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失並非單一事件,其責任追溯往往如層層剝繭般複雜。當醫療行為未能符合當時的醫療常規或應有的注意義務,進而對患者造成損害時,即可能構成醫療疏失。要件包含醫病關係成立、醫療行為存在過失、發生損害結果,以及兩者間具備因果關係 。
本篇文章旨在深入探討「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此一關鍵議題,釐清其中所涉及的民事與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
- 個人責任: 醫師、護理師等醫事人員若因個人過失導致患者受損,可能須承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
- 機構責任(連帶責任): 醫療機構作為醫事人員的僱用者,通常也須負擔連帶賠償責任。此乃基於醫事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代表的是醫療機構的行為,若醫事人員存在疏失,醫療機構也可能因監督不周或管理疏失而須負責 。即使醫事人員本身並無明顯疏失,若醫療機構提供的環境或系統存在問題,亦可能需要獨立承擔責任。
- 賠償範圍: 民事賠償通常涵蓋醫療費用、工作損失以及精神撫慰金等 。
刑事責任:
- 若醫事人員的醫療疏失行為導致患者死亡,則可能構成過失致死罪;若造成重傷,則可能構成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若造成輕傷,則為業務過失傷害罪 。
- 刑事責任的追訴期會因罪名而異,例如過失致死罪的追訴期可能長達十年或二十年,而過失傷害罪的追訴期則相對較短 。
更複雜的是,醫療疏失可能涉及多方,形成連環責任。例如,多位醫事人員的共同過失、醫療事故與其他意外事故的競合,以及醫療機構的管理責任等。在這些情況下,釐清責任歸屬更具挑戰性。
在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的分配至關重要。一般而言,原告(患者或家屬)需證明醫療疏失的存在及其與損害間的因果關係 。然而,考量到醫病雙方在資訊上的不對等,法院有時會考慮「舉證責任轉換」,要求醫療方證明其行為並無過失 。
此外,醫療糾紛的追訴有其時效規定,分為民事和刑事。民事請求權通常在知悉損害及加害人時起算,並有最長時效上限。刑事追訴期則依罪名而定。超過追訴期可能導致喪失請求權或無法追訴 。
專家建議:面對疑似醫療疏失,首要之務是保存所有相關證據,例如病歷、診斷證明、醫療費用收據等。同時,儘早諮詢專業律師,以瞭解自身權益並釐清相關法律問題 。理解醫療行為本身存在風險,並非所有不良結果都構成醫療疏失。醫師若已盡到告知義務並採取了當時醫療水準下合理的醫療行為,可能不需負全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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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醫療疏失,釐清責任歸屬至關重要,以下提供具體建議,助您在複雜的醫療糾紛中保障權益:
- 儘早諮詢專業律師,確認民事和刑事訴訟的時效起算點及期限,切勿拖延。
- 保存所有相關醫療文件(病歷、收據、診斷證明),以利釐清醫療行為與損害間的因果關係。
- 若醫療過程有重大瑕疵,可主張「舉證責任轉換」,要求醫療方證明其無過失,以減輕舉證困難.
內容目錄
Toggle釐清醫療疏失的構成要件與追溯的必要性
醫療疏失的構成要件與追溯期探討
醫療疏失的構成,主要有以下四大要件:
- 存在醫療行為:必須有診斷、治療、手術、用藥等醫療行為的發生。
- 違反注意義務:醫療人員的行為必須違反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或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 這包括未充分告知病情、治療方針、風險,以及未進行審慎的術前評估等。
- 發生損害:患者必須確實因醫療行為而受到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損害。
- 因果關係:醫療人員的疏失行為與患者的損害之間,必須存在直接或間接的因果關係。 即使醫療人員有疏失,但若損害是由其他原因造成,則不構成醫療疏失。
追溯期為何不可或缺?
追溯期(或稱時效)在醫療疏失案件中至關重要,主要原因如下:
- 法律責任的界定:追溯期規定了在一定時間內,受損害的患者可以提起訴訟或主張權利。這有助於明確醫療機構和醫療人員的法律責任範圍,避免責任無限期地存在。
- 證據的保存:隨著時間的推移,相關的醫療記錄、物證、甚至人證都可能變得難以取得或記憶模糊,影響證據的有效性。追溯期鼓勵及時提出訴訟,以確保能夠獲得和保存關鍵證據。
- 保障當事人權益:對於醫療機構和人員而言,過長的追溯期可能導致他們長期處於潛在的訴訟風險中,影響其正常營運。 對於患者而言,若未在時效內提出主張,可能失去獲得賠償的權利。
追訴期與時效的區別:
- 刑事責任:
- 業務過失致死罪:追訴期為20年,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 業務過失傷害致重傷罪:追訴期為10年,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需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
- 業務過失傷害罪:追訴期為5年,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需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
- 民事責任: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為2年(自知悉損害及加害人時起算)或10年(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
- 醫療契約債務不履行:時效為15年。
舉證責任的轉換:
在醫療訴訟中,由於醫病專業知識的不對等,患者在舉證上常處於劣勢。因此,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考量「舉證責任轉換」原則,將舉證責任由患者轉移給醫療機構或醫師。 例如,若醫師的醫療處置有明顯且重大的瑕疵,導致醫療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難以釐清時,醫師可能需要自行舉證證明其行為與損害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探究民事與刑事責任:個人、機構與連帶賠償的釐清
醫療疏失可能涉及民事和刑事責任,釐清這些責任需要釐清幾個關鍵要素,包括醫療人員是否對病人負有謹慎責任、其行為是否違反了應有的謹慎責任、病人的損害是否由該疏忽行為直接造成,以及該疏忽行為是否嚴重到應受譴責。
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主要涉及損害賠償。當醫師的醫療行為有疏失,對病人的身心造成損害時,病人可以依據以下方式向醫師或醫院請求賠償:
- 契約關係: 依據與醫院簽訂的醫療契約請求履行。
- 侵權行為:
- 依據民法第184條請求醫師支付因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
- 依據民法第188條或第224條請求醫院負連帶責任。
- 依據民法第193條和第195條請求精神慰撫金。
賠償金額的計算通常會考慮以下因素:
- 非經濟損失: 例如身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生活趣味的喪失等。
- 經濟損失: 包括醫療費用、交通費、看護費、復健費用、過去和將來的收入損失等。
要成功提出民事索賠,申索人需要證明以下幾點:
- 治療過程出現嚴重錯誤,且其他稱職的醫生不會犯下同類錯誤。
- 申索人所指控的事項(包括傷患和引致的損失)均屬真實。
- 負責治療的醫生或其他醫護人員沒有向申索人履行謹慎責任。
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通常在醫療疏失達到「重大過失」程度,且該過失與病患的損害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時纔可能構成。醫師可能因醫療過失涉及以下罪名:
- 過失傷害罪: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 過失傷害致重傷罪: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 過失致死罪: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嚴重的醫療疏忽,若達到「嚴重疏忽誤殺」的程度,也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釐清責任的關鍵
- 謹慎責任 (Duty of Care): 醫療人員對病人負有提供合理專業技巧和照顧的責任。
- 違反謹慎責任: 醫療人員未能提供符合醫療專業標準的合理護理,例如錯誤診斷、手術失誤、用藥錯誤等。
- 因果關係: 必須證明病人的損害是由醫療人員的疏忽行為直接導致。即使有疏忽,但若該疏忽並非造成損害的原因,則不負賠償責任。
- 舉證責任: 申索人(病人或家屬)負有舉證責任,需要證明醫師有疏失、病人有損害,以及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在許多醫療糾紛案件中,會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提起訴訟,目的是讓檢察官協助蒐證,減輕患者舉證的困難,同時也能節省訴訟費用。然而,醫師因疏失而被判刑的情況相對較少。
目前,許多地方正在推動相關法律草案,以期能更完善地處理醫療事故爭議,例如強調調解優先,以專業意見促進公平處理,減少刑事訴訟對醫護人員的壓力。
對於醫療糾紛,民眾可以向相關的醫療委員會投訴,也可以尋求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若情況複雜,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
解構連環責任:多方過失、事故競合與管理疏失的追溯
多方過失可能透過一連串的錯誤累積,最終導致嚴重的醫療疏失,這種情況通常不是單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多個環節出現問題的結果。以下詳細說明多方過失如何造成連環醫療疏失:
1. 系統性失誤(Systemic Errors)
- 溝通不良: 醫療團隊成員(醫師、護理師、技術人員等)之間缺乏有效溝通,導致資訊傳遞錯誤或遺漏。例如,病患的病史、過敏史、治療計畫等關鍵資訊未能準確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
- 流程缺失: 醫療機構的標準作業流程(SOP)不完善、執行不嚴謹,或存在漏洞。這可能包括病人識別錯誤、用藥錯誤、手術部位錯誤等。例如,高雄民生醫院曾爆發「開錯刀」事件,就是因為工友、病房護理師、手術室護理師、麻醉師及外科主治醫師等環節都未能及時發現錯誤。
- 設備或技術問題: 儀器設備故障、維護不當,或醫療技術人員操作失誤,都可能導致醫療傷害。
- 組織文化與管理疏失: 醫院管理層對醫療安全重視不足、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或對錯誤事件處理不當,都可能間接導致醫療疏失的發生。
2. 個人行為失誤(Individual Errors)
- 判斷錯誤: 醫護人員在診斷、治療或決策過程中做出錯誤的判斷,例如誤診、延誤診斷、治療方案選擇不當等。
- 操作失誤: 在執行醫療程序(如手術、注射、給藥)時,因不熟悉技術、疲勞、分心等原因導致的失誤。例如,護理師接錯管線導致病患死亡的案例。
- 未盡告知義務: 醫護人員未向病患或家屬充分說明病情、治療計畫、潛在風險、併發症等,導致病患或家屬無法做出知情同意的決定。
3. 協同作用與連鎖反應
當上述的系統性失誤和個人行為失誤結合在一起時,就可能產生連鎖反應,使得單一的小錯誤演變成嚴重的醫療疏失。這就像「瑞士起司模型」(Swiss cheese model)的理論,每一個失誤就像起司片上的小洞,當這些洞恰好對齊時,潛在的危險就會貫穿,造成嚴重的後果。
- 案例責任歸屬與鑑定
在發生醫療疏失後,責任的判定會由法院透過專業鑑定來釐清。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審會)是主要的鑑定單位,其鑑定報告對法官的判決有重要影響。然而,要認定醫療疏失,必須證明以下幾點:
- 注意義務的違反: 醫療人員是否違反了當時的醫療常規和專業標準。
- 損害事實: 病患確實受到了損害。
- 因果關係: 醫療人員的行為與病患的損害之間存在直接關聯。
- 可歸責性: 醫療人員對此疏失應負有責任。
由於醫療行為的複雜性,有時會採取「舉證責任減輕」或「舉證責任轉換」的原則,特別是在醫療機構存在明顯重大瑕疵,或醫方與病方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
| 失誤類型 | 描述 | 案例 |
|---|---|---|
| 系統性失誤 | 醫療團隊溝通不良、流程缺失、設備或技術問題、組織文化與管理疏失 | 高雄民生醫院「開錯刀」事件 |
| 個人行為失誤 | 醫護人員判斷錯誤、操作失誤、未盡告知義務 | 護理師接錯管線導致病患死亡 |
| 責任歸屬與鑑定 | 注意義務的違反、損害事實、因果關係、可歸責性 | 舉證責任減輕或轉換原則的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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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時效與證據保全:掌握醫療糾紛中的關鍵致勝要素
醫療疏失的舉證與時效,涉及民事與刑事責任,兩者在舉證難易度和時效長短上有所不同。
舉證責任
在醫療糾紛中,原則上由被害人(病患或家屬)負舉證責任,需要證明以下幾點:
病患確實受到損害。
醫師的醫療行為存在過失。
病患所受的傷害與醫師的醫療過失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
然而,由於醫療知識的專業性、資訊不對等,以及病歷資料取得的困難,病患在舉證上常處於不利地位。因此,實務上若醫師的醫療行為有重大瑕疵,導致因果關係難以釐清時,法院可能會考量「舉證責任轉換」,將舉證責任歸由醫師負擔,要求醫師證明其醫療行為與病患損害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在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主要由檢察官負責,但病患或家屬仍可提供相關證據協助。
時效規定
醫療疏失的時效區分為民事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
- 侵權行為: 請求權時效為自病患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內,或自醫療行為發生損害起10年內。
- 契約關係(醫療契約): 請求權時效為15年。
刑事責任:
- 業務過失傷害罪: 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為自知悉犯罪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
- 業務過失致重傷罪: 告訴期間為10年。
- 業務過失致死罪: 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追訴期最長可達20年。
重要提醒:
- 若以「刑事附帶民事」方式提告,須注意刑事訴訟審理冗長可能導致民事請求權超過2年時效。若刑事判決未能在2年內確定,應在2年期滿前另行提出民事告訴,以免喪失民事求償權利。
- 部分醫院可能會採取「拖過追訴期限」的策略,因此病患應特別注意時效問題。
- 若醫師已離職,病患仍可向就診的醫療機構追究責任。
- 在提起民事訴訟前,醫療糾紛案件通常需要經過法院調解。
若您遇到醫療糾紛,建議及早尋求專業律師諮詢,以釐清相關權益並妥善蒐集證據。
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結論
綜上所述,醫療疏失非單一事件,而是牽涉多方、環環相扣的複雜議題。我們從醫療疏失的定義與構成要件出發,深入探討了民事與刑事責任的歸屬,剖析了個人責任、機構責任,以及連帶責任的追溯方法。同時,我們也強調了在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分配、時效規定,以及證據保全的重要性。
釐清「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的關鍵,在於細緻地檢視每一個環節,從醫療行為本身是否存在過失,到醫療機構的管理是否完善,再到不同醫事人員之間的協同作用,都可能影響最終的責任歸屬。面對複雜的醫療糾紛,患者和家屬應積極瞭解自身權益,及時諮詢專業人士,並妥善保存相關證據。醫療機構則應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內部流程,以降低醫療疏失的發生,共同建立更安全、更值得信賴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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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疏失非單一,連環責任如何追溯? 常見問題快速FAQ
醫療疏失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醫療疏失構成要件包括:存在醫療行為、違反注意義務、發生損害、以及存在因果關係 [13]。
醫療疏失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民事責任包括個人責任(醫事人員)、機構責任(連帶責任),以及賠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等 [13]。
醫療疏失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刑事責任可能包括過失致死罪、業務過失致重傷罪、或業務過失傷害罪,追訴期因罪名而異 [3, 13]。
什麼是舉證責任轉換?
在醫療糾紛中,若醫病間存在資訊不對等,法院可能將舉證責任轉移給醫療方,要求其證明並無過失 [13].
醫療糾紛的民事請求權時效是多久?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時效為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2年內,或自侵權行為發生起10年內;醫療契約的時效為15年 [13].
醫療糾紛的刑事追訴期有多長?
業務過失傷害罪的追訴期為5年;業務過失致重傷罪為10年;業務過失致死罪則為20年 [12, 13].
發生醫療糾紛時,應該如何保全證據?
應盡可能保存所有相關文件,如病歷、診斷證明、醫療費用收據等 [12].
發生醫療糾紛時,如果涉案醫師已離職怎麼辦?
醫療院所仍需承擔由其醫事人員所造成的醫療傷害責任,建議向醫院取得病歷並尋求專業意見,也可向衛生局申訴 [14].
醫療疏失有哪些常見類型?
常見類型包括用藥疏失、診斷疏失、檢查檢驗疏失、臨牀知識不足、溝通疏失和行政管理疏失 [4].
懷疑遇到醫療過失時,可以怎麼做?
可向院方申訴機制或衛生局調處服務提出申訴,或透過醫療爭議調解會,要求釐清事實並爭取賠償或和解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