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符合法規、保護隱私,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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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歇業是醫療機構經營中常見的狀況,然而,隨之而來的病歷處置問題,往往容易引發爭議。許多診所經營者可能不清楚,診所歇業後病歷應如何處置才能符合法規,以及如何保護病患的隱私,從而導致潛在的法律風險。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爭議:符合法規保護隱私,實為診所歇業過程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

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理,不僅關乎醫療機構的責任,更涉及病患的權益。依照《醫療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醫療機構對於病歷的保存、轉移、銷毀等都有明確的規範。若處理不當,輕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重則可能涉及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例如,未經病患同意擅自銷毀病歷,或因管理疏失導致病歷外洩,都可能引發嚴重的法律後果。

根據我的經驗,診所歇業前應仔細清查所有病歷,區分紙本病歷、電子病歷及其他形式的病歷資料,並依規定進行分類、整理。針對電子病歷,應確保系統安全、資料備份完整,並設定嚴格的權限管理,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此外,診所應主動告知病患歇業事宜,並提供病歷轉移或複製的管道,充分保障病患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謹記,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置並非單純的行政程序,而是醫療機構對病患的一份責任。唯有符合法規、保護隱私,才能避免爭議,確保診所歇業過程的順利進行。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歇業前病歷全面盤點與儲存規劃: 在診所歇業前,務必徹底清查所有病歷(包含紙本與電子病歷),並預先規劃好後續的儲存或數位化方案。數位化不僅能節省空間,也建議公告病歷移轉或保管資訊,確保病患知悉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2. 嚴格遵守醫療法與個資法,保障病患隱私: 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理,必須符合《醫療法》的保存、移轉、交付義務,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敏感性個人資料(病歷)的保護。若有電子病歷,更需遵守《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確保資料安全與可追溯性,避免洩漏病患個資,觸犯法律。
3. 擬定完善病歷處置計畫,諮詢專業法律意見: 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置涉及多重法規,建議諮詢醫療法律專業人士,擬定一份詳細的病歷處置計畫,明確各項流程與責任。若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任何疑慮,立即尋求專業協助,確保所有環節都符合法律規範,將法律風險降至最低。

希望以上建議對您有所幫助!

診所歇業病歷處置:避免爭議,隱私保護先行

診所歇業是醫療機構經營的重大轉變,不僅涉及業務的終止,更重要的是如何妥善處理病患的病歷資料。病歷不僅記錄了病患的醫療歷程,更包含了重要的個人隱私資訊。因此,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置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並採取適當的隱私保護措施,才能避免醫療糾紛和法律風險。以下將詳細說明診所歇業時,如何合法合規地處理病歷,確保病患權益。

病歷管理的核心法規

在台灣,有關病歷保存與處置最核心的法源是《醫療法》及其相關子法。其中,醫療法第70條明文規定了醫療機構在歇業時對於病歷的保存義務、移轉義務以及在特定情況下的交付義務。簡單來說,《醫療法》確立了診所對病歷的保存義務、移轉義務以及在特定情況下的交付義務。診所歇業時,必須依照《醫療法》的規定,妥善保存或移轉病歷,以保障病患的就醫權益。

  • 《醫療法》第70條: 醫療機構因故未能繼續開業,其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無承接者時,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六個月以上,始得銷毀。
  • 《醫療法》第71條:醫療機構應依其診治之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其所需費用,由病人負擔。

此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醫療機構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病患的個人資料,也有明確的規範。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 原則上不得蒐集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除非有法律明文規定或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等特定情形。

診所經營者必須充分了解相關法規,才能在歇業時合法合規地處理病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歇業時的病歷處置流程

診所歇業時,病歷的處置並非診所經營者單方面可以決定的,而是受到多重法規的嚴格規範。 這些法規旨在保護病患的權益,確保其醫療資訊的隱私和可及性。 因此,診所經營者必須充分了解相關法規,才能在歇業時合法合規地處理病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診所歇業時,病歷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 有承接者:診所歇業後,若有其他醫療機構承接,病歷應移交給承接者保存。接手者應繼續依規定保存病歷,病人仍然可依法前往申請以前的病歷。
  • 無承接者:若診所歇業後無人承接,應以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病患,告知其可領回病歷。病人沒領回的其餘病歷,原診所的負責人則應繼續保存六個月以上才能銷燬。
  • 委託衛生主管機關保管:如果診所確實有正當理由無法保存病歷,則可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由衛生局負責保存。

病歷保存期限與銷毀

診所歇業後,病歷應該保存多久? 根據《醫療法》第70條規定,診所的病歷至少應保存七年。 如果是未成年者的病歷,則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的病歷,則需要永久保存。 診所歇業後,即使沒有承接者,也必須繼續保存病歷至少六個月以上,才能銷毀。對於逾保存期限得銷燬之病歷,其銷燬方式應確保病歷內容無洩漏之虞。

電子病歷的特殊考量

隨著醫療資訊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診所開始採用電子病歷系統。 對於電子病歷的管理,應提供系統安全、資料備份、權限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建議,確保電子病歷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在診所歇業時,電子病歷的處置需要更加謹慎,除了符合上述法規要求外,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資料備份:在歇業前,務必將所有電子病歷資料進行完整備份,以防資料遺失。
  • 系統轉移:若有承接者,應將電子病歷系統及資料安全地轉移給承接者。
  • 資料銷毀:若無承接者,且病歷保存期限已過,應將電子病歷資料以安全的方式銷毀,確保資料無法恢復。
  • 安全措施:對於電子病歷,應採取適當的資料加密與保護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

為因應電子病歷的普及,衛生福利部也修正了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加強資通安全,保障病人個資,強化電子病歷之製作及簽章管理,確保資訊真實性。

如何保護病患隱私

保護病患隱私是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的重中之重。 診所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病患的個人資料不被洩漏。

爭議案例與預防

過去曾有診所因歇業後病歷處置不當而引發爭議的案例。 例如,有診所將病歷隨意丟棄,導致病患個人資料外洩;也有診所未經病患同意,將病歷轉移給其他醫療機構,引發病患不滿。這些案例都提醒我們,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置必須謹慎小心,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才能避免爭議的發生。因此,診所應定期審視病歷管理流程,加強員工教育訓練,纔能有效降低法律風險,保障醫病雙方的權益。

診所歇業爭議解方:法規與隱私兼顧

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置,時常引發許多爭議,原因在於診所經營者、醫療從業人員,以及病患對於相關法規的認知不一,或是對於隱私保護的界線有所誤解。要解決這些爭議,必須從法規隱私兩個面向同時著手,確保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權益都受到保障。以下列出幾項重要的解決方案:

釐清法規認知,確保合法合規

  • 《醫療法》
    • 病歷保存義務:根據《醫療法》第70條,醫療機構的病歷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七年。未成年者的病歷,則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的病歷,應永久保存。(《醫療法》條文連結)
    • 歇業後的病歷處置:診所歇業後,若有承接者,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若無承接者,應讓病患或其代理人要求交付病歷,剩餘病歷則應繼續保存六個月以上才能銷毀。
    • 病歷銷毀規定:診所對於逾保存期限的病歷進行銷毀時,必須確保病歷內容無法辨識,避免洩漏病患隱私。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個人資料的定義: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病歷屬於特種個人資料,受到更嚴格的保護。(《個人資料保護法》條文連結)
    • 個資蒐集、處理、利用原則: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個資安全維護義務:醫療機構應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 《聯合診所管理辦法》(若適用):
    • 若為聯合診所,個別診所停、歇業時,其病歷應由其他診所繼續保存。
    • 聯合診所停業時,對其病歷仍應依規定負共同保存責任。

強化隱私保護,避免資訊洩漏

  • 病歷數位化安全
    • 若診所採用電子病歷,應確保系統具有完善的安全防護機制,例如:資料加密、存取控制、入侵偵測等,以防止駭客入侵或內部人員不當存取。
    • 定期備份電子病歷資料,並將備份資料儲存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資料遺失或損毀。
    • 建立嚴格的權限管理制度,限制不同人員對電子病歷的存取權限,確保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查看病患的個人資料。
  • 病歷轉移與告知
    • 診所歇業前,應提前公告,告知病患歇業日期、病歷處理方式等重要資訊。對於長期或特殊病患,更建議個別通知,確保其知情權益。
    • 根據《醫療法》規定,診所若要將病歷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必須事先徵得病患的同意。
    • 移轉病歷時,應詳細記錄移轉過程,包括移轉日期、移轉對象、移轉方式等,並保留相關文件,以備查驗。
  • 病歷銷毀程序
    • 對於逾保存期限的病歷,應採用適當的銷毀方式,例如:焚毀、粉碎、或以專業的資料清除軟體徹底刪除電子病歷資料,確保病歷內容無法辨識。
    • 銷毀病歷時,應有相關人員在場監督,並製作銷毀紀錄,詳細記錄銷毀日期、銷毀方式、銷毀數量等,並保留相關文件,以備查驗。

聯合診所歇業時的病歷處置

若為聯合診所,診所歇業時還需注意《聯合診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該辦法,個別診所停、歇業時,其病歷應由聯合診所內的其他診所繼續保存;若整個聯合診所停業,則所有診所仍應依規定負共同保存責任。 應確保歇業診所的病歷移交給其他診所,並通知病患後續病歷查詢及使用方式,以保障病患的就醫權益。

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符合法規、保護隱私,避免爭議!

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爭議:符合法規保護隱私.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爭議:法規與隱私權益解析

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置,往往是法規遵循病患隱私權益間的拉鋸戰。許多爭議點都源於對相關法規的誤解,或對病患權益的認知不足。本段將深入解析這些常見的爭議點,並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與實務建議。

常見爭議點一:病歷保存期限的認知落差

依照《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對於病歷的保存年限有明確要求。一般而言,病歷至少應保存七年未成年者的病歷,則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然而,診所經營者與病患對於保存期限的認知常常存在落差,導致歇業後病歷保存的問題浮上檯面。

  • 診所經營者:可能誤以為歇業後即可銷毀病歷,或認為只需保存至租約到期。
  • 病患:可能不清楚病歷的保存期限,或擔心診所歇業後無法調閱病歷。

提醒:診所歇業前,務必確認病歷保存期限,並與病患充分溝通,說明歇業後的病歷保存方式與調閱管道。如果電子病歷系統停止運作,也要確保病歷資料可以安全且完整地轉移到其他系統或以其他方式保存。

常見爭議點二:病歷轉移與調閱的程序不明

診所歇業後,病歷的轉移與調閱程序如果不明確,容易引發病患的不安與不信任。病患有權利瞭解自己的病歷去向,並能隨時調閱或複製。因此,診所應建立完善的病歷轉移與調閱機制。

  • 轉移:診所可將病歷轉移至其他醫療機構、衛生主管機關,或委託專業的病歷管理公司。轉移前應取得病患的同意,並告知轉移後的病歷保管單位。
  • 調閱:診所應公告病歷調閱方式,例如:提供聯絡窗口、線上申請平台等。確保病患能以便捷的方式調閱自己的病歷。

提醒:病歷轉移與調閱程序應公開透明,並充分尊重病患的知情權與自主權。可參考衛生福利部提供的相關指引與範例,制定符合自身診所情況的作業流程。也可以考慮採用區塊鏈技術來保障病歷資料的安全性與可追溯性,增加病患的信任感。

常見爭議點三:病歷銷毀的合法性與隱私保護

當病歷保存期限屆滿,診所可依法銷毀病歷。然而,銷毀過程必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確保病患的隱私權益受到保護。不當的病歷銷毀方式,可能導致個資外洩,引發法律責任。

  • 合法性:確認病歷已逾保存期限,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的同意。
  • 隱私保護:採取適當的銷毀方式,例如:粉碎、焚燒、消磁等,確保病歷內容無法復原。

提醒:病歷銷毀應留下紀錄,包括銷毀日期、銷毀方式、銷毀人員等。並定期檢視銷毀流程,確保符合法規要求。此外,也可考慮將病歷數位化後再進行銷毀,以節省空間並方便管理。但數位化過程仍需注意資訊安全,避免資料外洩的風險。

常見爭議點四:電子病歷的特殊考量

隨著醫療資訊化的普及,越來越多診所採用電子病歷系統。電子病歷的管理與處置,相較於傳統紙本病歷,有其特殊性與挑戰。

  • 資料備份:診所應定期備份電子病歷資料,以防止資料遺失或損毀。
  • 權限管理:診所應建立嚴格的權限管理機制,限制對電子病歷的存取。
  • 系統安全:診所應加強電子病歷系統的安全防護,防止駭客入侵或病毒感染。

提醒:診所歇業後,應確保電子病歷資料的安全轉移或妥善保存。若委託第三方廠商管理電子病歷,應簽訂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也可以考慮將電子病歷資料上傳至雲端,以確保資料的安全性與可存取性。雲端服務商的選擇也需要特別留意其資訊安全防護措施。

最重要提醒:診所歇業前,應主動與病患溝通,告知病歷處置方式,並提供必要的協助。透過充分的溝通與透明的作業流程,可以有效降低爭議發生的機率,保障病患的權益。

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爭議:法規與隱私權益解析
爭議點 診所經營者可能認知 病患可能認知 法規依據與提醒
病歷保存期限的認知落差 可能誤以為歇業後即可銷毀病歷,或認為只需保存至租約到期。 可能不清楚病歷的保存期限,或擔心診所歇業後無法調閱病歷。 《醫療法》規定,病歷至少應保存七年;未成年者的病歷,則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診所歇業前,務必確認病歷保存期限,並與病患充分溝通,說明歇業後的病歷保存方式與調閱管道。如果電子病歷系統停止運作,也要確保病歷資料可以安全且完整地轉移到其他系統或以其他方式保存。
病歷轉移與調閱的程序不明 轉移程序不清楚,調閱方式不明確,容易引發病患不安與不信任。 診所應建立完善的病歷轉移與調閱機制。轉移前應取得病患的同意,並告知轉移後的病歷保管單位。診所應公告病歷調閱方式,例如:提供聯絡窗口、線上申請平台等。病歷轉移與調閱程序應公開透明,並充分尊重病患的知情權與自主權。
病歷銷毀的合法性與隱私保護 不當的病歷銷毀方式,可能導致個資外洩,引發法律責任。 確認病歷已逾保存期限,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的同意。採取適當的銷毀方式,例如:粉碎、焚燒、消磁等,確保病歷內容無法復原。病歷銷毀應留下紀錄,包括銷毀日期、銷毀方式、銷毀人員等。
電子病歷的特殊考量 電子病歷的管理與處置,相較於傳統紙本病歷,有其特殊性與挑戰。 診所應定期備份電子病歷資料,建立嚴格的權限管理機制,加強電子病歷系統的安全防護。診所歇業後,應確保電子病歷資料的安全轉移或妥善保存。若委託第三方廠商管理電子病歷,應簽訂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最重要提醒:診所歇業前,應主動與病患溝通,告知病歷處置方式,並提供必要的協助。透過充分的溝通與透明的作業流程,可以有效降低爭議發生的機率,保障病患的權益。

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爭議:如何符合法規,保護隱私?

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置,不僅僅是簡單的收尾工作,更是一項高度法律敏感的環節。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醫療糾紛、個資洩漏等爭議。那麼,診所經營者究竟該如何做,才能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妥善保護病患隱私,避免爭議發生呢?以下將針對此議題進行深入探討,提供具體的實務建議:

一、 遵循《醫療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核心要求

在台灣,關於病歷保存與處置,最核心的法源依據是《醫療法》,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醫療法》第70條明文規定了醫療機構對於病歷的保管義務。 醫療機構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病歷,且至少保存七年。若是未成年者的病歷,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的病歷,則應永久保存。此外,醫療機構若因故未能繼續開業,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無承接者時,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對於病人未領回的病歷,原診所的負責人則應繼續保存六個月以上才能銷毀。簡單來說,《醫療法》確立了診所對病歷的保存義務、移轉義務以及在特定情況下的交付義務。

另一方面,《個人資料保護法》也是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理不可忽視的法規。病歷屬於個資法定義下的敏感性個人資料,受到更嚴格的保護。未經當事人同意,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因此,診所經營者在處理病歷時,務必遵守以下原則:

  • 最小化原則: 僅蒐集、處理與利用為提供醫療服務所必要的病歷資料。
  • 告知原則: 充分告知病患關於病歷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的目的、方式及範圍。
  • 同意原則: 取得病患對於病歷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的明確同意。
  • 安全原則: 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防止病歷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損毀。

二、 擬定完善的病歷處置計畫

診所歇業前,務必擬定一份完善的病歷處置計畫,並諮詢醫療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這份計畫應包含以下內容:

  • 病歷清查與分類: 仔細清查所有病歷(包含紙本與電子病歷),並按照病患姓名、就診日期等方式進行分類整理。
  • 病歷保存方式: 決定病歷的保存方式,例如:
    • 委託其他醫療機構代為保管:與承接診所簽訂合約,明確雙方在病歷管理上的權責。
    • 將病歷數位化後儲存:選擇符合資訊安全規範的儲存方式,並定期備份資料。
    • 通知病患領回病歷:公告病歷領取方式與期限,並提供便利的領取管道。
  • 病歷銷毀程序: 針對超過保存期限的病歷,應依法進行銷毀,確保病歷內容無法被還原。
  • 緊急應變措施: 制定緊急應變計畫,以應對可能發生的病歷遺失、損毀或洩漏等事件。

三、 重視電子病歷的管理與安全

如果診所採用電子病歷系統,在歇業時更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 資料備份與轉移: 務必將電子病歷資料完整備份,並安全轉移至其他醫療機構或儲存媒體。
  • 系統安全維護: 確保電子病歷系統的安全性,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或竄改。
  • 權限管理: 妥善管理電子病歷系統的權限,避免離職員工或其他不相關人員繼續存取病歷資料。
  • 銷毀紀錄: 針對已超過保存期限的電子病歷,應確實銷毀,並詳細記錄銷毀時間、人員、方法等資訊。

此外,針對聯合診所歇業時的病歷處理,可參考聯合診所管理辦法第五條,其中明訂「個別診所停、歇業時,其病歷應由其他診所繼續保存」,因此聯合診所的經營者更應提早協商,確保病歷的保存與管理符合法規要求。

四、 強化病患權益保障

診所歇業後,病患對於自身病歷的權益並不會因此消失。診所經營者應主動告知病患以下事項:

  • 病歷查詢與複製權: 病患有權隨時查詢、閱覽、複製自身的病歷資料。
  • 病歷移轉權: 病患有權要求將病歷資料移轉至其他醫療機構。
  • 知情同意權: 診所對於病歷資料的利用,應事先徵得病患的知情同意。

同時,診所應提供便捷的管道,讓病患可以順利行使上述權利。例如,提供病歷複製申請表、設置病歷諮詢專線、公告病歷移轉資訊等。若診所停業後無人承接經營時,病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病人沒領回的其餘病歷,原診所的負責人則應繼續保存六個月才能銷燬。但如果診所確實有正當理由無法保存,則由當地衛生局負責保存。所以遇到診所停業且無人接手時,民眾可先洽詢地方衛生局尋求協助;但如果離診所停業已經超過半年以上時,病歷可能已遭銷毀而無法取得。

五、 尋求專業協助,降低法律風險

病歷處置涉及複雜的法律與醫療專業知識,建議診所經營者在歇業前,諮詢醫療法律顧問、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意見,確保所有程序符合法規要求。此外,也可以參加相關的研討會或課程,瞭解最新的法規動態與實務操作。
若不慎發生病歷處置不當的爭議,應立即尋求法律協助,釐清責任歸屬,並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積極與病患溝通協調,尋求和解的可能性,避免爭議擴大。

總而言之,診所歇業後的病歷處置是一項不容輕忽的重要任務。唯有充分了解相關法規、擬定完善的計畫、重視病患權益保障,並尋求專業協助,才能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妥善保護病患隱私,避免爭議發生。

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爭議:符合法規保護隱私結論

總而言之,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絕非易事,它牽涉到複雜的法律規定和對病患隱私的尊重。透過本文的深入解析,相信各位對於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爭議:符合法規保護隱私的重要性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唯有秉持著嚴謹的態度,遵循《醫療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保護病患的個人資料,才能真正避免爭議的發生,確保診所歇業過程的順利進行。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爭議:符合法規保護隱私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診所歇業後,我的病歷會如何處理?我可以要求領回嗎?

A: 診所歇業後,病歷的處理方式主要取決於是否有其他醫療機構承接。若有承接者,您的病歷將移交給承接者繼續保存,您可以向該機構申請調閱。若無承接者,診所會以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您可以領回病歷。若您未領回,診所負責人仍需繼續保存至少六個月才能銷毀。根據《醫療法》第70條,您有權要求診所交付病歷。若診所停業後無人承接,您可洽詢地方衛生局尋求協助,但若診所停業已超過半年,病歷可能已遭銷毀。

Q2:診所歇業後,我的病歷資料會不會被洩漏?診所要如何保護我的隱私?

A: 保護病患隱私是診所歇業後病歷處置的重中之重。診所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不被洩漏。包括:資料加密、存取控制、風險評估等措施。若診所採用電子病歷,更應注意系統安全、資料備份與權限管理,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診所對於病歷資料的利用,應事先徵得您的知情同意。

Q3:診所歇業後,病歷的保存期限是多久?如果超過期限,診所可以隨意銷毀我的病歷嗎?

A: 根據《醫療法》規定,診所的病歷至少應保存七年。若是未成年者的病歷,則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的病歷,則需要永久保存。對於逾保存期限的病歷,診所可以依法銷毀,但銷毀過程必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確保病歷內容無法辨識,避免洩漏您的隱私。銷毀方式應確保病歷內容無洩漏之虞,並留下紀錄(銷毀日期、銷毀方式、銷毀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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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justiceworld13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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