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醫師必學!時效追溯全攻略

SHARE

復健科的醫療行為有其特殊性,治療週期長,醫病關係也相對緊密,但這也可能潛藏著法律風險。許多醫師忽略了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問題,往往等到爭議發生,才發現早已超過時效,喪失了保障自身權益的機會。

因此,瞭解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至關重要。簡單來說,這指的是提起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這個期限,即使醫師有理,也可能因為過了時效而無法獲得法律支持。不同類型的法律責任,例如民事、刑事或醫療事故爭議調解,都有各自不同的追溯期規定。

提醒各位醫師,務必掌握各類糾紛的追溯期起算點,並妥善保存醫療紀錄。從實務經驗來看,清晰、完整的醫療紀錄是保護自己的最佳利器。此外,積極與患者溝通,建立良好的醫病關係,也能有效降低醫療糾紛的發生。謹記這些要點,才能在複雜的醫療環境中,保障自身權益。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掌握時效起算點: 務必了解民事訴訟的2年和10年追溯期,以及刑事訴訟的追訴期。特別注意「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的時點認定,這往往是爭議焦點。記錄所有診療細節,以便在發生爭議時能明確釐清起算點。
  2. 完善醫療紀錄: 詳細記錄每次復健治療的過程、患者反應、以及任何潛在風險。清晰完整的醫療紀錄是保障自身權益的最佳利器,也有助於判斷時效起算點,避免因證據不足而敗訴。
  3. 積極醫病溝通: 與患者建立良好溝通,充分告知治療計畫、預期效果和可能風險。對於復健進度緩慢或效果不佳的患者,更應加強溝通,降低期望落差,減少潛在的醫療糾紛風險。若發現任何異狀,及早諮詢法律專業人士。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民事訴訟時效解析

在醫療糾紛中,民事訴訟是常見的求償途徑。身為復健科醫師,瞭解民事訴訟的時效性至關重要。簡單來說,民事訴訟時效就是指,被害人(例如:病患)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可以向加害人(例如:醫師或醫療院所)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一旦超過這個時間,請求權就會消滅,無法再透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

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針對復健科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例如:延遲診斷、不當治療導致運動傷害、復健器材使用不慎造成損害等,主要會涉及到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根據民法第197條的規定:

  •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這段條文可以拆解成兩個重點:

  1. 短期時效: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 2 年。也就是說,病患必須在知道自己受到損害,並且知道是誰造成損害的 2 年內提起訴訟。
  2. 長期時效: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 10 年。無論病患何時知道損害,只要侵權行為發生超過 10 年,就不能再提起訴訟。

舉例來說:

  • 王先生在2020年4月1日接受李醫師的復健治療,但因為李醫師的疏失,導致王先生的肩膀嚴重受傷。
  • 王先生在2022年3月31日才發現自己肩膀的傷勢是李醫師的疏失造成的。
  • 那麼,王先生必須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提起民事訴訟,才能請求損害賠償。

在這個例子中,雖然侵權行為(醫療疏失)發生在2020年4月1日,但因為王先生直到2022年3月31日才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所以短期時效的起算點是2022年3月31日。但如果王先生在2030年才發現自己的傷勢是李醫師造成的,那他就不能再提起訴訟了,因為已經超過了10年的長期時效。

契約關係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

除了侵權行為外,醫療行為也可能被認定為一種契約關係。如果醫師或醫療院所沒有依照契約提供適當的醫療服務,導致病患受到損害,病患也可以依據債務不履行來請求損害賠償。根據民法第125條的規定:

  •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也就是說,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15年。但實務上,醫療糾紛案件多半還是以侵權行為為主要的主張依據,因為侵權行為的舉證責任相對較輕。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提告,由於司法偵查審理過程冗長,有可能超過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2年時效,所以務必留意時效問題,避免喪失民事求償的權利。

時效起算點的認定

在實務上,時效起算點的認定往往是爭議的焦點。尤其是在醫療糾紛案件中,病患可能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發現醫療行為的疏失與損害之間的關聯性。因此,「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的時間點認定,就非常重要。法院通常會考量以下因素來判斷病患是否「知悉」:

  • 病患的主觀認知:病患是否明確知道自己受到損害,以及知道是哪位醫師或醫療院所造成的。
  • 客觀事實: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病患應該知道自己受到損害,例如:其他醫師的診斷、鑑定報告等。

提醒各位醫師: 務必詳實記錄病患的診療過程,並妥善保存醫療紀錄。 清晰、完整的醫療紀錄,不僅能保障醫師自身的權益,也能在發生爭議時,作為判斷時效起算點的重要依據。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刑法追訴時效解析

除了民事責任外,醫療行為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刑法的追訴期是指犯罪行為發生後,檢察官可以提起公訴的期限。一旦超過追訴期,檢察官就不能再對該犯罪行為提起公訴,即使行為人確實犯了罪。

刑法追訴期的長短

刑法追訴期的長短,取決於犯罪行為的法定刑度。刑法第80條規定了追訴期間的計算標準,簡單來說,刑度越重的犯罪,追訴期越長。以下列出幾種常見的犯罪類型及其追訴期,供醫師參考:

  • 過失傷害罪:
    • 法定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者,追訴期為十年
  • 業務過失傷害罪:
    • 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者,追訴期為二十年
  • 過失致重傷罪:
    • 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追訴期為二十年
  • 業務過失致重傷罪:
    • 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追訴期為三十年
  • 過失致死罪:
    • 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追訴期為三十年
  • 業務過失致死罪:
    • 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追訴期為三十年

追訴期的起算點

追訴期的起算點,原則上是從犯罪行為完成時開始起算。但在醫療糾紛中,犯罪行為的完成時點可能存在爭議,特別是對於延遲診斷或長期治療的案件。舉例來說,如果醫師的延遲診斷行為導致患者病情惡化,追訴期可能從病情惡化時開始起算,而非最初的延遲診斷行為發生時。

復健科常見的刑事責任風險

在復健科,醫師可能面臨的刑事責任風險主要包括:

  • 過失傷害:因治療疏失或不當操作,造成患者身體上的傷害。
  • 業務過失傷害:執行醫療業務時,因未盡注意義務,造成患者身體上的傷害。
  • 過失致重傷:因治療疏失或不當操作,造成患者重傷害,例如癱瘓、器官功能喪失等。
  • 業務過失致重傷:執行醫療業務時,因未盡注意義務,造成患者重傷害。
  • 過失致死:因治療疏失或不當操作,造成患者死亡。
  • 業務過失致死:執行醫療業務時,因未盡注意義務,造成患者死亡。

案例提醒

假設某復健科醫師在執行復健治療時,因為操作不當導致患者骨折,如果檢察官認定醫師有過失,且患者的骨折構成傷害罪,則檢察官必須在十年內提起公訴。如果患者的骨折導致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構成重傷害罪,則追訴期將延長至二十年。若不幸導致死亡,追訴期則為三十年

醫師應對建議

為了避免觸犯刑法,復健科醫師應:

  • 謹慎執行醫療業務: 遵守醫療常規,確保治療過程安全無虞。
  • 詳細記錄醫療過程: 完整、清晰地記錄患者的病情、治療過程、以及醫囑等。
  • 加強醫病溝通: 充分告知患者治療風險,並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 購買醫療責任險: 透過保險來轉嫁風險,降低因醫療糾紛所帶來的損失。

重要提醒: 刑法追訴期是個重要的時間限制,醫師務必瞭解相關規定,並在執業過程中謹慎小心,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若遇到相關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維護自身權益。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醫師必學!時效追溯全攻略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醫療事故處理法時效分析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簡稱《醫事法》)於2022年6月22日公佈,並於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法律旨在建立一個更有效率、更和諧的醫療爭議處理機制,以促進醫病關係,並提升醫療品質。其中,對於醫療爭議的處理時效,也做出了相關規定。然而,與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不同的是,《醫事法》主要側重於醫療爭議的調解程序,而非直接規範訴訟時效。

《醫事法》下的調解程序與時效

《醫事法》強調「調解先行」原則,鼓勵醫病雙方在進入訴訟程序前,先透過地方衛生局成立的醫療爭議調解會進行調解。

  • 調解申請: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依《醫事法》申請調解。
  • 調解期限:調解會辦理醫療爭議調解,應於3個月內完成。必要時,經調解會同意,得延長一次,但不得超過3個月
  • 時效中斷:申請調解,視為訴訟時效中斷
  • 調解不成立:若調解不成立,當事人取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後,6個月內起訴或提起告訴,視為自申請調解時起訴或提起告訴,以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重點提醒:《醫事法》並未直接規定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而是著重於調解程序的時效。若調解不成,仍需注意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相關時效規定。也就是說,雖然《醫事法》給予了6個月的緩衝期,讓當事人在調解不成立後再提起訴訟,但醫師們仍需留意民事和刑事的追溯期,以免喪失法律上的權益。

《醫事法》對復健科醫師的影響

對於復健科醫師而言,瞭解《醫事法》的調解程序和時效規定至關重要。

  • 案例一: 某患者在接受復健治療後,認為治療效果不如預期,導致身體功能受損。若患者欲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應先依《醫事法》申請調解。如果在調解過程中無法達成共識,取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後,仍需在民事訴訟的追溯期內(通常為知悉損害起2年內)提起訴訟。
  • 案例二: 某患者因復健治療過程中的疏失,導致運動傷害加重。若患者欲提出刑事告訴,也應先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取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後,需在刑事告訴的追訴期內(過失傷害罪為6個月內)提起告訴。

實質幫助: 為了避免醫療糾紛,《醫事法》也強調醫療機構應加強醫療事故的預防,包括建立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人員通報病人安全事件,並就醫療事故風險進行分析、預防及管控。此外,醫師應與患者建立良

調解的優勢

透過《醫事法》的調解機制來處理醫療糾紛,對醫病雙方都有以下優勢:

  • 程序簡便快速: 相較於冗長的訴訟程序,調解通常能在更短的時間內解決爭議。
  • 費用低廉: 調解程序不收取任何費用。
  • 專業參與: 調解委員通常具有醫學、法律或其他相關專業背景,能提供更專業的意見。
  • 促進和解: 調解的目的是促成醫病雙方達成共識,有助於修復醫病關係。

提醒: 調解過程中,醫師所為的遺憾、道歉或讓步等表示,在沒有當事人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作為訴訟證據、裁判基礎或行政處分基礎,以鼓勵醫師勇於溝通,化解爭議。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醫療事故處理法時效分析
主題 說明 時效/期限
《醫事法》重點
  • 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建立更有效率、更和諧的醫療爭議處理機制。
  • 強調「調解先行」原則。
調解申請 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依《醫事法》申請調解。
調解期限 調解會辦理醫療爭議調解應於期限內完成。 3個月內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但不得超過3個月。
時效中斷 申請調解,視為訴訟時效中斷。
調解不成立後起訴/告訴期限 取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後,起訴或提起告訴。 6個月內起訴或提起告訴,視為自申請調解時起訴或提起告訴。
民事訴訟時效 (案例一) 患者接受復健治療後,認為治療效果不如預期,欲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通常為知悉損害起2年內 (需注意個案情況)
刑事告訴時效 (案例二) 患者因復健治療過程中的疏失,導致運動傷害加重,欲提出刑事告訴。 過失傷害罪為6個月內 (需注意個案情況)
調解的優勢
  • 程序簡便快速
  • 費用低廉
  • 專業參與
  • 促進和解
醫師溝通保障 調解過程中,醫師所為的遺憾、道歉或讓步等表示,在沒有當事人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作為訴訟證據、裁判基礎或行政處分基礎。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案例解析與時效起算點

案例一:延遲診斷導致病情惡化

案例背景:一位王先生因肩頸疼痛至復健科就診,醫師初步診斷為肌肉拉傷,進行復健治療。然而,數月後王先生疼痛加劇,經其他醫院檢查才發現是頸椎腫瘤,因延遲診斷導致病情惡化。

時效起算點:在這種情況下,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起算點,並非從第一次就診日開始計算,而是從王先生得知(或可得知)頸椎腫瘤的診斷結果,且認知到延遲診斷與病情惡化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之時起算。

法律分析: 根據民法第197條,損害賠償請求權,因侵權行為所生者,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此,若王先生於確診頸椎腫瘤後超過兩年才提起訴訟,可能因超過時效而敗訴。

案例二:復健治療不當造成運動傷害

案例背景:陳小姐因膝關節術後至復健科進行治療。在一次高強度訓練中,陳小姐感到膝蓋劇烈疼痛,事後診斷為半月板撕裂。陳小姐認為是復健師未評估自身狀況,過度訓練所致。

時效起算點:此案例中,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起算點,應從陳小姐感到膝蓋劇烈疼痛,並經診斷確認為半月板撕裂,且認知到復健治療與運動傷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之時起算。

法律分析:同樣適用民法第197條的二年時效。重要的是,陳小姐需要舉證復健師的治療存在過失,且該過失與半月板撕裂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醫療紀錄、專家鑑定等證據在此類案件中至關重要。

案例三:未充分告知治療風險

案例背景:林先生因五十肩接受復健科醫師建議進行關節鬆動術。術前醫師僅告知手術可能改善活動度,未提及神經損傷的風險。術後,林先生出現手臂麻痺,經診斷為臂神經叢損傷。

時效起算點:此案例中,林先生主張醫師未盡告知義務,涉及醫療侵權。時效起算點應從林先生得知(或可得知)臂神經叢損傷的診斷結果,且認知到醫師未充分告知風險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之時起算。

法律分析:此類案件除了民事賠償責任外,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醫師若被認定未充分告知手術風險,可能構成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過失傷害罪的追訴期依刑度而定,醫師應特別注意。此外,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也可能適用,應注意其相關規定。

重點提醒:

  • 時效起算點認定複雜:醫療糾紛的時效起算點往往並非單純以就診日或治療日計算,而是需要綜合考量患者的認知、損害的發生、以及因果關係的確立。
  • 證據保全的重要性:無論是醫師或患者,都應重視證據的保全。醫療紀錄、診斷證明、收據、對話紀錄等,都可能成為訴訟中的關鍵證據。
  • 尋求專業法律諮詢:醫療法律問題複雜且專業,建議在面臨醫療糾紛時,儘早尋求專業律師的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結論

綜觀全文,我們深入探討了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這個重要的議題。從民事、刑事,到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不同的法律面向都有其獨特的時效規定和起算點。

謹記,瞭解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將這些知識落實到日常的醫療實務中。完善的醫療紀錄、積極的醫病溝通、以及對風險的高度警覺,都是預防醫療糾紛發生的重要環節。面對潛在的法律風險,及早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更是明智之舉。

醫療環境充滿挑戰,但只要我們不斷精進專業知識,並以謹慎的態度面對每一位患者,就能在提供優質醫療服務的同時,也能保障自身的權益。希望這篇文章能成為各位復健科醫師在執業道路上的一盞明燈,指引方向,避開法律風險,讓大家能更安心、更專注地為患者服務。

復健科糾紛的法律追溯期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我是一名復健科醫師,最近遇到一個病人抱怨之前的治療效果不佳,想請問民事訴訟的追溯期是多久?起算點是什麼時候?

A1:一般來說,針對復健科的醫療糾紛,民事訴訟追溯期主要依據民法第197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或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10年內,擇一較短者適用。重點是「知悉」的時間點認定,通常是指病患明確知道自己受到損害,並且知道是哪位醫師或醫療院所造成損害的時候。提醒您,詳實記錄病患的診療過程,並妥善保存醫療紀錄,有助於釐清時效起算點。

Q2:如果發生醫療糾紛,我應該先申請調解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對復健科醫師有什麼影響?

A2:是的,根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應先申請調解。申請調解後,視為訴訟時效中斷。若調解不成立,當事人取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後,6個月內起訴或提起告訴,視為自申請調解時起訴或提起告訴。因此,《醫事法》的施行,強調了調解先行,醫師應熟悉調解程序,積極與病患溝通,尋求和解。同時,仍需注意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相關時效規定,以免喪失法律上的權益。

Q3:身為復健科醫師,我最需要注意的是哪些刑事責任風險?刑法追訴期又是如何計算的?

A3:在復健科,醫師可能面臨的刑事責任風險主要包括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過失致重傷、業務過失致重傷、過失致死以及業務過失致死。刑法追訴期的長短取決於犯罪行為的法定刑度。例如,業務過失傷害罪的追訴期為20年,業務過失致重傷罪或業務過失致死罪的追訴期則為30年。追訴期的起算點原則上是從犯罪行為完成時開始起算。建議您謹慎執行醫療業務,詳細記錄醫療過程,並加強醫病溝通,降低刑事責任風險。

分享到臉書

ADD: 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
EMAIL: justiceworld135@gmail.com
TEL: 02-2722 5992
LINE ID: @505vkobw

ADD: 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
EMAIL: justiceworld135@gmail.com
TEL: 02-2722 5992
LINE ID: @505vkobw