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離職糾紛處理:調解、仲裁、訴訟,保障權益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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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的離職是職場生涯中的常見轉變,然而,當離職牽涉到複雜的合約關係時,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爭議。本文旨在剖析醫師離職後,若對離職協議內容產生歧見,可以如何尋求解決之道。常見的爭議點可能包括薪資結算、競業禁止條款、職務交接等問題,這些都可能影響醫師的權益與醫療機構的正常運作。

面對這些糾紛,調解、仲裁與訴訟是三種主要的解決途徑。每種途徑都有其獨特的優缺點,例如,調解的優勢在於其非正式性與成本效益,但結果缺乏強制力;仲裁則具有專業性與效率,但可能需要較高的費用;訴訟雖然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但耗時且成本高昂。瞭解這些途徑的特性,有助於醫方與資方做出明智的選擇。

一個重要的建議是:在簽署任何離職協議之前,務必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仔細審閱協議內容,確保自身權益受到保障,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端。同時,保持良好的溝通,嘗試以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往往能更有效地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本文將深入探討這三種途徑的具體流程、優缺點,並提供實用的建議,協助您在面對醫師離職糾紛時,能有更清晰的應對方向,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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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離職產生協議糾紛時,務必謹慎應對,以下提供幾項關鍵建議。

  1. 簽署離職協議前,務必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仔細審閱協議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
  2. 嘗試以協商方式與醫療機構溝通,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降低爭議 .
  3. 若協商不成,可考慮調解、仲裁或訴訟等途徑,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合適的解決方式 .

醫師離職的法律框架:聘僱合約、競業條款與權利義務解析

醫師聘僱合約的核心要素

醫師的聘僱合約是規範醫療機構與醫師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重要法律文件。它不僅確立了雙方的合作基礎,也為日後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供了法律依據 。一份完善的聘僱合約應明確界定以下幾個核心要素:

  • 工作內容與職責範圍:合約中應詳細描述醫師的工作內容、職位、專業範圍及具體職責 。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詞語,以減少日後對於工作範圍的爭議。
  • 聘僱期限:合約應明確註明聘僱的起始日與終止日,區分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期滿時,若未續約,醫師可能面臨失業 。
  • 薪資與福利:合約中應詳細列出薪資結構,包括底薪、津貼、獎金、加班費等項目 。並載明薪資發放的日期與方式。此外,也應明確列出醫師可享有的福利,如勞健保、退休金提撥、休假等 。
  • 工時與休假:合約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對工時的規定,明確規範醫師的每日工作時數、例假、休假、國定假日等 。對於需要輪班或值班的醫師,更應詳細載明輪班方式與休息時間。
  • 考覈與獎懲:合約應載明醫療機構對醫師進行考覈的方式、頻率與標準 。並明確說明獎勵與懲處的規定,以建立明確的管理制度。
  • 終止契約的條件:合約應明確列出醫療機構與醫師可以終止契約的條件 。例如,醫師違反醫療倫理、未能勝任工作、或醫療機構業務緊縮等情況。同時,也應載明終止契約的預告期間與資遣費的發放標準 。

醫療機構應確保聘僱合約符合最新的勞動法規,並針對不同職位的醫師設計客製化的契約 。此外,也應定期檢視合約內容,並諮詢專業法律顧問,以降低法律風險 .

競業禁止條款的有效性與合理性

競業禁止條款是指醫師離職後,在一定期間、一定區域內,不得從事與原醫療機構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 醫療機構為了保護自身的商業利益,常會在聘僱合約中加入競業禁止條款 . 然而,競業禁止條款涉及限制醫師的執業自由,因此其有效性與合理性備受關注 .

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9-1條規定,競業禁止條款必須符合以下要件纔有效 :

  • 僱主有應受保護的營業利益:例如,獨特的醫療技術、客戶名單、經營模式等 .
  • 員工在職期間接觸過營業祕密:若醫師未接觸核心商業資訊,則不符合此條件 .
  • 限制範圍合理:包括時間、地域、職務的限制 .
    • 時間:最長為2年 .
    • 地域:應與醫療機構的營業範圍相關,不能無限制擴大 .
    • 職務:需與原醫療機構性質相同或有競爭關係的工作 .
  • 提供合理的競業條款補償:醫療機構須每月給付醫師離職前平均工資的50%以上 .
    • 補償金的合理性判斷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是否足以維持勞工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的生活所需、補償金金額與勞工遵守競業禁止所受損失是否相當等因素 .

若醫療機構未支付合理的補償,即使雙方有簽訂競業禁止條款,也可能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 此外,競業禁止條款的內容也應具體明確,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詞語 . 例如,應明確定義競業的地域範圍,例如具體的行政區域或街道名稱 .

診所可以同時要求醫師簽訂競業禁止條款和保密條款,但兩者不同 . 保密條款旨在保護營業祕密,期限可能較長,而競業禁止條款限制離職後的執業行為,必須提供相應的補償 .

醫師的權利與義務

除了聘僱合約中明文規定的權利義務外,醫師還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並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 醫師的權利主要包括:

  • 獲得合理報酬的權利:醫師有權獲得與其工作內容、能力、經驗相符的合理薪資與福利 . 醫療機構不得無故扣減或延遲發放醫師的薪資 .
  • 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醫師有權享有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例假、休假、國定假日等 . 醫療機構應合理安排醫師的工作時間,避免過勞 .
  • 參與醫療決策的權利:醫師有權參與醫療機構的醫療政策、醫療品質管理等相關決策 . 醫療機構應尊重醫師的專業判斷,並提供必要的資源與支持 .
  • 獲得安全衛生保障的權利:醫療機構應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辦理職業安全衛生事項,維護醫師的健康 .
  • 受到尊重與免於歧視的權利:醫師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視或騷擾 . 醫療機構應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尊重醫師的專業與人格 .

醫師的義務主要包括:

  • 提供專業醫療服務的義務:醫師應以專業知識與技能,為病人提供高品質的醫療服務 . 醫師應遵守醫療倫理規範,並以病人福祉為優先考量 .
  • 遵守醫療機構規章的義務:醫師應遵守醫療機構的工作規則、人事規章等 .
  • 保守醫療祕密的義務:醫師應對病人的病情、病歷等資料保密 . 未經病人同意,不得洩漏任何相關資訊 .
  • 持續進修的義務:醫師應持續學習新的醫療知識與技術,以提升專業能力 .
  • 配合醫療機構管理的義務:醫師應配合醫療機構的管理,並接受各級主管的指揮監督 .

醫師應瞭解自身的權利與義務,並在必要時尋求法律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 醫療機構也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確保醫師的權益受到保障,並促進勞資關係的和諧 .

離職協議簽訂指南:薪資結算、職務交接與爭議預防技巧

離職協議簽訂要點

離職協議是醫師與醫療機構終止聘僱關係的重要文件,簽訂一份完善的協議,有助於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以下針對離職協議的簽訂提供具體建議:

  • 協議內容明確化:協議中應明確記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字眼 。
  • 諮詢專業人士:簽訂前,建議諮詢律師等專業人士,確保協議內容符合法律規定,並維護自身權益 。
  • 保留相關證據:妥善保存與離職相關的文件、通訊記錄等,以備不時之需 。
  • 協議應以書面為之: 且須詳細記載約定內容,並由雙方簽章,各執一份 。

薪資結算注意事項

離職時,薪資結算是醫師最關心的議題之一。以下列出薪資結算時應注意的細節:

  • 確認薪資項目:確認薪資包含本薪、獎金、津貼、加班費等所有應得項目 。
  • 結算時間點:確認醫療機構發放最後一次薪資的時間點,以及是否會扣除任何費用。
  • 加班費計算:確認加班費是否已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算 。
  • 預扣薪資:僱主不得以員工交接不完整為理由而扣發薪資 。
  • 薪資全額給付: 薪資為員工提供勞務所得之對價報酬,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職務交接完整指南

完善的職務交接,能確保醫療機構業務順利運作,也能展現醫師的專業素養。以下提供職務交接的具體步驟:

  • 列出交接清單:詳細列出工作項目、負責事務、相關文件等,製作成交接清單 。
  • 提供操作手冊:針對特定系統、工具,撰寫操作手冊或提供簡要教學 。
  • 說明未完成事項:清楚說明未完成事項的進度、下一步指引、負責人等 。
  • 歸還公司財物:確認歸還公司提供的物品,如電腦、手機、門禁卡等 。
  • 經驗傳承:將工作經驗、注意事項等,詳細告知接手人員 。
  • 移交清冊及「工作經驗移交表」: 請於離職日2天前,副知人事室,人事室將視需要於交接日執行抽查,抽查結果如有交接不清事項,將視情節輕重檢討議處 。

競業禁止與保密協議

競業禁止與保密協議是離職協議中常見的條款,務必仔細審閱,以保障自身權益 。

  • 競業禁止條款
    • 範圍合理性:確認競業禁止的期間、區域、職業種類是否合理 。競業禁止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
    • 補償金:確認醫療機構是否提供合理的競業禁止補償金,補償金額不得低於離職時月平均工資的50% 。
  • 保密協議
    • 保密範圍:仔細審閱協議中對於「機密資訊」的定義 。通常包括技術資料、客戶名單、財務資訊、行銷策略等 。
    • 保密期限:瞭解保密協議的有效期限,有些協議可能在離職後仍然有效 。

爭議預防與處理

即使簽訂了離職協議,仍有可能發生爭議。

醫師離職糾紛處理:調解、仲裁、訴訟,保障權益全攻略

醫師離職糾紛處理:調解、仲裁還是訴訟?.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多元糾紛解決途徑:調解、仲裁、訴訟的優缺點與流程比較

調解

調解是一種非正式的爭議解決方式,由中立的第三方(調解人)協助爭議各方達成共識。在醫師離職糾紛中,調解可以幫助醫師與原醫療機構,或與病患,透過溝通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

  • 優點
  • 經濟快速:調解通常比訴訟或仲裁更節省時間和費用 .
  • 和諧:調解程序不強調對錯,而是鼓勵雙方充分表達意見,有助於維護關係 .
  • 尊重意願:調解的成立與否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自主決定 。調解人雖可勸諭讓步,但不能強迫任何一方接受協議 .
  • 保密:調解過程及相關資料通常不公開 .
  • 不影響其他權利:調解不成立不會影響日後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權利 .
  • 缺點
  • 不具約束力:調解協議的達成仰賴雙方意願,若一方不願履行承諾,可能導致調解失敗 .
  • 可能耗時耗成本:若一方無意解決爭議,調解可能造成延遲和額外成本 .

流程

  1. 申請調解: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局,或法院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
  2. 選定調解人:由雙方共同選定調解人,或由調解機構指派 .
  3. 進行調解:調解人協助雙方溝通協商,尋求共識 .
  4. 達成協議:若雙方達成協議,則簽署調解書。經法院覈定後,調解書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 .

仲裁

仲裁是一種正式的爭議解決程序,由雙方共同選定的仲裁人,針對爭議事項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與訴訟相比,仲裁更具彈性和保密性。

  • 優點
  • 具約束力: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可強制執行 .
  • 程序靈活:雙方可自由約定仲裁地點、仲裁機構和程序規則 .
  • 保密性高:仲裁程序通常不公開 .
  • 效率較高:仲裁通常比訴訟更快 .
  • 缺點
  • 成本較高:仲裁費用可能高於訴訟,包括仲裁人費用、行政費用等 .
  • 缺乏先例:仲裁裁決不公開,缺乏參考先例 .
  • 仲裁協議:醫療糾紛要以仲裁解決,較大的困難在於仲裁協議,醫病關係建立時,並不會事先約定發生糾紛時的處理方式 。

流程

  1. 簽訂仲裁協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 .
  2. 選定仲裁人:由雙方共同選定仲裁人,或由仲裁機構指定 .
  3. 進行仲裁:仲裁庭審理案件,聽取雙方陳述和證據 .
  4. 作出裁決:仲裁庭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仲裁裁決 .
  5. 強制執行: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訴訟

訴訟是透過法院解決爭議的途徑。在醫師離職糾紛中,訴訟可能涉及薪資、違約金、競業禁止等爭議。

  • 優點
  • 具強制力:法院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可確保權益得到實現 .
  • 程序嚴謹:訴訟程序有明確的法律規範,確保程序公正 .
  • 缺點
  • 耗時:訴訟程序可能耗時數月甚至數年 .
  • 成本高昂:訴訟需要支付律師費、裁判費等費用 .
  • 對立性強:訴訟過程容易加劇醫病或勞資對立 .
  • 結果不確定:訴訟結果受多種因素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

流程

  1. 提起訴訟: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
  2. 法院審理:法院進行開庭審理,雙方提供證據 .
  3. 法院判決: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 .
  4. 判決執行:勝訴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實現判決內容 .
多元糾紛解決途徑:調解、仲裁、訴訟的優缺點與流程比較
途徑 優點 缺點 流程
調解 經濟快速:調解通常比訴訟或仲裁更節省時間和費用。
和諧:調解程序不強調對錯,而是鼓勵雙方充分表達意見,有助於維護關係。
尊重意願:調解的成立與否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自主決定。調解人雖可勸諭讓步,但不能強迫任何一方接受協議。
保密:調解過程及相關資料通常不公開。
不影響其他權利:調解不成立不會影響日後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權利。
不具約束力:調解協議的達成仰賴雙方意願,若一方不願履行承諾,可能導致調解失敗。
可能耗時耗成本:若一方無意解決爭議,調解可能造成延遲和額外成本。
申請調解: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局,或法院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
選定調解人:由雙方共同選定調解人,或由調解機構指派。
進行調解:調解人協助雙方溝通協商,尋求共識。
達成協議:若雙方達成協議,則簽署調解書。經法院覈定後,調解書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
仲裁 具約束力: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可強制執行。
程序靈活:雙方可自由約定仲裁地點、仲裁機構和程序規則。
保密性高:仲裁程序通常不公開。
效率較高:仲裁通常比訴訟更快。
成本較高:仲裁費用可能高於訴訟,包括仲裁人費用、行政費用等。
缺乏先例:仲裁裁決不公開,缺乏參考先例。
仲裁協議:醫療糾紛要以仲裁解決,較大的困難在於仲裁協議,醫病關係建立時,並不會事先約定發生糾紛時的處理方式。
簽訂仲裁協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
選定仲裁人:由雙方共同選定仲裁人,或由仲裁機構指定。
進行仲裁:仲裁庭審理案件,聽取雙方陳述和證據。
作出裁決:仲裁庭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仲裁裁決。
強制執行: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訴訟 具強制力:法院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可確保權益得到實現。
程序嚴謹:訴訟程序有明確的法律規範,確保程序公正。
耗時:訴訟程序可能耗時數月甚至數年。
成本高昂:訴訟需要支付律師費、裁判費等費用。
對立性強:訴訟過程容易加劇醫病或勞資對立。
結果不確定:訴訟結果受多種因素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提起訴訟: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法院審理:法院進行開庭審理,雙方提供證據。
法院判決: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
判決執行:勝訴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實現判決內容。

避免離職糾紛:常見誤區、最佳實務與案例分析

醫師離職糾紛的常見誤區

在處理醫師離職事務時,醫療機構和醫師個人都容易陷入一些常見的誤區,這些誤區往往是導致糾紛產生的根源。認識並避免這些誤區,是預防糾紛的首要步驟。

  • 忽略聘僱合約的細節:許多醫療機構在與醫師簽訂聘僱合約時,並未充分考量各種可能情況,導致合約內容不夠明確或存在漏洞。例如,對於競業禁止的範圍、期限、違約金等條款未做詳細約定,容易引發爭議。
  • 未建立完善的離職管理制度:缺乏明確的離職流程和規範,容易造成交接不清、薪資結算錯誤等問題。若沒有一套標準化的流程來處理醫師離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可能出現問題,進而產生誤會。
  • 對法律法規的理解不足:醫療機構管理者和醫師若對相關的勞動法規、醫療法規不夠熟悉,容易做出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例如,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扣留醫師的醫療記錄等。
  • 溝通不足或溝通方式不當:在離職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溝通,或者溝通方式不夠友善,容易激化矛盾。若雙方未能坦誠溝通,理解彼此的立場和需求,很難達成共識。
  • 未能及時尋求專業法律諮詢:當出現爭議時,未能及時尋求律師等專業人士的協助,導致問題惡化。很多時候,及早諮詢專業意見可以避免事態擴大,找到更佳的解決方案。

預防離職糾紛的最佳實務

要有效預防醫師離職糾紛,醫療機構應採取一系列的最佳實務措施,從合約簽訂到離職流程,每個環節都應嚴謹把關,確保合法合規,並兼顧醫師的權益。

  • 擬定完善的聘僱合約:一份完善的聘僱合約是預防糾紛的基石。合約中應明確約定醫師的職責、薪資福利、工作時間、競業禁止條款、保密義務等重要事項。特別是競業禁止條款,應明確其範圍(地點、業務)、期限和違約金,且應符合法律的合理性要求。
  • 建立明確的離職流程:建立一套標準化的離職流程,包括離職申請、職務交接、薪資結算、物品歸還等環節。流程應書面化,並明確各階段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確保所有事項都能有條不紊地完成。
  • 加強溝通與協商:在醫師提出離職申請後,醫療機構應主動與醫師進行溝通,瞭解其離職原因和訴求。透過友好的協商,儘可能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離職協議。
  • 確保薪資結算的準確性:離職時,應仔細覈算醫師的薪資、獎金、加班費、年終獎金等,確保所有款項都能準確無誤地支付。如有疑問,應及時與醫師溝通,避免產生誤會。
  • 妥善處理醫療記錄的交接:醫療記錄是重要的醫療資料,其歸屬和交接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一般而言,醫療記錄應由醫療機構保管,醫師離職時,應將醫療記錄完整地交還給醫療機構。
  • 定期檢視與更新聘僱合約範本: 勞動法規會不斷更新,醫療機構應定期檢視與更新聘僱合約範本,確保其內容符合最新的法律規定。
  • 建立暢通的溝通管道: 及早發現問題,並在問題擴大前及時解決,避免小問題演變成嚴重的勞資糾紛。

案例分析:從實際案例中學習

透過分析實際的醫師離職糾紛案例,我們可以更深入地瞭解糾紛發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以下是一個簡化的案例分析,旨在說明如何應用上述的最佳實務。

案例:某醫師A與甲醫院簽訂了三年聘僱合約,合約中包含競業禁止條款,約定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在同一城市開設或受聘於同等級別的醫院。合約到期前三個月,A醫師向醫院提出離職申請,但雙方在薪資結算和競業禁止條款的執行上產生了爭議。

問題分析:

  • 薪資結算:A醫師認為醫院未足額支付其績效獎金,雙方對績效考覈的標準存在分歧。
  • 競業禁止:A醫師計畫離職後在同一城市開設診所,但醫院認為此舉違反了競業禁止條款。

解決方案:

  • 薪資結算:醫院應提供詳細的績效考覈記錄,並與A醫師充分溝通,解釋考覈標準和計算方法。若確有計算錯誤,應及時更正並補發獎金。
  • 競業禁止:醫院應重新評估競業禁止條款的合理性,考量A醫師的專業背景和發展需求,以及醫院的實際損失。可以考慮縮小競業禁止的範圍或縮短期限,或者給予A醫師一定的補償,以換取其遵守競業禁止條款。

啟示:

  • 合約條款應明確具體,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 績效考覈應公平公正,並建立完善的申訴機制。
  • 競業禁止條款的執行應兼顧雙方的權益,不宜過於嚴苛。
  • 及時溝通協商,尋求雙贏的解決方案。

社團法人台灣醫療糾紛關懷協會網站或許能提供更多案例參考。

醫師離職糾紛處理:調解、仲裁還是訴訟?結論

在醫師的執業生涯中,轉換跑道是常見的選擇,但伴隨而來的離職過程,若未能審慎處理,極易引發勞資爭議。面對醫師離職糾紛處理:調解、仲裁還是訴訟?的抉擇,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端看具體情況、爭議點以及雙方意願。調解著重和諧,仲裁講求效率,訴訟則是最具約束力的途徑。重要的是,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應以保障自身權益為前提,並尋求專業法律的協助。

醫師與醫療機構應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儘可能在友善的氛圍下解決爭端。預防勝於治療,完善的聘僱合約、明確的離職流程,以及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充分理解,都能有效降低糾紛發生的機率。希望本文能為您在面對醫師離職糾紛時,提供清晰的指引與實用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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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離職糾紛處理:調解、仲裁還是訴訟? 常見問題快速FAQ

醫師離職後,常見的爭議點有哪些?

常見爭議包括薪資結算、競業禁止條款、職務交接等,這些都可能影響醫師的權益與醫療機構的運作。

醫師離職糾紛有哪些主要的解決途徑?

主要有調解、仲裁與訴訟三種途徑,各有優缺點,例如調解成本較低但缺乏強制力,訴訟具法律效力但耗時。

簽署離職協議前,最重要的建議是什麼?

務必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仔細審閱協議內容,確保自身權益受到保障,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端。

聘僱合約中應明確界定哪些核心要素?

應明確界定工作內容與職責範圍、聘僱期限、薪資與福利、工時與休假、考覈與獎懲、終止契約的條件等核心要素。

競業禁止條款生效需要符合哪些要件?

需要符合僱主有應受保護的營業利益、員工在職期間接觸過營業祕密、限制範圍合理、提供合理的競業條款補償等要件 .

離職協議中,薪資結算應注意哪些細節?

應確認薪資包含所有應得項目、結算時間點、加班費計算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僱主不得以交接不完整為理由而扣發薪資 .

調解的優點有哪些?

調解具有經濟快速、有助於維護關係、尊重意願、保密等優點,但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

仲裁的優點有哪些?

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程序靈活、保密性高、效率較高,但成本可能較高 .

訴訟的優點與缺點分別是什麼?

訴訟的優點是法院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程序嚴謹;缺點是耗時、成本高昂、對立性強,且結果不確定 .

預防醫師離職糾紛,醫療機構應如何做?

應擬定完善的聘僱合約、建立明確的離職流程、加強溝通與協商、確保薪資結算的準確性、妥善處理醫療記錄的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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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 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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