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當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導致病人發生嚴重併發症時,不僅對病患的身心造成巨大影響,更涉及複雜的法律責任與求償權益問題。透過一個具體案例,我們將深入探討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致病人嚴重併發症的相關法律責任。本篇文章將以王女士的案例為例,說明因診所未充分告知關節鏡手術風險,導致其術後出現嚴重感染,探討診所應負擔的民事賠償乃至刑事責任,以及病患可依《醫療法》、《民法》等相關法律條文主張的求償權利。此外,我們還將參考最高法院及高等法院的相關判例,分析醫師在手術前的告知義務範圍,確保病患充分知悉手術風險,從而做出明智的決定。
身為醫療法律領域的專家,我建議病患在接受任何手術前,務必主動向醫師詢問所有可能的風險與併發症,並要求診所提供詳細的手術同意書及相關說明文件。同時,仔細審閱同意書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提出。若不幸發生因未被告知手術風險而導致的併發症,應儘速尋求法律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歡迎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
當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導致病人發生嚴重併發症時,不僅對病患的身心造成巨大影響,更涉及複雜的法律責任與求償權益問題。透過一個具體案例,我們將深入探討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致病人嚴重併發症的相關法律責任。本篇文章將以王女士的案例為例,說明因診所未充分告知關節鏡手術風險,導致其術後出現嚴重感染,探討診所應負擔的民事賠償乃至刑事責任,以及病患可依《醫療法》、《民法》等相關法律條文主張的求償權利。此外,我們還將參考最高法院及高等法院的相關判例,分析醫師在手術前的告知義務範圍,確保病患充分知悉手術風險,從而做出明智的決定。
身為醫療法律領域的專家,我強烈建議病患在接受任何手術前,務必主動向醫師詢問所有可能的風險與併發症,並要求診所提供詳細的手術同意書及相關說明文件。仔細審閱同意書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提出。更重要的是,病患應瞭解醫療機構的告知義務不僅限於手術本身,還包括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的不良反應。若不幸發生因未被告知手術風險而導致的併發症,應儘速尋求法律協助,並可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醫療鑑定,確認醫師是否存在醫療過失,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也建議醫療機構建立完善的通報及追蹤機制,確保檢查報告結果異常時能及時通知病人回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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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術前主動詢問風險: 接受任何手術前,務必主動向醫師詢問所有可能的手術風險與併發症,並要求診所提供詳細的手術同意書及相關說明文件。仔細審閱同意書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提出,確保充分了解手術的潛在風險。
- 了解醫療機構的告知義務: 醫療機構的告知義務不僅限於手術本身,還包括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的不良反應。確認醫師已充分說明,以做出知情的決定。
- 及時尋求法律協助與醫療鑑定: 若不幸發生因未被告知手術風險而導致的併發症,應儘速尋求法律協助,並可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醫療鑑定,確認醫師是否存在醫療過失,以維護自身權益。
內容目錄
Toggle診所未告知風險:併發症與求償之路
在醫療行為中,醫師的告知義務是維護病人自主權與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的重要基石。然而,實務上常有診所或醫師未充分告知手術風險,導致病人術後產生嚴重併發症的案例。當不幸事件發生時,病人往往面臨身心煎熬,同時對於自身的求償權益感到茫然。因此,本文將深入探討診所未告知風險可能造成的併發症,以及病人應如何透過法律途徑尋求補償,以維護自身權益。
醫師告知義務的重要性
根據《醫療法》第63條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這項規定不僅是法律上的要求,更是醫療倫理的體現。醫師充分告知,能讓病人在充分了解情況下,做出自主決定,選擇是否接受手術。
- 保障知情權:病人有權利瞭解自己的病情、治療方案以及可能產生的風險。
- 促進自主決定:充分告知能讓病人在掌握資訊的情況下,自主決定是否接受醫療行為。
- 建立醫病信任:醫師真誠地與病人溝通,能建立互信的醫病關係,有助於提升醫療品質。
未告知風險的常見併發症
診所未告知風險可能導致病人對手術的潛在併發症毫無準備,一旦發生,容易產生恐慌、不信任感,甚至延誤就醫。常見的併發症包括:
- 感染:任何手術都存在感染的風險,若術前未充分告知,病人可能在術後出現感染徵兆時未能及時就醫。
- 神經損傷:部分手術可能造成神經損傷,導致麻木、疼痛或功能障礙,術前應讓病人瞭解此風險。
- 出血:手術過程中或術後可能發生大量出血,未告知可能使病人在發生狀況時不知所措。
- 器官功能受損:特定手術可能影響周邊器官功能,例如關節鏡手術可能導致關節功能受損。
- 藥物不良反應:醫師應告知病人使用藥物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例如抗癲癇藥物可能引發史蒂文強森症候群。
尋求法律途徑的求償方式
當病人因診所未告知風險而遭受併發症時,可透過以下途徑尋求法律救濟:
- 民事賠償:依據《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病人可向診所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等損害賠償。醫療糾紛賠償金額的計算會考量醫療過失的程度、傷害的嚴重程度和持續時間以及病患的個人情況。
- 醫療鑑定: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醫療鑑定,確認醫師是否存在醫療過失。若鑑定結果顯示醫師有過失,將有助於後續訴訟。
- 提起訴訟:若醫療鑑定結果對病人有利,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診所賠償。此外,若醫師的行為構成業務過失傷害,診所負責人可能還需承擔刑事責任。
病人自主權利法強調病人在醫療過程中應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權利。診所應尊重病人的權益,充分告知手術風險,並提供專業的醫療服務。若診所未盡告知義務,導致病人遭受損害,應積極面對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病人也應瞭解自身的權益,勇於尋求法律途徑,以維護自身的健康與福祉。
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併發症與法律挑戰
在醫療領域,手術是一項常見的治療方式,但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醫師在手術前有義務充分告知患者手術的風險,讓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決定。然而,若診所或醫師未盡告知義務,導致患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手術,並因此產生嚴重併發症,將會面臨諸多法律挑戰。這不僅關乎醫療倫理,更牽涉到病患的權益保障。以下將針對此議題進行深入探討:
醫師告知義務的法律依據
- 《醫療法》第63條: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
- 《醫師法》第12條之1:要求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 最高法院判決:最高法院認為,醫師的說明義務不僅限於風險,更要讓病患或家屬充分知悉,纔算完成告知義務。
未告知手術風險的法律責任
若醫師未充分告知手術風險,可能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 民事賠償責任:
- 根據《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病患可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等損害賠償。
- 刑事責任:
- 若醫師的行為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甚至過失致死,可能面臨刑事追訴。
- 行政責任:
- 醫師可能面臨醫師懲戒,醫療機構可能受到行政處分。
- 根據醫療法第103條,若未依法提供麻醉手術同意書予病患家屬簽署者,得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之行政罰鍰。
病患的求償權益
當病患因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而遭受損害時,可採取以下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
- 申請醫療鑑定:
- 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醫療鑑定,確認醫師是否存在醫療過失。
- 提起民事訴訟:
- 若鑑定結果顯示醫師有過失,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診所賠償。
- 尋求調解:
- 可向地方法院提出醫療糾紛調解申請,由法官召集雙方協調。
- 第三方調解機構例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可能可以提供協助。
- 蒐集證據:
- 病歷、手術同意書、診斷證明等都是重要的證據。
- 注意相關時間點,例如就醫時間、手術時間、出現併發症的時間等。
- 如果可以證明病情惡化,或是其他醫院指出原照護有疏失,這些資訊都可能對病患有利。
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致病人嚴重併發症.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併發症與求償關鍵
當不幸發生因診所未充分告知手術風險而導致併發症的情況時,病患的求償之路往往充滿挑戰。要成功爭取權益,釐清求償關鍵至關重要。以下將詳細解析影響求償結果的重要因素:
一、舉證醫師未盡告知義務
病患必須證明醫師在手術前未充分告知相關風險。這可能包括:
- 手術同意書內容:檢視手術同意書是否僅載明手術名稱,而未詳細列出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 醫師的口頭
二、證明併發症與手術之間的因果關係
即使證明醫師未盡告知義務,病患仍需證明併發症的發生與該手術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這通常需要:
- 醫療鑑定:申請醫療鑑定,由專業醫師判斷併發症是否為手術可能導致的結果。可以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醫療鑑定。
- 病歷資料:提供完整的病歷資料,包括術前檢查、手術紀錄、術後追蹤等,以供鑑定醫師參考。
- 專家證人:尋求相關領域的醫療專家提供專業意見,協助釐清因果關係。
若醫療鑑定或專家證人認定併發症與手術之間無關聯性,則求償難度將大幅增加。
三、損害程度的具體證明
除了證明醫師的過失和因果關係外,病患還需具體證明因併發症所造成的損害,包括:
- 醫療費用:提供因治療併發症所支出的醫療單據、住院費用等。
- 工作損失:若因併發症導致無法工作,提供薪資證明、請假紀錄等,以證明收入損失。
- 精神撫慰金:因身體不適、生活品質下降等所受的精神痛苦,可請求精神撫慰金,但需提出相關證據,例如心理諮商紀錄。
- 其他損失:因併發症導致的其他額外支出,例如購買輔具、長期照護費用等。
損害程度的具體證明,將直接影響最終的賠償金額。
四、時效限制
病患必須注意求償的時效限制。根據《民法》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者亦同。因此,病患應儘早採取行動,以免喪失求償權利。
瞭解上述求償關鍵,將有助於病患在面對因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而導致併發症的情況時,更有信心地維護自身權益。若有疑慮,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確保求償過程順利進行。
更多關於醫療糾紛處理的資訊,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方網站。
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併發症與求償關鍵 求償關鍵 說明 所需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一、舉證醫師未盡告知義務 證明醫師在手術前未充分告知相關風險 [i]。 - 手術同意書內容:檢視手術同意書是否僅載明手術名稱,而未詳細列出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i]。
- 醫師的口頭說明:證明醫師未以口頭方式充分說明手術風險 [i]。
二、證明併發症與手術之間的因果關係 證明併發症的發生與該手術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 [i]。 - 醫療鑑定:申請醫療鑑定,由專業醫師判斷併發症是否為手術可能導致的結果 [i]。可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醫療鑑定 [i]。
- 病歷資料:提供完整的病歷資料,包括術前檢查、手術紀錄、術後追蹤等,以供鑑定醫師參考 [i]。
- 專家證人:尋求相關領域的醫療專家提供專業意見,協助釐清因果關係 [i]。
若醫療鑑定或專家證人認定併發症與手術之間無關聯性,則求償難度將大幅增加 [i]。 三、損害程度的具體證明 具體證明因併發症所造成的損害 [i]。 - 醫療費用:提供因治療併發症所支出的醫療單據、住院費用等 [i]。
- 工作損失:若因併發症導致無法工作,提供薪資證明、請假紀錄等,以證明收入損失 [i]。
- 精神撫慰金:因身體不適、生活品質下降等所受的精神痛苦,可請求精神撫慰金,但需提出相關證據,例如心理諮商紀錄 [i]。
- 其他損失:因併發症導致的其他額外支出,例如購買輔具、長期照護費用等 [i]。
損害程度的具體證明,將直接影響最終的賠償金額 [i]。 四、時效限制 注意求償的時效限制 [i]。 根據《民法》第197條,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者亦同 [i]。應儘早採取行動,以免喪失求償權利 [i]。 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併發症的求償之路
當您不幸遇到因診所未充分告知手術風險,而導致併發症的情況,首先要了解求償的途徑和關鍵步驟。這不僅是為了維護您的權益,也是為了讓醫療體系更加完善,保障其他患者的權益。
求償前的準備:
- 蒐集醫療紀錄:這是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步驟。您需要向診所申請完整的病歷、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檢查報告等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將作為您後續求償的重要證據。
- 尋求專業醫療諮詢:諮詢其他醫師或醫療專業人士,瞭解您的併發症是否與手術存在因果關係,以及診所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疏失。您可以考慮尋求第二意見,甚至可以向醫療相關的學會或協會尋求協助。
- 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律師的協助,評估您的案件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以及應該採取哪些法律途徑來維護您的權益。律師可以協助您分析案情、蒐集證據、撰寫法律文件,並在訴訟過程中代表您出庭。
求償的途徑:
- 醫療調解:您可以向地方衛生局申請醫療調解,由調解委員會居中協調,促成您與診所達成和解。醫療調解是一種非訟途徑,具有快速、簡便、費用低廉等優點。
- 醫療鑑定:若您對診所的醫療行為存在疑慮,可以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醫療鑑定,由專家鑑定醫師是否存在醫療過失。醫療鑑定結果將作為您後續求償的重要依據。您可以在衛生福利部的網站上找到更多關於醫事鑑定的資訊。
- 民事訴訟:若調解不成,或您認為診所的過失情節重大,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在民事訴訟中,您需要提出充分的證據,證明診所的醫療行為存在過失,且該過失與您的併發症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 刑事訴訟:若醫師的行為構成業務過失傷害,您可以向檢察署提起刑事告訴。刑事訴訟的目的是追究醫師的刑事責任,並藉此警惕其他醫療從業人員,提高醫療安全。
求償的項目:
您可以向診所請求的損害賠償項目包括:
- 醫療費用:因併發症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查費、復健費等。
- 工作損失:因併發症導致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
- 精神撫慰金:因併發症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金額通常由法院根據個案情況酌定。
- 其他損失:因併發症所造成的其他損失,例如看護費用、交通費用等。
注意事項:
- 時效性: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兩年,自您知道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因此,您應盡早開始準備求償事宜,以免超過時效。
- 證據保全:在求償過程中,您應注意證據保全,例如保留醫療紀錄、收據、照片等,以備不時之需。
- 尋求支持:求償的過程往往漫長而艱辛,您可以尋求家人、朋友或相關團體的支持,共同面對困難。
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致病人嚴重併發症結論
總而言之,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致病人嚴重併發症是一個複雜且嚴肅的醫療法律議題。透過王女士的案例,我們深入瞭解了當醫療機構未盡告知義務時,所可能引發的法律責任以及病患可主張的求償權益。從醫師的告知義務、診所的法律責任,到病患的求償途徑,每一個環節都至關重要。
醫療的本質在於信任與專業,充分的資訊揭露是建立良好醫病關係的基石。無論是醫師或病患,都應重視手術風險告知的重要性,共同為建立一個更安全、更透明的醫療環境而努力。若您或您的親友正面臨類似的困境,切記尋求專業的法律協助,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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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致病人嚴重併發症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 如果診所手術前沒有告知我相關風險,我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可以怎麼辦?
A1: 如果您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且診所手術前未充分告知您相關風險,您可以採取以下行動:
- 蒐集證據:蒐集所有相關醫療紀錄,包括病歷、手術同意書、診斷證明等。
- 申請醫療鑑定: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醫療鑑定,確認醫師是否存在醫療過失。
- 尋求法律協助:諮詢律師,評估您的案件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並瞭解您的求償權益。
- 提起訴訟或申請調解:根據您的情況,選擇提起民事訴訟,或向地方衛生局申請醫療調解。
Q2: 醫師的告知義務包含哪些內容?診所要如何證明已盡告知義務?
A2: 醫師的告知義務不僅限於口頭說明手術的風險,還應確保病人充分理解手術的原因、成功率、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危險,並讓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為了證明已盡告知義務,診所通常會:
- 詳細記錄:在病歷中詳細記錄與病患的溝通內容,包括風險說明、替代方案等。
- 提供書面資料:提供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等書面文件,並確保病患充分閱讀和理解。
- 錄音錄影:在取得病患同意的情況下,錄音或錄影告知過程,作為佐證。
Q3: 因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導致併發症,我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A3: 如果您因診所未告知手術風險而導致併發症,您可以向診所請求以下賠償:
- 醫療費用:包括因治療併發症所支出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藥品費用等。
- 工作損失:因併發症導致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
- 精神撫慰金:因併發症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可請求精神撫慰金。
- 其他損失:因併發症導致的其他額外支出,例如看護費用、交通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