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案例解析與風險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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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療環境中,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至關重要。本文旨在深入探討在處理媒體關係時,如何有效保護病人的隱私權益,並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透過具體的案例分析和法律條文解說,我們將闡明病人隱私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在媒體應對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和策略,協助醫療機構和媒體從業人員在追求資訊透明的同時,不忘堅守法律與倫理的底線。

在當今資訊爆炸的時代,醫療機構常常面臨媒體的高度關注。如何在回應公眾知情權的同時,確保病人的個人資訊不被洩露,考驗著醫療機構的應變能力和法律意識。例如,在處理重大醫療事件或公眾衛生危機時,醫療機構需要在第一時間向公眾發布準確、及時的資訊,同時避免透露任何可能識別病人身份的細節。這不僅需要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還需要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多年從業經驗告訴我,預防勝於治療。醫療機構應定期進行員工培訓,提高其對病人隱私保護的意識和敏感度。同時,建立一套清晰的媒體應對流程,明確哪些資訊可以公開、哪些資訊需要保密,並指定專人負責與媒體溝通。此外,與媒體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增進彼此的理解和信任,也是有效應對媒體壓力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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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建立完善的媒體應對流程: 醫療機構應制定標準化的媒體應對流程,明確指定新聞發言人,並建立與媒體的良好溝通管道。所有發布的新聞稿都應經過嚴格審核,確保不包含任何可能洩露病人隱私的資訊。此舉有助於在第一時間準確回應公眾知情權,同時避免無意間洩露病人個資,確保機構在媒體應對中符合法律規範。
  2. 加強員工隱私保護意識培訓: 定期對醫療機構員工進行隱私保護培訓,提高其對病人隱私保護的意識,明確告知違反隱私保護規定的後果。培訓內容應涵蓋病歷管理、資訊系統使用、以及在社群媒體上分享資訊的注意事項等。透過提升員工的隱私保護意識,從源頭上減少隱私洩露的風險,並確保醫療服務提供過程中的病人隱私安全。
  3. 謹慎處理媒體採訪請求與報導: 在接受媒體採訪前,務必徵得病人的同意,並明確告知媒體採訪的範圍和限制。如遇重大災害或大量傷患事件,可通過定點記者會的方式統一發布資訊,避免資訊混亂和洩露。媒體報導應秉持專業倫理,避免過度渲染病情細節,或公開病人的個人資訊。此舉旨在平衡資訊透明與隱私保護,維護病人權益,同時確保醫療機構和媒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與倫理規範。

媒體應對中的病人隱私保護:案例分析與策略

在當今資訊爆炸的時代,醫療機構與媒體之間的互動日益頻繁。然而,如何在滿足公眾知情權的同時,確保病人的隱私不受侵犯,成為醫療機構與媒體共同面臨的重要課題。媒體的報導往往具有高度的影響力,不當的報導不僅可能對病人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也可能損害醫療機構的聲譽,甚至引發法律訴訟。因此,醫療機構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媒體應對機制,並制定明確的隱私保護策略。

案例分析:媒體報導中的隱私洩露風險

以下列舉幾個常見的案例,說明媒體報導中可能存在的隱私洩露風險:

  • 案例一:未經授權的病房探訪與拍攝:媒體記者未經病人或家屬同意,擅自進入病房進行探訪和拍攝,並將病人的照片或影片公開發布。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病人的隱私權和肖像權。
  • 案例二:過度渲染的病情報導:媒體在報導病人病情時,為了追求新聞效應,過度渲染病情細節,甚至公開病人的個人資訊,例如姓名、年齡、職業等。這可能導致病人受到社會歧視或人身威脅。
  • 案例三:社交媒體上的資訊洩露:醫療機構人員在社交媒體上分享病人資訊,例如病歷截圖、檢查報告等。這種行為極易造成病人隱私洩露,且難以追蹤和控制。
  • 案例四:新聞報導中對弱勢群體的隱私侵犯:新聞媒體在報導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性侵害及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弱勢群體時,若未謹慎處理其個人資訊,極易對其造成二次傷害。例如,在報導性侵害案件時,公開受害者的姓名或住址,可能使其再次暴露於危險之中。

媒體應對策略:平衡資訊透明與隱私保護

為了有效應對媒體,同時保護病人隱私,醫療機構可以採取以下策略:

  • 制定明確的媒體應對流程:醫療機構應建立一套標準化的媒體應對流程,明確指定新聞發言人,並建立與媒體的良好溝通管道。
  • 建立新聞稿審核機制:所有發布的新聞稿都應經過嚴格審核,確保不包含任何可能洩露病人隱私的資訊。
  • 加強員工隱私保護意識培訓:醫療機構應定期對員工進行隱私保護培訓,提高員工的隱私保護意識,並明確告知違反隱私保護規定的後果。
  • 謹慎處理媒體採訪請求:在接受媒體採訪前,務必徵得病人的同意,並明確告知媒體採訪的範圍和限制。
  • 利用定點記者會統一發布資訊:在重大災害或大量傷患事件中,醫療機構可以通過定點記者會的方式,統一發布資訊,避免資訊混亂和洩露。
  • 主動澄清不實報導:如果媒體報導出現不實資訊,醫療機構應及時發布聲明,澄清事實,維護自身聲譽和病人權益。

總之,媒體應對中的病人隱私保護是一項複雜而重要的任務。醫療機構必須高度重視隱私保護,並制定完善的應對策略,才能在滿足公眾知情權的同時,確保病人的隱私不受侵犯。醫療機構也可以參考 醫療法的相關規定, 確保自身行為符合法律規範。

醫療機構的責任: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

醫療機構在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方面肩負著多重且重大的法律責任。這不僅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要求,更是醫療倫理的基石。醫療機構必須建立完善的制度,以確保病人的隱私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以下將詳細闡述醫療機構在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方面的具體責任:

建立完善的隱私保護制度

  • 制定明確的隱私政策:醫療機構應制定清晰、易懂的隱私政策,明確告知病人其個人資料如何被蒐集、使用、儲存和保護。政策內容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
  • 設立專責單位或人員: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員負責監督和執行隱私保護政策,處理病人隱私相關的投訴和疑問,並定期進行隱私保護意識培訓 。
  • 實施嚴格的資訊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技術和管理措施,保護病人的電子病歷和其他敏感資訊,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使用、洩露、修改或銷毀。例如,可以參考 BSI 的醫療產業網路安全建議。
  • 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定期評估機構內部的隱私保護措施是否有效,及時發現和修補潛在的漏洞和風險 。

醫護人員的責任

  • 嚴格遵守保密義務:醫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醫療倫理和法律法規,對病人的病情、診斷、治療等資訊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給未經授權的第三方 。
  • 謹慎處理病歷資訊:在病歷的記錄、傳輸、儲存和銷毀過程中,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資訊洩露。
  • 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權:在進行任何涉及病人隱私的行為(如學術研究、案例分享)之前,必須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
  • 注意社交媒體的使用:醫護人員在使用社交媒體時,應避免分享任何可能識別病人身分的資訊,包括照片、影片和文字描述。

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

  • 指定發言人:醫療機構應指定專門的發言人負責與媒體溝通,確保對外發布的資訊準確、客觀、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 審慎回應媒體採訪:在回應媒體採訪時,應謹慎評估可能涉及的隱私風險,避免洩露病人的個人資訊。
  • 遵守新聞報導倫理:醫療機構應與媒體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共同遵守新聞報導倫理,避免出現不當報導,侵犯病人的隱私權。
  • 建立危機公關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隱私洩露事件,醫療機構應建立完善的危機公關預案,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減輕事件對機構聲譽的影響。

案例分析

曾有案例,某醫療機構在未經病人同意的情況下,向媒體透露了病人的病情資訊,導致病人受到嚴重的精神困擾。法院判決該醫療機構賠償病人的精神損失。這凸顯了醫療機構在媒體應對中保護病人隱私的重要性 。

另一個案例,某媒體在報導一則醫療新聞時,未經適當處理,洩露了病人的姓名和住址,導致病人受到騷擾。該媒體隨後發表聲明,公開道歉,並承諾加強隱私保護措施 。

醫療機構必須充分認識到在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方面的法律責任,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障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機構的聲譽和公眾信任。

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案例解析與風險防範

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違反病人隱私保護:法律責任與實務案例

違反病人隱私保護不僅觸及醫學倫理的核心,更會引發嚴重的法律責任。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必須清楚瞭解相關法規,並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守,以保障病人權益,避免法律風險。在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醫療法》等法規對病人隱私保護有明確規範。違反這些規定,可能導致行政處罰、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

常見的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

  • 未經同意洩漏病人資訊:醫療法第 72 條明文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的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未經病人同意,向媒體、親友或其他第三者透露病情、病歷等資訊,即構成違法.
    • 法律責任:依醫療法第103條,可能被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可能觸犯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上知悉祕密罪,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 實務案例:曾有醫師在媒體上公開討論名人病患的整形細節,引發軒然大波,最終受到懲處。此外,也曾發生醫護人員將病人的手術照片或檢驗單PO上社群媒體,雖然未直接公佈姓名,但仍因洩漏病人隱私而受到醫院內部處分.
  • 不當使用病人個資:未經授權存取、使用或洩漏病人的個人資料,例如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病歷等,均屬違法。
    • 法律責任:《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資的蒐集、處理、利用有嚴格限制。違反者可能面臨民事損害賠償,最高可達新台幣2億元。若涉及不法利益,還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 實務案例:曾有醫院員工將大量病患個資洩漏給詐騙集團,用於申請動滋券轉賣,不法獲利,最終被檢方起訴。另有醫院人員為了工會選舉,違法存取同事帳號,導致上萬筆病人個資暴露於風險之中。
  • 病歷管理疏失:未妥善保存病歷,導致遺失、毀損或遭竊取,也可能構成違反病人隱私保護。
    • 法律責任:醫療法第70條規定,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詳實、完整的病歷。若因管理疏失導致病歷外洩,可能被處以罰鍰。
    • 實務案例:曾有醫院將病歷堆置在地下停車場,未妥善管理,明顯違反醫療法。

實務案例解析

案例一:隱私權與告知義務的衝突

林先生因發燒及咳嗽多日就醫,經檢查後確認感染愛滋病。林先生要求醫師不得告知其女友,但醫師若不告知,恐導致其女友感染。在此情況下,醫師應如何處理?

  • 解析:此案例涉及「保密義務」與「警告義務」的衝突。基於保護第三人(林先生女友)的健康權,以及公共利益考量,醫師可適度揭露病情,但應以最小侵害原則為之,例如勸導林先生自行告知,或在確認林先生拒絕告知的情況下,才將病情告知其女友.
  • 法律依據:參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在「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時,可適度揭露病情。

案例二:醫療糾紛中的隱私權保護

姚某某因醫療糾紛與醫院訴訟,醫院為求勝訴,未經姚某某或其家屬同意,逕自調取姚某某的病歷資料並於法庭上出示,是否構成侵權?

  • 解析:即使在訴訟過程中,醫院仍應尊重病人的隱私權。未經同意調閱病歷並公開,已構成侵犯隱私權。
  • 法律依據:病人對其病歷資料擁有自主控制權。醫院若有調閱需求,應事先徵得病人或其家屬同意。

風險防範與法律合規建議

  • 建立完善的隱私保護制度:醫療機構應制定明確的隱私保護政策,並定期檢討更新.
  • 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定期對醫護人員進行隱私保護相關法律和倫理的教育訓練,提高其對病人隱私保護的意識.
  • 嚴格控管病歷存取權限:實施分級授權制度,確保只有必要人員才能存取病歷資料.
  • 強化資訊系統安全:建立完善的資訊安全防護機制,防止駭客入侵或內部人員不當存取資料.
  • 建立危機處理應變機制:針對可能發生的隱私洩漏事件,制定應急預案,以便及時處理並降低損害.
  • 重視病人知情同意權:在進行醫療行為前,充分告知病人相關資訊,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 審慎處理媒體關係:面對媒體採訪時,應堅守病人隱私保護原則,避免洩漏任何可識別病人身分的資訊.

總之,病人隱私保護是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倫理義務。透過建立完善的制度、加強人員培訓、嚴格管控資料存取,以及審慎應對媒體,纔能有效防範風險,保障病人權益,維護醫療機構的聲譽與公眾信任.

違反病人隱私保護:法律責任與實務案例
違法行為 法律責任 實務案例
未經同意洩漏病人資訊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的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 未經病人同意,向媒體、親友或其他第三者透露病情、病歷等資訊,即構成違法 . 依醫療法第103條,可能被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 情節嚴重者,可能觸犯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上知悉祕密罪,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 曾有醫師在媒體上公開討論名人病患的整形細節,引發軒然大波,最終受到懲處。此外,也曾發生醫護人員將病人的手術照片或檢驗單PO上社群媒體,雖然未直接公佈姓名,但仍因洩漏病人隱私而受到醫院內部處分 .
不當使用病人個資:未經授權存取、使用或洩漏病人的個人資料,例如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病歷等,均屬違法 .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資的蒐集、處理、利用有嚴格限制 . 違反者可能面臨民事損害賠償,最高可達新台幣2億元 . 若涉及不法利益,還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 曾有醫院員工將大量病患個資洩漏給詐騙集團,用於申請動滋券轉賣,不法獲利,最終被檢方起訴。另有醫院人員為了工會選舉,違法存取同事帳號,導致上萬筆病人個資暴露於風險之中。
病歷管理疏失:未妥善保存病歷,導致遺失、毀損或遭竊取,也可能構成違反病人隱私保護 . 醫療法第70條規定,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詳實、完整的病歷 . 若因管理疏失導致病歷外洩,可能被處以罰鍰 . 曾有醫院將病歷堆置在地下停車場,未妥善管理,明顯違反醫療法 .
實務案例解析
案例一:隱私權與告知義務的衝突
林先生因發燒及咳嗽多日就醫,經檢查後確認感染愛滋病。林先生要求醫師不得告知其女友,但醫師若不告知,恐導致其女友感染。在此情況下,醫師應如何處理?
解析:此案例涉及「保密義務」與「警告義務」的衝突 . 基於保護第三人(林先生女友)的健康權,以及公共利益考量,醫師可適度揭露病情,但應以最小侵害原則為之,例如勸導林先生自行告知,或在確認林先生拒絕告知的情況下,才將病情告知其女友 .
法律依據:參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在「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時,可適度揭露病情。
案例二:醫療糾紛中的隱私權保護
姚某某因醫療糾紛與醫院訴訟,醫院為求勝訴,未經姚某某或其家屬同意,逕自調取姚某某的病歷資料並於法庭上出示,是否構成侵權?
解析:即使在訴訟過程中,醫院仍應尊重病人的隱私權 . 未經同意調閱病歷並公開,已構成侵犯隱私權 .
法律依據:病人對其病歷資料擁有自主控制權 . 醫院若有調閱需求,應事先徵得病人或其家屬同意 .
風險防範與法律合規建議
  • 建立完善的隱私保護制度:醫療機構應制定明確的隱私保護政策,並定期檢討更新 .
  • 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定期對醫護人員進行隱私保護相關法律和倫理的教育訓練,提高其對病人隱私保護的意識 .
  • 嚴格控管病歷存取權限:實施分級授權制度,確保只有必要人員才能存取病歷資料 .
  • 強化資訊系統安全:建立完善的資訊安全防護機制,防止駭客入侵或內部人員不當存取資料 .
  • 建立危機處理應變機制:針對可能發生的隱私洩漏事件,制定應急預案,以便及時處理並降低損害 .
  • 重視病人知情同意權:在進行醫療行為前,充分告知病人相關資訊,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
  • 審慎處理媒體關係:面對媒體採訪時,應堅守病人隱私保護原則,避免洩漏任何可識別病人身分的資訊 .

醫療數據洩露的風險:病人隱私保護的挑戰與應對

隨著醫療資訊數位化程度日益加深,醫療數據洩露的風險也隨之增加,這對病人隱私保護構成了嚴峻挑戰。醫療機構必須正視這些風險,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應對,以維護病人的權益和機構的聲譽。

醫療數據洩露的常見途徑

  • 駭客攻擊:駭客可能利用惡意軟體、勒索病毒等方式入侵醫療機構的資訊系統,竊取病患個資。例如,2023年,印度新德里的全印度醫學科學研究所的醫療設備就曾遭遇勒索病毒攻擊。
  • 內部人員疏失或惡意洩漏:醫療機構內部人員可能因疏忽或惡意,洩漏病患個資。例如,近期演員周海媚的病歷遭醫院員工洩露,引發社會譁然。
  • 資訊系統漏洞:醫療機構使用的資訊系統可能存在安全漏洞,使駭客有機可乘。
  • 第三方供應商風險:醫療機構與第三方合作時,若未對供應商進行嚴格的資安評估與管理,可能導致數據洩露.
  • 網路爬蟲:某些惡意網路爬蟲可能會未經授權抓取醫療網站上的病人資料.

醫療數據洩露的法律責任

違反病人隱私保護相關法律可能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包括:

  • 行政責任:醫療機構可能面臨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甚至吊銷執照等行政處罰.
  • 民事責任:受害者可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賠償等.
  • 刑事責任:情節嚴重者,可能觸犯刑法洩密罪.
  • 商譽損失:數據洩露事件會嚴重損害醫療機構的聲譽,影響公眾信任.

應對醫療數據洩露的策略

為了有效應對醫療數據洩露的風險,醫療機構應採取以下策略:

  • 建立完善的資安管理制度:制定明確的資訊安全政策,定期進行風險評估,並實施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如防火牆、資料加密、訪問控制等。 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基層醫療院所資安防護參考指引」,建立符合診所特性的資安防護網。
  • 強化員工資安意識與應變能力:定期舉辦資安教育訓練,提升員工對釣魚郵件、社交工程等資安威脅的警覺性。同時,建立資料外洩應變計畫,明確通報流程與損害控制措施,以便在事件發生時迅速應對,將損失降到最低.
  • 加強資訊系統安全防護:定期進行弱點掃描、滲透測試等安全檢測,及早發現並修補系統漏洞。 實施多因素驗證、入侵偵測系統等安全措施,提高系統的安全性.
  • 嚴格管理第三方供應商:對合作的第三方供應商進行嚴格的資安評估,確保其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與法規要求。簽訂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 實施資料加密與脫敏:對敏感的醫療數據進行加密處理,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在進行數據分析或研究時,應採用脫敏技術,移除可識別個人身份的資訊.
  • 建立數據洩露應變計畫:制定詳細的數據洩露應變計畫,包括事件通報、風險評估、損害控制、證據保全、法律諮詢、公關應對等。定期進行演練,確保應變計畫的有效性.
  • 患者可主動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賦予的權利:查詢、更正、刪除個人醫療數據.

總之,醫療數據洩露的風險不容忽視。醫療機構應積極採取預防措施,加強資安管理,並建立完善的應變機制,以確保病人隱私得到充分保護。同時,政府和相關機構也應加強監管,完善法律法規,共同營造安全可靠的醫療環境. 此外,全體國民也應該培養“隱私潔癖”:妥善處理廢棄醫療單據,避免個人資訊隨垃圾流入黑市;對陌生營銷電話留存證據,要求醫院說明數據使用範圍.

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結論

在瞬息萬變的數位時代,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已成為醫療機構和媒體從業人員必須共同面對的嚴峻課題。本文從案例分析、法律責任、風險防範等多個角度,深入探討了在資訊爆炸的環境下,如何兼顧公眾知情權與病人隱私權,並提供了具體可行的策略與建議。

醫療機構應建立完善的隱私保護制度,加強員工培訓,嚴格管控病歷存取權限,並審慎應對媒體採訪,以確保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時,媒體也應秉持專業倫理,遵守新聞報導規範,避免不當報導對病人造成二次傷害。

只有醫療機構和媒體共同努力,才能在追求資訊透明的同時,堅守法律與倫理的底線,構建和諧醫患關係,並維護公眾對醫療體系的信任。

如果您在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方面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歡迎隨時聯絡【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偉琳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協助您解決相關問題,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Welcome to contact us

病人隱私保護與媒體應對的法律責任 常見問題快速FAQ

問題一:醫療機構在媒體應對中,如何平衡資訊透明與病人隱私保護?

資訊透明病人隱私保護的平衡,是醫療機構在媒體應對中面臨的重要課題。醫療機構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來達成平衡:

  • 制定明確的媒體應對流程:指定專門發言人,確保對外發布的資訊經過審核,不包含任何可能洩露病人隱私的資訊。
  • 利用定點記者會統一發布資訊:在重大事件中,利用定點記者會的方式發布資訊,避免資訊混亂和洩露。
  • 主動澄清不實報導:若媒體報導出現不實資訊,應及時發布聲明澄清,維護自身聲譽和病人權益。
  • 取得病人知情同意:在接受媒體採訪前,務必徵得病人的同意,並明確告知媒體採訪的範圍和限制。

總之,高度重視隱私保護,並制定完善的應對策略,才能在滿足公眾知情權的同時,確保病人的隱私不受侵犯

問題二:如果醫療機構不慎洩漏了病人的隱私,可能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醫療機構若違反病人隱私保護相關規定,可能面臨多重法律責任,包括:

  • 行政責任:可能被處以罰鍰,甚至停業處分。違反醫療法第72條可能被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 民事責任:病人可向醫療機構請求損害賠償。
  • 刑事責任:情節嚴重者,可能觸犯刑法洩密罪,面臨刑責。
  • 商譽損失:洩漏事件會嚴重損害醫療機構的聲譽,影響公眾信任。

因此,醫療機構必須建立完善的隱私保護制度,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纔能有效防範風險,保障病人權益。

問題三:醫療數據洩露的風險日益增加,醫療機構應如何應對?

隨著醫療資訊數位化程度加深,醫療數據洩露的風險也隨之增加。醫療機構應採取以下策略應對:

  • 建立完善的資安管理制度:制定明確的資訊安全政策,定期進行風險評估,並實施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 強化員工資安意識與應變能力:定期舉辦資安教育訓練,提升員工對資安威脅的警覺性。
  • 加強資訊系統安全防護:定期進行弱點掃描、滲透測試等安全檢測,及早發現並修補系統漏洞。
  • 嚴格管理第三方供應商:對合作的第三方供應商進行嚴格的資安評估,確保其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與法規要求。
  • 實施資料加密與脫敏:對敏感的醫療數據進行加密處理,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

總之,醫療機構應積極採取預防措施,加強資安管理,並建立完善的應變機制,以確保病人隱私得到充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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