識,則可考慮透過訴訟來解決。醫療糾紛的訴訟主要有兩種:

  • 民事訴訟: 針對損害賠償,可依據醫療契約或侵權行為向醫師或醫院請求賠償,包括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
  • 刑事訴訟: 傳統上,部分民眾會以刑事訴訟(如過失傷害、過失致死)來處理醫療糾紛,期待透過檢察官蒐證,減輕舉證困難,並附帶民事求償。然而,醫師因疏失被判刑的情況相對較少。

4. 醫療鑑定

無論是調解或訴訟,醫療鑑定是釐清醫療行為是否有疏失的關鍵。

  • 鑑定機構: 可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審會)、各地衛生局,或法院囑託的鑑定機構申請。部分私人機構也提供醫療疏失鑑定服務。
  • 鑑定費用: 鑑定費用並非固定,依案件複雜度、鑑定機構而異,可能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費用負擔方式依情況而定,例如自行委託者自行負擔,法院囑託者可能由敗訴方負擔,調解則由雙方協商。
  • 鑑定流程: 通常包含申請、機構審查、專家評估、會議、報告撰寫及結果通知等步驟。

5. 民間團體協助

除了上述官方管道,也可尋求民間團體(如醫改會)的協助,他們能提供相關諮詢、法律或心理支持。

關鍵注意事項:

  • 蒐證的重要性: 無論採何種途徑,蒐集完整的醫療資料(病歷、檢查報告、收據等)至關重要,這將是後續溝通、協商或訴訟的關鍵證據。
  • 調解先行: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強調「調解先行」,未來多數醫療爭議都需先經過調解程序。
  • 律師諮詢: 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能提供客觀的法律意見,協助評估案件風險,制定最佳應對策略。
  • 時效性: 民事求償有時效限制,需留意避免超過追訴期。

建議民眾在面對醫療糾紛時,保持冷靜理性,詳細記錄事件經過,並積極尋求專業協助,以選擇最適合的處理途徑。

醫療糾紛處理途徑與流程:責任歸屬之釐清
途徑 說明 重點
院內申訴與溝通 向醫療機構內部的申訴管道反映,例如醫院的醫療糾紛處理小組或申訴窗口。 最直接且應優先嘗試的途徑,有助於釐清誤會、化解爭議或獲得院方說明與補救措施。
醫療爭議調解與調處 透過衛生局調解委員會、法院調解或醫事審議委員會等機制,由第三方協助醫病雙方溝通,以尋求解決方案。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民事或刑事醫療爭議在提起訴訟前,須優先經過調解程序 。 調解先行是重點,調解不成方可進入訴訟。調解可由各縣市衛生局的調解委員會、法院進行,醫事審議委員會則提供專業諮詢 。
訴訟途徑 若調解不成,可考慮透過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解決。民事訴訟針對損害賠償,刑事訴訟則可能涉及過失傷害或致死 。 蒐證至關重要,訴訟可能面臨舉證困難,醫師被判刑的機率相對較低。
醫療鑑定 透過醫事審議委員會、各地衛生局或法院囑託的鑑定機構,釐清醫療行為是否有疏失 。 鑑定費用依案件複雜度而異,負擔方式也依情況而定。鑑定流程包含申請、審查、評估、會議、報告等步驟。
民間團體協助 尋求醫改會等民間團體的協助。 提供諮詢、法律或心理支持。
醫師意見分歧的法律責任解析: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全攻略

醫師意見分歧的法律責任: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知情同意、醫療常規與團隊合作:化解醫師意見分歧的實務要點

在醫療領域中,醫師意見分歧是一個常見的挑戰,可能源於對病情判斷、治療方案選擇、醫療資源分配,甚至是醫學倫理的考量。化解這些分歧的實務要點,關鍵在於建立有效的溝通、尊重專業、尋求共識,並以病人福祉為最終考量。

1. 建立開放的溝通管道與尊重彼此專業

  • 同理心與互相尊重: 溝通應以同理心為出發點,理解對方立場,並尊重其專業判斷。
  • 理性對話,避免情緒衝突: 保持冷靜,以理性方式討論,避免情緒化的言語或行為,以免加劇分歧。
  • 坦誠溝通: 醫師應與病人及家屬坦誠溝通病情、治療選項、潛在風險與預期結果,建立互信基礎。
  • 避免在病人面前爭論: 醫師之間有關照護目標或資源分配的爭議,應在團隊內部或機構內解決,避免讓病患直接面對。

2. 尋求共識與多方協調

  • 團隊合作: 醫療照護應由團隊成員共同釐清並解決意見分歧,而非由單一醫師決定。
  • 尋求第二意見或第三意見: 在面對複雜病情時,諮詢其他醫師的意見是常見且可接受的做法,有助於做出更全面的判斷。
  • 臨床倫理委員會或顧問: 若有臨床倫理委員會或倫理顧問,他們的建議有助於解決倫理層面的衝突。
  • 院內申訴與調解: 醫療機構內應設有申訴管道,並可嘗試院內調解,在爭議初期即尋求解決。

3. 善用外部資源與專業協助

  • 衛生局調解: 若院內溝通無效,可向醫療院所所在地的衛生局申請調解,藉由第三方介入釐清爭議。
  • 醫師公會協助: 醫師公會可扮演第三方溝通平台,提供諮詢及協助,尤其在「醫療爭議溝通關懷服務」計畫中,旨在於爭議形成前化解衝突。
  • 法律諮詢與訴訟: 在必要時,可尋求法律諮詢,但訴訟應為最後手段,需審慎考慮其成本與效益。

4. 強化醫病互信與資訊透明

  • 提升溝通技巧: 醫師應不斷提升溝通能力,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釋病情與治療方案,耐心對待患者。
  • 透明化醫療資訊: 確保病人瞭解其權利、機會、責任和風險,並提供程序保障病患的自主權和決定權。
  • 病歷完整性: 病人有權利取得完整病歷,這有助於病人瞭解自身狀況,並在需要時尋求第二意見。
  • 避免「過度醫療」爭議: 減少因溝通不足、資訊不對稱而產生的「過度醫療」爭議,關鍵在於提升醫病互信。

5. 建立「不究責」文化與持續學習

  • 建立「不究責」文化: 醫院應建立鼓勵員工在問題發生時,能誠實通報並尋求協助的文化,重點應放在問題的改善而非追究責任。
  • 持續進修與學習: 醫師應持續充實醫學新知,加強醫療技術,跟隨醫學進步,並關注執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醫師意見分歧的法律責任: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結論

綜上所述,醫師意見分歧在醫療實務中難以避免,但其所衍生的法律責任卻是醫療從業人員不可忽視的風險。透過本文的深入解析,我們瞭解到醫療糾紛預防處理不僅僅是法律層面的議題,更涉及醫病關係、醫療品質與倫理等多個層面。有效的溝通、完善的風險管理、以及對相關法律規範的深入理解,都是降低醫師意見分歧可能造成的法律責任的關鍵。

在面對醫療糾紛時,醫療機構與醫事人員應秉持著以病人為中心的精神,積極溝通、誠懇協商,並善用各種處理途徑,包括院內申訴、第三方調解,甚至法律途徑。同時,持續提升醫療品質、強化風險意識,並建立良好的醫病互信關係,才能從根本上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對於如何理解醫師意見分歧的法律責任: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相信各位讀者都有更深入的認識。

最終,期盼本文能為醫療專業人員提供實質的幫助,協助大家在複雜的醫療環境中,做出更明智的決策,共同營造一個更安全、更和諧的醫療環境。 瞭解更多關於醫師意見分歧的法律責任: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的實用技巧與指導,有助於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在面對相關問題時能更加從容應對。

醫師意見分歧的法律責任: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 常見問題快速FAQ

醫師意見分歧可能導致哪些法律責任?

可能導致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責任及行政處罰,責任歸屬需依個案事實認定。

如何預防醫療糾紛?

加強醫病溝通、建立互信關係、完善風險管理制度、落實病歷記載與資訊透明化能有效預防。

發生醫療糾紛時有哪些處理途徑?

可透過院內申訴、第三方調解(如衛生局、醫師公會)或法律訴訟等途徑解決爭議。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旨在建立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及醫療事故預防提升品質三大原則,鼓勵透過調解解決爭議。

告知後同意原則在醫療實務中如何具體實踐?

醫師應充分告知病患病情、治療方針、手術風險、替代方案等,並取得病患的同意後方可進行。

如何判斷醫療常規?

法院在判斷醫師是否應負責時,會考量醫師是否遵守醫療常規,以及是否行使了合理的臨牀專業裁量權。

醫療團隊合作的重要性是什麼?

團隊合作能促進醫師間的溝通協調,減少因意見分歧而產生的醫療風險,提升醫療品質。

在處理醫療糾紛時,蒐證的重要性是什麼?

蒐集完整的醫療資料(如病歷、檢查報告、收據等)至關重要,是後續溝通、協商或訴訟的關鍵證據。

如果不幸發生醫療糾紛,第一步應該怎麼做?

首先應保持冷靜理性,詳細記錄事件經過,並嘗試與院方溝通,釐清疑慮。

醫療鑑定在醫療糾紛處理中扮演什麼角色?

醫療鑑定是釐清醫療行為是否有疏失的關鍵,有助於判斷責任歸屬和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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